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升初招生方案 篇一
小升初是每个孩子和家长都要经历的一次重要考试和选择。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小升初的招生方案是他们选择学校的重要依据。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一些关于小升初招生方案的重要因素和考虑。
首先,小升初招生方案应该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长培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潜力和优势,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来制定招生方案。有些学生可能在学术方面表现出色,优秀的招生方案应该为这些学生提供更高水平的学习和挑战。而另一些学生可能在艺术、体育或其他领域有出色的表现,他们也应该有机会在这些方面得到更好的培养和发展。因此,在制定小升初招生方案时,学校应该从学生的个体差异出发,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
其次,小升初招生方案应该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除了学术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也非常重要。招生方案应该考虑学生的品德、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养。这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因此,在制定小升初招生方案时,学校应该考虑这些综合素质的培养,并采取相应的选拔和培养措施。
最后,小升初招生方案应该注重家校合作和家长参与。家长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任教师,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学校应该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制定招生方案,并鼓励家长参与到教育过程中来。家长可以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完善招生方案。同时,学校也应该向家长提供相关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小升初招生的挑战。
总之,小升初招生方案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学校应该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长培养,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并与家长积极合作,共同制定招生方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每个孩子提供一个适合他们发展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有关小升初招生方案 篇二
小升初是每个孩子和家长都要面临的一次重要考试和选择。对于许多家庭来说,选择一个合适的小升初招生方案是他们关注的焦点。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一些关于小升初招生方案的重要因素和考虑。
首先,小升初招生方案应该注重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质量。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独特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招生方案应该与学校的教育理念相匹配。家长在选择小升初学校时,应该了解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特色,看是否与自己的教育理念相符合。只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学校,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平台。
其次,小升初招生方案应该注重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优秀的师资力量是一个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招生方案应该考虑学校的师资水平和教学资源的配置。家长在选择小升初学校时,应该了解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的情况,看是否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学和学习资源。只有选择了一个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的学校,才能够更好地帮助孩子取得优异的成绩和全面的发展。
最后,小升初招生方案应该注重学校的学生管理和关怀服务。学校的学生管理和关怀服务是一个学校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招生方案应该考虑学校是否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保障。家长在选择小升初学校时,应该了解学校的学生关怀服务和学生管理情况,看是否能够给孩子提供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只有选择了一个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发展的学校,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总之,小升初招生方案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家长在选择小升初学校时,应该注重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质量,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以及学校的学生管理和关怀服务。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选择一个最适合孩子的小升初招生方案,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有关小升初招生方案 篇三
想要了解小升初的招生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小升初招生方案。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
20xx 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全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 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
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
坚决遏制择校行为,坚决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和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中心城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今年湖州中心城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4个教学班。
各校计划招生数详见《湖州中心城小学20xx年招生计划表》。
(二)招生对象
1.年龄:年满6周岁,即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以下简称“新生”)。
2.户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等要求。
具体对象如下:
⑴属中心城户籍:即户籍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等六个街道及仁皇山街道非农户籍 (以下简称“中心城户籍”)的新生。
⑵非中心城户籍: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学。
确有特殊情况需进中心城学校就读的新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借读申请,并愿意接受统筹安排,否则不予受理。
具体为:
第一类: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已在中心城购买房产(指住宅房产,下同。
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并居住稳定的;
第二类:符合有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环渚、龙溪、滨湖等三个街道涉及土地征用农转非的新生和康山、道场本地户籍新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臵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20xx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三)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xx年5月30日至31日。
2.登记须知
根据新生户籍和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房产等情况的不同,分四类对象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户籍且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有房产的(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或新生父母在中心城确无房产 (凭市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新生出生证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下同);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相关证件的,还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从2016 年起,“户房一致”将按照新生户籍和房产完全在同一处的原则进行确认。
(2 )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即新生属非中心城户籍,但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有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户籍 (户籍迁入挂靠在亲友处),但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无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如租赁协议)。
⑷属“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与学历证明、投资者注册企业法人证书等);
②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3.登记办法及地点
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今年将在中心城各小学和招生办分别设立新生预报名登记点,由监护人根据新生所属情况持相关材料到对应的登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的依据)。
(2)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及“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均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吴兴实验中学内,建设路134号,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四)施教区划分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要求,20xx 年中心城各小学施教区域将依据“大稳定,小调整”、“既考虑相对就近,又兼顾生源平衡”的原则,在新生预登记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房产实际进行划分。
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
(五)划拨办法
新生划拨严格遵循“户房一致”确保优先、“户房不一”统筹平衡的原则进行。
即: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由区招生办在新生预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直接划入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2.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根据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划拨情况统筹考虑安排。
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根据各校划拨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4.属“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六)报到注册
1.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5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
2.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七)学籍管理
1.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后,即取得学籍。
学校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按浙江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规定要求做好新生有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2.学籍管理,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
2.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施教区的新生,否则将不承认其学籍,不享受今后评先评优与经费保障。
3.吴兴区第一小学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按招生计划制定好招生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四、乡镇学校及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学校招生
1.各乡镇(街道)学校招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2.各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要求和核定的办学规模标准,制订招生计划报所在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五、符合新居民随迁子女就学条件的新生,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
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
坚决遏制择校行为,坚决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和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具体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新生和三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年龄:年满6周岁,即 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以下简称“新生”)。
(三)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XX年5月30日至31日。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新生出生证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下同);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
③ 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
四、招生报名时间和要求
8月16日,我校招生区域内,凡年满6周岁2008年7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有家长持其户口薄到学校教导处报名注册。
因身体状况要迟延入学的学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可延迟入学。
五、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有教导处具体负责。
2、根据0---7周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幼儿园在园幼儿情况由包队教师逐户调查,对照户口薄把应入学的学龄儿童一个不漏的登记。
3、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检测或变相考试、检测,确保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4、认真做好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5、严格控制班额。
20XX年7月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
20XX至20XX学年第一学期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