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一
近年来,社会对于家庭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家庭的和谐与美满。为了弘扬和传承优秀的家庭价值观,许多地方举办了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活动,以表彰那些在家庭关系上做出杰出贡献的家庭。那么,什么样的家庭才能被评选为最美家庭呢?
首先,最美家庭应该是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彼此倾听和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他们共同分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打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这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是建立在爱和信任的基础上的,每个人都能够在这个家庭中感受到幸福和满足。
其次,最美家庭应该是一个有爱心的家庭。这个家庭成员之间不仅仅关心自己的利益,也关心他人的需求和困难。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关心弱势群体,乐于助人。无论是在家庭内部还是在社会上,他们都能够给予他人关爱和帮助。这种家庭的爱心影响着周围的人,传递着正能量,成为社会的榜样。
最后,最美家庭应该是一个勤劳奋进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业和追求,他们努力工作,不断进取,追求更好的生活。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肩负起家庭的责任,用自己的努力为家庭创造美好的生活条件。他们注重教育子女,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努力精神。这样的家庭成员都是积极向上的,不断进取,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目的在于宣扬家庭的重要性,倡导家庭和睦、和谐的关系。通过评选和表彰,可以激励更多的家庭向最美家庭方案看齐,努力打造更美满的家庭。同时,评选活动也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让更多人了解到优秀家庭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在自己的家庭中推动积极的变化。
在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过程中,要注重公正公平,避免评选活动的功利性。评选标准应该明确,公开透明,确保评选结果的真实可信。同时,评选活动也应该注重家庭成员的真实表现,而不仅仅是外在的形象。只有这样,评选出的最美家庭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楷模和榜样。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二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对于家庭的重视程度的提高,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活动逐渐兴起。通过评选,可以表彰那些在家庭关系上做出杰出贡献的家庭,激励更多家庭追求和谐、幸福的生活。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首先需要明确评选的标准和要求。家庭的和谐程度、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对社会的贡献等都是评选的重要指标。评选标准应该明确、公正,避免主观性和功利性。只有公正的评选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其次,评选最美家庭方案需要广泛征集和推荐优秀的家庭。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推荐那些在家庭关系上有杰出表现的家庭。评选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搞权谋和内部交易。只有这样,评选出来的最美家庭才能代表社会的共识和认可。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活动不仅仅是为了表彰那些优秀的家庭,更是为了倡导家庭和睦、和谐的关系。通过评选,可以向社会传递家庭的重要性,激励更多家庭追求和谐、幸福的生活。同时,评选活动也为家庭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让更多人了解到优秀家庭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在自己的家庭中推动积极的变化。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活动不仅仅是为了评选出最美家庭,更是为了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通过评选活动,可以发现更多优秀的家庭,激励更多人关注家庭建设,加强家庭教育,培养更多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公民。只有家庭和谐,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繁荣。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活动应该是持续性的,不仅仅是一次性的。只有通过长期的推广和宣传,才能让更多人了解到评选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引导更多家庭追求和谐、幸福的生活。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活动应该成为社会的一种常态,通过不断的评选,激励更多家庭成为最美家庭,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的活动意义重大,对于传承家庭美德、弘扬社会正能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评选,可以激励更多家庭向最美家庭方案看齐,努力打造更美满的家庭。同时,评选活动也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让更多人了解到优秀家庭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在自己的家庭中推动积极的变化。只有通过广泛的评选活动,才能让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建设,让家庭成为社会的基石和力量的源泉。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三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最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最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最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最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最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最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最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最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最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最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最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最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最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最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四
为配合做好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动我乡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农村新风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近期举办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最美家庭”的基本要求
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文明礼貌、卫生整洁
二、评选步骤
1、评选对象的确定。
采取自主报名+村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评选对象。山水活动通知后,群众报名自荐的,将基本信息发送至山水。同时,每个村委会推荐2户家庭参加评选,并将基本信息发送至李慧静处。
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所在自然村、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其他家庭成员姓名、1张家庭照片、100-200字家庭简介。
2、评选方式
(1)初步筛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对自主报名和推进的名单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参选资格;
(2)网络投票: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山水网络投票,得票最高的前5个家庭入选“乡最美家庭”。
3、颁奖
评选活动结束后,乡党委将适时举办“最美家庭”颁奖活动。
凡入选“乡最美家庭”的,颁发“乡最美家庭”牌匾一块,同时奖励高档行李箱一个;获得提名奖的家庭奖励普通行李箱一个,予以鼓励。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报名或推荐方式参加活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各村推荐的家庭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的家庭推荐出来,使本次活动真正达到引领全乡文明风尚的效果。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镇群众公认,家庭和谐,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唱响美丽昆阳、美丽家庭、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至少推荐两户居民家庭参评,学区推荐1户参评,五所小学一所中学各推荐1—2户参评,其它镇直部门至少推荐一户参评。凡昆阳镇户口的社会各界均可到所辖居委会或镇文明办报名参赛,全镇拟评出十大“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家庭和睦。2、邻里和谐。3、敬老爱老。4、教子有方。5、创业有为。6、勤俭持家。7、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冯自海为组长,以镇长樊振伟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文明办、学区、文化站、共青妇、各居委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由党委副书记王志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家庭”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5日)。制定下发昆阳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短信发布信息,公布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参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1500字左右为宜,内容要真实、感人。
3、组织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5日)。评选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居委会和单位了解候选人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评委举行公开初评,评选出15户家庭进入最后决赛,候选人需提供五分钟左右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制作费由单位负责,资料需生动感人,有一定教育意义和欣赏性,最终评出十大“最美家庭”,然后在全镇公示。
五、颁奖晚会筹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12月2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筛选颁奖晚会节目和获奖家庭颁奖词及参加领导邀请等内容。
六、颁奖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举行颁奖晚会,对“最美家庭”颁发“最美家庭”证书及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对组织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最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最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最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最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最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最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最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