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随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进,我县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电视台、广播等,加大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制作了宣传册、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详细介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优势和报销范围,让广大农村居民更好地了解和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红利。
二、优化服务流程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我们积极与县内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了县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和制定规定,明确了医院与医保的合作关系和各自的责任,优化了就医流程。同时,我们还推行了电子医保卡,使农村居民就医更加便捷,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健全医保基金管理机制
为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加强了对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机制,确保医保基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医保基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为农村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四、加大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和评估,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或淘汰,确保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上半年的工作总结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不断发展壮大,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保障范围仍有待扩大、报销比例有待提高等。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一是在增加受益上出实招。
上半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85.7万,农业人口参合率100%,人均筹资400元,个人缴费8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筹资总额34280万元;镇、村两级一般诊疗费均调整到10元,新农合补偿8元;镇级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保持45%不变,日补偿封顶提升至34.8元/人,村级普通门诊补偿比例由45%上调到50%,日补偿封顶提升至14元/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由2类调整为3类,严格控制特殊病种治疗费用金额;提高材料费、检查费报销比例;进一步细化不予补偿范围,将非定点医疗机构本部的门诊费用等纳入不予补偿范围,将县内产筛、新筛分别纳入门诊和住院补偿;对县外就诊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补偿较下降5个百分点,同时不再享受70%的保底补偿。1-5月份,全县累计受益648233人次(其中住院36916人次,门诊611317人次),补偿总金额15973.43万元,资金使用率46.5%,县镇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75.3%。
二是在特殊群体保障上求实效。起,我县实现新农合与医疗救助无缝对接,对农村低保、五保等重点对象的救助当场兑付。1-5月份,全县医疗救助同步结算89311人次,救助金额1148.7万元。在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尿毒症、多发性耐药性肺结核、胃癌等20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实施范围。
三是在规范管理服务上促提高。今年上半年,我们赴全县30家定点医疗机构调研、督查、指导,逐家核实实际开放床位数和在院病人数,对所有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均检查3次以上;出台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明确了卫生院的管理职能,对开展网络直报的'
村卫生室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二、存在问题
新农合筹资工作面广量大,工作经费短缺;参合人员登记和信息录入存有差错;医疗机构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县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过高,资金出险的概率增大;经办机构人手不足,经费短缺,资金监管难以实施到位。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基金管理制度,从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拨付等各个环节着手,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坚持基金使用和费用补偿公示制度,增加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优化定点机构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减少滥检查、滥用药、乱收费以及挂床住院等不正当医疗行为,同时积极探索综合支付方式改革,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加强新农合一条线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新农合各项纪律制度,树立新农合窗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