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一
在企业中,差旅费报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制度。良好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形象。下面将介绍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的几个关键要点。
首先,制定明确的差旅费报销政策是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基础。企业应该制定出明确的差旅费报销政策,包括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报销金额的限制、报销流程等。这样可以避免员工在报销过程中出现误解或争议,确保报销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其次,建立健全的差旅费报销流程是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企业应该建立起完整的差旅费报销流程,包括填写报销单、提交报销单、审核报销单、财务确认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该有相应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报销流程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第三,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监督和审查是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企业应该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和审查机制,对差旅费报销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这包括对报销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对报销金额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对报销流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查等。只有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监督和审查,才能有效地防止报销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和财务风险。
最后,及时的差旅费报销是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重要目标。企业应该确保报销流程的及时性,加快报销单的审核和财务确认速度,避免因为报销延误而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信任度。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起相应的报销统计和分析机制,及时了解和分析差旅费报销的情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以上几个关键要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应该重视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差旅费报销的公平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形象。
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二
差旅费报销是企业中常见的一项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员工的权益,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形象。下面将介绍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在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首先,在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中,企业应该制定出明确的差旅费报销政策。这包括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报销金额的限制、报销流程等。制定明确的差旅费报销政策可以避免员工在报销过程中出现误解或争议,确保报销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其次,企业应该建立完整的差旅费报销流程。差旅费报销流程包括填写报销单、提交报销单、审核报销单、财务确认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该有相应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报销流程的高效性和规范性。同时,企业还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子化的报销系统,提高报销流程的自动化和可控性。
第三,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对报销的监督和审查。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审查机制,对报销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对报销金额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对报销流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查等。只有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监督和审查,才能有效地防止报销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和财务风险。
最后,企业应该确保差旅费报销的及时性。及时的差旅费报销可以避免因为报销延误而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信任度。企业可以加快报销单的审核和财务确认速度,同时建立起相应的报销统计和分析机制,及时了解和分析差旅费报销的情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以上具体应用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应该重视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差旅费报销的公平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形象。
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报销程序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人员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2.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经总经理审核签字。
2.借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员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内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五、报销管理程序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
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3.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费用标准:
直辖市
2.省会城市
3.县级及以下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7.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8.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一、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坐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2、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1)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元;销售人员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第五章 报销办法
1.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2.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则
一、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报销流程图
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报销流程
整理原始凭证
(如发票、车票)
↓
填写报销单
(院自制)→报销单有:
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
审批签字
实物: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三人签字、构成固定资产的要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签字。
图书资料: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资料员、经办人三人签字
差旅: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其他: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
财务处长审核
↓
分管财务院长审批
↓
出纳报销
三、办理报销手续
任何经费的报销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字即经办人、审批人(由分管院长审批)等,涉及到实物(如办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资料、设备等)需三人签字,即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经办人、验收人需签在发票后面,若发票较多,审批人可只在报销单(汇总)上签字。图书资料费由图书馆负责人验收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实物报销时需填制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卡片,一联交保管人,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财务处。支出应严格控制,新增的临时工工资要经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四、原始凭证(如发票)的有关要求
1、《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发票应当具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例如开票日期、购物名称、单价、数量等,购货单位及个人栏内,除出差住宿发票填写个人姓名外,其余报销发票均应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购物名称不要笼统填写(“礼品”、“办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样);购物品较多,发票无法一一写明,可附电脑小票或购物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4、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要经批准。出差要事先填写出差单,出差回来后凭出差单报销差旅费。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差手续,事后及时补办。凡省内因公出差三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即可,处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长审批,院级领导由院长审批。三天以上的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后尚需院长审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院长审批。任何人员因公出国需由党委会研究同意。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台州市三区内出差,院级领导有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其他教职工一般情况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车的,要事先征求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乘坐。台州市三区内一般不报销住宿费,如确需住宿的,限报/夜。若未留宿的人员,其往返车费按实报销。
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__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湖北京汉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0__年4月6日
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篇六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须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