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 篇一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保健品市场也越来越繁荣。保健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销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建立、销售渠道管理、产品质量与安全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建立健全的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对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行为规范等进行明确要求。同时,制度还应规定销售人员的培训要求,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和专业的咨询服务。此外,制度还应规定销售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销售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从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其次,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应重视销售渠道的管理。保健品市场涉及到多个销售渠道,如门店销售、电商平台销售等。针对不同的销售渠道,制度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例如,对于门店销售,可以规定门店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资质和条件,确保销售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对于电商平台销售,可以规定平台必须建立严格的入驻审核机制,履行对商家的资质审核和产品质量监管责任。此外,制度还应规定销售渠道间的合作与协调机制,避免出现价格战、恶性竞争等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行为。
最后,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应加强对产品质量与安全的监管。保健品的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制度应规定保健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制度还应规定销售人员不得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不得随意推荐产品给消费者。此外,制度还应规定保健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保健品,避免因滥用或误用而引起的不良后果。
综上所述,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的制度,明确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强化对产品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保健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 篇二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保健品市场逐渐兴起。然而,由于保健品的特殊性,其销售管理制度的规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保健品销售人员的资质要求、销售行为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探讨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的规定。
首先,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销售人员的资质要求。保健品作为涉及人体健康的特殊商品,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和专业的咨询服务。制度可以规定销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证书或通过相应的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销售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其次,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应规范销售行为。销售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制度可以规定销售人员不得夸大产品功效,不得做出不实的承诺。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销售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隐瞒或歪曲产品的成分、适用人群、使用方法等重要信息。同时,制度还可以规定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
最后,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应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制度可以规定销售人员必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和产品信息。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销售人员必须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市场秩序的维护。
综上所述,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明确销售人员的资质要求、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将有助于建立公平、健康的保健品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健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 篇三
(一)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四)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五)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六)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 篇四
1、本公司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销售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不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体检证明。每年进行了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未体检、体检不合格及体检证明过期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3、本公司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销售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5、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6、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7、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本公司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9、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 篇五
一、目的
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保健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
2.1建立健全的保健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规定 篇六
目的:规范本店的保健品进货渠道,保证所经营保健品的质量
适用范围:本店的保健品采购管理。
责任人:采购员、质量审核人员
1、 企业须严格按照依法批准字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保健品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2、 采购员购进保健品时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在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保健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
3、 首次购进保健品的企业必须索要企业资质证明。
4、 首次经营的品种必须索要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
5、 采购员购进保健品时必须以质量为前提,从有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严禁从其它非法渠道采购保健品。
8、 采购员在购进保健品时须对供货企业的销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9、 签订购货合同时应有明确的.质量条款与合同同时执行,内容包括:保健品质量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关批件。
10、 购货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定的,须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必须明确有效期一年。
11、 购进保健品应向供货企业索要合法的票据。
12、 采购员应以验收记录为购进记录,内容包括:保健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购进记录应保持至超过保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