解读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 篇一
近年来,我国驾考制度一直备受争议,许多人抱怨考试难度过大、流程繁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一系列驾考改革制度的新规定。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驾驶员素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交通管理制度。本文将对这些新规定进行解读。
首先,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对考试科目进行了优化。新规定下,科目一考试将更加注重考生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考生需要通过选择题、判断题等形式回答相关问题。此外,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内容也进行了调整,更加注重考生实际驾驶技能的掌握。科目二将增加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两个项目,科目三则增加了直角转弯和曲线行驶等项目。这些调整将更加贴近实际驾驶场景,提高考试的实用性。
其次,新规定对驾校培训进行了规范。为了提高驾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新规定对驾校教练员的资质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练员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且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此外,驾校也需要按照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进行培训,确保学员能够全面掌握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这样一来,驾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将得到有效提升。
再次,新规定加强了驾考监管力度。为了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新规定将在考场和考试过程中增加监控设备。考试过程将被录像,并且考生需要在考试时佩戴监控设备。这样一来,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相关证据将可以作为处罚的依据。此外,新规定还规定了对考官和驾校的监管要求,加强了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最后,新规定对驾照有效期和换证流程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规定,驾照的有效期将从6年延长至10年。同时,新规定还取消了驾照的初领和增驾的分阶段制度,简化了换证流程。这将方便驾驶员进行换证和年审,减轻了相关手续的繁琐程度。
综上所述,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的出台,对我国的驾考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和调整。这些新规定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交通管理制度。然而,新规定的实施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和执行,才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解读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 篇二
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的出台,对于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交通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新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培养更加安全、文明的驾驶员,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然而,也有一些争议声音出现,认为新规定过于严苛,给考生和驾校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本文将对这些争议进行解读。
首先,有人认为新规定给考生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负担。例如,科目一考试的内容相对较多,考生需要记住大量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此外,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内容也相对较多,考生需要掌握大量的驾驶技能。这些要求给考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困扰。然而,我们要认识到,驾驶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驾驶员的素质至关重要。通过这些考试,可以筛选掉一些不具备基本驾驶素质的人,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其次,有人认为新规定加大了驾校的培训成本。新规定对驾校教练员的资质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练员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此外,驾校还需要按照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进行培训,提高培训质量。这些要求增加了驾校的培训成本,一些小型驾校可能无法承受。然而,我们要认识到,驾校培训是保证驾驶员素质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规范的培训,才能培养出合格的驾驶员。
最后,有人认为新规定对驾照有效期和换证流程的调整不合理。新规定将驾照的有效期从6年延长至10年,取消了初领和增驾的分阶段制度。有人担心,长期不需进行考试和年审,可能会导致一些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的衰退。然而,我们要认识到,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是可以通过日常实践和学习得到巩固和提高的。同时,取消分阶段制度也能够简化换证流程,减轻驾驶员的负担。
综上所述,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的出台,旨在提高驾驶员素质和交通管理水平。虽然新规定引发了一些争议,但我们要看到,这些规定对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支持并配合新规定的执行,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新规定的宣传解释,回应公众的关切和疑虑,促进新规定的有效实施。
解读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 篇三
解读驾考改革制度新规定
根据该方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协同推进驾驶考试与培训两项改革,实行考培分离,进一步开放驾考市场,优化调整教学大纲和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培训,改革后学员可自主选择驾考机构、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预约培训时间、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考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将被打破,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收费方式。
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驾考改革涉及3亿驾驶人及每年新增3000万学驾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破除培训考试积弊、提升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增进广大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对记者表示,“此项改革将深刻调整现有利益格局,面临的困难多、阻力大。”
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驾驶人已超过3亿,仍在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将达到4.7亿。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驾驶培训市场。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考机构1.3万多所,教练员75万人,教学车辆62万辆,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到2500万人次。
刘钊介绍,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考试难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强化了素质培训,两年以来,驾龄1年以内新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前两年下降14.2%、12.3%,新驾驶人安全驾驶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他同时表示,目前一些新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仍然较多,因安全意识、驾驶技能不足导致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对记者表示,驾驶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最重要的因素,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直接关系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素质。“根据事故统计,90%的事故都是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的。”徐亚华说,“此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证和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作为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
“目前我国驾驶培训行业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培训服务质量稳步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徐亚华说,近十年学驾需求每年增长15%以上,驾驶培训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驾考机构应试教育的问题比较突出,培训质量有待进一步不高;一些驾考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服务水平称差不齐;有些驾考机构低价招揽生源,培训过程中又巧立名目乱收费,学驾收费不透明等。
目前,考试供给能力不足、考试积压问题日益显现。刘钊介绍,2010年以来,全国年均3000多万人申请驾驶证,受警力、场地限制,全国36个大城市中有17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考试积压。
上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增加考试员数量、优化考试资源配置,挖掘内外部潜力,提高考试能力,破解驾驶证的“约考难”问题。
刘钊介绍,意见还推出一系列“接地气”的便民措施,如完善驾驶人体检管理制度,将老年驾驶人每年体检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方便老年人驾车出行。考虑到未按期体检不属于恶意交通违法,对因逾期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的,体检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不再参加有关考试。意见还规定,允许全国异地考领、审验驾驶证。逐步放宽残障人士驾车条件,推进驾驶证国际互认等。
10日上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驾考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
驾考改革问与答
开展分科目跨驾考机构培训试点(小标题)
问:此次改革创新了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在方便学车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此次改革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规范驾考机构经营行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学员学驾的自主选择权、监督权。具体就是“四自主一监督”:
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考机构。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将向社会公布驾考机构培训和服务质量信息,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考机构进行学习。同时,这次改革将开展分科目、跨驾考机构培训的试点,让学员可以更便利、灵活学车。
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驾考机构要为学员提供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预约培训的方式自主预约培训时段,培训机构要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诚信考核、学员评价、不同时段培训价格等信息,便于学员选择信誉度高的教练员。
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考机构要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的收费模式,同时为学员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学员选择学车付费方式及途径,让学员明白消费。
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进一步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让学员真正参与到驾驶培训监督管理过程中来。
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小标题)
问:目前有些地方对驾校有数量控制,通过这次改革,是不是意味着驾校市场全部放开了?
