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就是那只蟋蟀散文
蟋蟀是一种小巧而普遍存在的昆虫,它们在夜晚常常发出清脆悦耳的鸣叫声。这种声音,仿佛是夏夜的乐章,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而在我童年的回忆中,总有一只特殊的蟋蟀,它的存在给我带来了许多温暖和感动。
那只蟋蟀是在我家的小花园里被我发现的。那时候,我还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总是喜欢在花园里捉迷藏。有一天,我正躲在花丛中,突然听到了一阵悦耳的声音。我好奇地抬头望去,只见一只小小的蟋蟀正站在一片叶子上,它的身体呈现出翠绿色,像是被夜色点亮的一颗宝石。而它那清脆的鸣叫声,仿佛是在向我打招呼。
从那天起,我便将那只蟋蟀视为我的朋友。每天傍晚,我都会去花园找它,听它的歌声。它的歌声像是一支美妙的乐曲,每次听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有时候,我会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在手心中,感受它那微弱的脚触和细小的身躯。它的存在让我觉得自己不再孤单,有了一个可以倾诉的朋友。
然而,夏天过去了,秋风渐渐凉了下来。我发现那只蟋蟀的歌声越来越微弱,而它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瘦弱。我担心它会不会受不了寒冷的气候,于是我决定给它找一个温暖的家。我在花园里找到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罐,里面放了一些泥土和树叶,再把蟋蟀放了进去。我希望它能在这里过上一个温暖而安稳的冬天。
然而,我并没有料到的是,第二天我发现那只蟋蟀已经不再鸣叫了。我伤心地想,难道它已经离开了我吗?但是当我打开玻璃罐时,我看到了一幕让我感动的景象。那只蟋蟀已经死了,它的身体静静地躺在泥土中,好像在睡梦中一样。它用自己微弱的力量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的快乐和温暖,而我却无法回报它。
我将它小心翼翼地埋在了花园里,用一片小小的石头为它做了个墓碑。每当我回到花园,看到那个墓碑,我都会默默地向它致敬。那只蟋蟀教会了我很多,它告诉我,即使是微小的存在,也能给人们带来温暖和感动。它的歌声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成为了我生命中美好的回忆。
篇二:就是那只蟋蟀散文
小时候,我家住在一个小村庄里,每当夏天夜晚降临,我总能听到一阵阵悦耳的蟋蟀鸣叫声。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蟋蟀的声音,只是觉得这是夏天的乐曲,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有一天,我在田野里玩耍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只小小的蟋蟀。它的身体呈现出翠绿色,像是被夏日的阳光照亮的一颗宝石。它不停地鸣叫着,声音清脆悦耳,仿佛在向我打招呼。我好奇地凑近一看,发现它那微小的身躯中蕴含着巨大的力量。
从那天起,我开始对蟋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关于蟋蟀的书籍,开始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和鸣叫原理。我发现,蟋蟀的鸣叫是通过摩擦翅膀产生的,每只蟋蟀都有自己独特的鸣叫方式和频率。这让我更加惊叹于蟋蟀的智慧和多样性。
为了更好地观察蟋蟀,我在家里养了一只。我给它准备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罐,里面放了一些泥土和树叶,再加上一些水果和蔬菜作为食物。蟋蟀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不停地鸣叫着。我坐在它的身旁,沉浸在它那美妙的鸣叫声中,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之中。
