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3篇】

时间:2014-08-09 03:50: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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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一

标题: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与使命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管理和协调沧州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部门。其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为沧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持。

首先,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政策和规划。他们通过调研和分析市场需求,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指导和支持。他们还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发展。他们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帮助劳动者提高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他们还组织各类就业招聘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此外,他们还致力于促进人力资源的创新和创业,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意愿的人员。

第三,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他们还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使用,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合理运行和使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使命是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有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他们致力于推动就业创业,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他们也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福利。他们的工作对于促进沧州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未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他们将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沧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二

标题: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就业创业新政策

近年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新政策,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他们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帮助创业者了解市场需求和创业技巧。他们还为有创意和创新的创业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员创业。此外,他们还加大了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支持。

其次,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动了就业信息服务的创新和改进。他们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就业信息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便捷的招聘和求职信息。他们还开展就业创业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活动,促进企业与求职者的对接。此外,他们还通过新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等渠道,拓宽就业信息的传播和获取途径。

第三,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了对就业市场的监测和调查。他们定期发布就业市场的数据和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参考。他们还研究和分析就业形势和趋势,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对就业市场的监测和调查,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和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促进就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努力得到了市民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他们的工作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帮助他们实现自身价值和梦想。在未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推动就业创业新政策的实施,为市民的就业和创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三

  (六)军官转业安置科(沧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提出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对策;负责市直和驻沧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的接收、审查、移交工作,协调安置随调随迁家属;参与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保管、有关人事代理和退役金、各种补贴的发放工作;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境)政审手续;协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理社保、医保等有关手续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有关手续。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措施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业资格管理;承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级工及市本级职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制订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沧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研究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家、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优秀专家出国培训;拟订发挥专家作用、

提高专家待遇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执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的政策;参与拟订各类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专家与留学服务。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制订全市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用方案,负责全市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审批及备案;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管理,监督指导职称考试。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细则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或备案。

  (十)劳动关系科

  执行企业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则;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实施办法或细则;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劳动标准;审核批准市属企业和外埠驻沧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牵头拟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办法;拟订进入企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劳动关系调整和初期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一)工资福利科

  负责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各类津补贴、离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落实;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病休)的核准事宜。

  (十二)养老保险科

  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补助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参与拟订市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审核市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负责全市特殊工种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市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审核;承办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批。

  (十三)医疗保险科

  执行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实施资格管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十四)工伤保险科(沧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执行工伤保险政策、标准;执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拟订协议(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细则;执行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伤管理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和调整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职工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农村社会保险科

  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标准及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方面落实返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运行程序的监督,对社会保障费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或审核。

  (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处)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市并参与驻沧单位跨区域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建立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七)外国专家局

  管理来沧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外商投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沧的外国专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和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

  直属单位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市公务员局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四、人员编制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19名(含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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