答:驾考市场一直是向社会开放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驾校发展过快、数量过多,培训能力过剩的问题,地方管理部门采取规划、听证等手段控制驾校数量,出发点是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但客观上也影响了市场的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这次改革意见对放宽搞活驾考市场提出新的措施。
规范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先照后证”的规定,实施准入许可。取消法规之外设定的限制进入条件,取消以规划、听证等方式对驾考机构数量、类别和规模的管控。凡是符合驾考机构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限制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考市场。
定期公开驾考市场供求信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考市场。
保障驾考机构自主经营权。驾考机构可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培训,灵活确定招生数量、开班计划等;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增减和调整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结业考核,按照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等。
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考机构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或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驾考机构检查评估(小标题)
问: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管理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有哪些新的措施?
答: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驾考市场也将进一步放开,提高市场化程度,但推进市场化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政府监管方面有四项措施:
强化监督管理。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对驾考机构进行检查,评估驾考机构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查处非法经营,并依法从严处罚。
加快驾考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结合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将诚信监管纳入交通运输部门日常工作,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结合,提高驾考机构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学员投诉,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控。全面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系统,督促驾考机构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管理,确保培训数据真实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统计分析,对驾考机构和教练员减少培训项目、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和星级评定制度(小标题)
问:驾驶培训考试关乎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请问此次改革中有什么举措来提升驾驶培训考试质量?
答: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最重要的因素,驾驶培训质量直接关系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培养安全文明高素质的驾驶员是驾考机构的根本使命和责任。此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提高培训质量方面采取了六项措施:
组织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合理制定培训与考试内容、标准,以及驾驶培训的基本学时;落实驾考机构教学主体责任。驾考机构要建立规范化教学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认真落实
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结业考核制度;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在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并引导各地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严格教练员管理。督促驾考机构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制定教学标准,严格教学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开展教练员继续教育;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和“星级评定”制度,提高失信成本;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门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加强驾驶培训过程监管,计时培训系统监管平台要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行培训记录电子化传输,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强化培训监督机制。健全驾考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驾考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以及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考机构进行学习,促使驾考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学员可向驾考机构购买学时(小标题)
问:这次改革提出了驾考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具体怎么操作?为什么要这样改?
答:计时收费主要是指驾考机构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以学时为单元组织教学和测算培训价格,学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向驾考机构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先培训后付费具体来说就是学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在每一次学习结束之后,向驾考机构支付本次的培训费用。
近几年来,上海市、江苏省等地一些驾考机构积极推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不仅培训学时得到了保证,教练员教学服务水平也大幅提升,学员满意度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当在全国普遍推行。这种服务模式有以下三方面好处:
一是推行“计时收费”,使驾考机构收费更加透明,也便于驾考机构开展差异化培训服务。学员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学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驾考机构购买学时,增加了学员消费的弹性。
二是“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增强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按照传统的一次性缴费方式,所有费用已经提前支付,学员的学驾过程由驾考机构统一安排,自主选择的余地很小。但推行“先培训后付费”后,相应的培训费用在每次培训后再支付,大大加强了学员在学驾过程中的自主权,也对驾考机构强化管理服务、教练员提高教学能力和服务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杜绝了教练员吃拿卡要、教学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三是切实保护学员的资金安全。按照传统的一次性缴费方式,学员在报名时向驾考机构支付了所有的费用,如果驾考机构不合理使用这些资金,将会威胁学员资金安全。一些地方已经发生多起驾考机构负责人卷款逃逸的情况,严重损害学员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推行“先培训后付费”,可以有效杜绝此类风险,切实保护学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