然而,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蟋蟀虽然有着美妙的声音,却很少被人们重视。在城市里,人们往往忙于工作和生活,很少有时间去欣赏蟋蟀的鸣叫。而在农村,因为农田的开垦和化肥的使用,蟋蟀的生存环境也受到了破坏。蟋蟀的声音逐渐稀少,它们的存在也变得越来越脆弱。
我决定做点什么来保护蟋蟀。我参加了一些环保组织,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蟋蟀的重要性和保护意义。我还在家里的花园里种植了一些草木,为蟋蟀提供一个安全的栖息地。我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关注和保护这些美妙的生物。
蟋蟀是一种小巧而普遍存在的昆虫,它们的鸣叫声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和感动。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蟋蟀教会了我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让我明白每个生命都有其独特的价值。让我们一起保护蟋蟀,让它们的歌声永远在我们心中回荡。
就是那只蟋蟀散文 篇三
就是那只蟋蟀散文
这一宿不知是何时入梦,何时醒来的。
早上使劲起了个大早,耳边似乎还啾啾地鸣响着昨晚蟋蟀的叫声。眼睛肿肿的,趴在地上试图从墙边、桌脚找到那只扰了我一夜的小东西,它早已不知躲在哪滴露珠下养精蓄锐去了。“就是那只蟋蟀/钢翅拍着金风/一跳跳过了海峡/在台北上空悄悄降落/落在你的院子里/夜夜唱歌……”这一感觉恰如其分了流沙河诗的意境。
不知它今晚会在哪所庭院里唱歌。
没到中原前,没细思量过蟋蟀的样子,总觉得它与麦秸编织笼中的蝈蝈是一种小东西,叫声显得直率、单调,还知道蟋蟀善斗,挎刀一样的双腿蹬跳起来迅猛有力,是那纨绔子弟手中的爱物。
不是它扰了我一夜,让我在异乡的床上辗转反侧,我对它的印象只会停留在蝈蝈的表层。流沙河的诗大概也是在他睡不着时,心忽左忽右地挖掘出来的。不然《就是那只蟋蟀》不会那么一唱三叠地浸润着人的心。听着啾啾的叫,咀嚼着“在海峡这边唱歌/在海峡那边唱歌”的诗句,枕着“故乡是他乡”的感慨,心由不住缠绵悱恻起来,这小小的蟋蟀还是个托物言情的灵虫呢。
它在流沙河诗的褶皱中机灵灵地掠过;它在花木兰唧唧复唧唧的织机上静静地蹲过;它在姜夔的二十四桥明月夜中肝肠寸断地唱过……
而现在,我耳边鸣响着的是待发的车辆老牛砥地一般闷闷的马达响,它催人上路呢。
中午,在一家富丽堂皇的饭店用餐,饭菜精致、希奇。有从李子树上择下来的木花(一种生长在李子树上的昆虫),有终未成茧的肥蛹。吃下它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胃口。不用联想,我就想起昨晚那只蟋蟀来,比起世间其它声音来,它的叫声就透出美丽来,至少直率、单纯。
正思量着,蟋蟀真的来了。一只冒失的蟋蟀可能被眩目的顶灯照花了眼,竟从窗缝或门缝中爬了进来,一副惊慌失措、战战兢兢的表情,服务员很快就将它清除走了。饭店是人出没的场所,这里只有酒香油腻,不怪人想不起流沙河的诗。蟋蟀属于晨露暮霜,更适于当意识中的寄托物。它出现在《唐风》中就是一只“蟋蟀在堂,岁聿其莫”感慨岁将其暮,时光如水的灵虫儿,它出现在物质文明中就是一个阿物、一块瑕疵。由此看来,虫儿也有虫儿的生不逢时。
还看过关于蟋蟀的'一篇爱情故事。一对蟋蟀关在没有任何食物的匣子里,雄蟋蟀让他的雌蟋蟀以自己的身体为食,并且让雌蟋蟀从自己的尾部吃起。雌虫儿含泪一口口地吃,雄虫儿一口口地捱着。在那整整三天里,雄蟋蟀一直非常清醒着被一口口消化掉的痛苦,但它还坚持着要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自己还要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孤独。
好恐惧的爱!这恐怕是人的臆想成分居多。可我还是被感动了,尤其雄蟋蟀尽量延长时间地活下去,目的只是为了多陪一下自己爱人的片段,像最美的童话寓言。两只灰褐色的小虫演绎出来的爱情故事也可以如此完美。
我不知道饭店里的蟋蟀是不是昨晚拍着金风翅膀的那只,那一晚,窗下没再响起蟋蟀的叫声。
宁夏是听不到蟋蟀歌声的,这让人思秋的虫儿,像是上紧了发条的岁月,飞走了,一年,两年,三年,
再也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