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精选6篇)

时间:2019-07-08 04:45: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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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商户的星级评定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商户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评定标准

1. 服务质量:商户的服务质量是评定星级的重要指标。包括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服务效率等方面。商户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顾客的满意度。

2. 商品品质:商户的商品品质是评定星级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商户需要提供优质的商品,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3. 环境卫生:商户的环境卫生也是评定星级的考核内容。商户需要保持店面的整洁,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消费环境,给消费者留下良好的印象。

4. 诚信经营:商户的诚信经营也是评定星级的重要指标。商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5. 其他因素: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商户的规模、创新能力、社会责任等因素也将纳入评定的考核范畴。

二、评定流程

1. 申请评定:商户可以主动申请星级评定,也可以由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名推荐。商户需要填写相关资料,包括企业信息、经营状况、服务质量等。

2. 资料审核:评定机构将对商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商户的信誉、经营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

3. 现场评估:评定机构将对商户进行现场评估,包括对服务质量、商品品质、环境卫生等进行实地考察。

4. 综合评定:评定机构根据商户的表现和评估结果,综合评定商户的星级等级。

5. 公示和授牌:评定结果将公示在评定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并颁发星级商户的授牌证书。

三、评定结果的意义

1. 提升商户形象:星级商户评定是对商户经营状况的肯定和认可,能够提升商户的形象和信誉度。

2. 增加消费者信任:星级商户评定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一个选择优质商户的参考标准,增加消费者对商户的信任度。

3. 引导市场竞争:星级商户评定能够促使商户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推动市场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商户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商户需要重视评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商品品质,增强诚信经营意识,从而获得更高的星级评定等级。同时,评定机构也需要严格执行评定流程,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选择参考。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三

  为打造“美丽苏州满意城管”品牌,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提高商户文明意识,树立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寻访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寻访评选对象

  全市沿街商户。

  二、寻访评选条件

  寻访推选对象应是模范带头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的商户,符合《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商户周边管理要素丰富,同一道路候选沿街商户不超过3家。

  三、流程步骤

  1.寻访发动。各县级市(区)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寻访、挖掘工作。各地相关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查看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星级商户”。

  2.选送推荐。各县级市(区)汇总前一阶段寻访的“星级商户”,对商户进行认真考察,推荐优秀候选对象。按照“总量控制、兼顾均衡”的原则,确定推荐商户和名额,每个县级市(区)推荐名额为30个。

  3.资格初审。市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报材料敷衍应付、不符合要求的商户,不具备参选资格。材料要求为:每个商户150字的简介,主要描述近年来在落实市容环卫责任方面的典型事迹。内容真实、不夸大、不杜撰;文字通顺精练,事例详实。提交推荐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提供推荐对象的3张照片,照片要能够展示商户形象,体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效果。

  4.宣传推介。采用集中加分散的形式,对推荐出来的商户进行展示。即日起至10月底,各地即可根据此次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对接,陆续上报星级商户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各地要采取形式多样、鲜活的举措,在本区域范围对推选商户进行展示,营造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

  5.评选评定。在前期宣传展示的基础上,拟在11月通过新媒体,组织第二届“星级商户”网上投票活动。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评审,给每位候选商户评分,按综合评定情况,拟定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局党组确定。

  6.集中展示。市城管局将举办第二届“最美商户”评选结果公布暨“星级商户惠商亲商”政策服务礼包发布线下活动,邀请星级商户代表现场领取奖牌并发表承诺倡议。具体日期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寻访评选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严格评选规程。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各类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商户的知情率和参与率。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县级市(区)填报相关推荐表格及照片,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市城管局市容处,邮件请附上本次活动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邮箱:XXX@163.com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六)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六、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五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六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本公司入职满3个月,或虽未满3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部门以段或组每月可评选1段或1组“月度优秀”段或组团队;以部门为中心,每月可评选“本月明星”、“进步奖”员工各1名。

  五、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六、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并于当月30日前报部门经理(附推荐材料或推荐理由),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2、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公示。各部门经理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交由人事部于下月的1-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人事部最终将当选“月度明星”的照片在部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七、奖励办法

  1、获得“进步奖”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纪念品给予奖励。

  2、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50元的奖励。

  3、获得“本月明星”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100元的奖励。

  4、获得“优秀小组”称号的段或组,当月可获得由公司颁发团队荣誉锦旗一面。

  5、“月度明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团队将从“月度明星”评选结果中产生。

  八、本方案在试运行阶段,公司将视具体情形,有权作出调整,并逐步完善。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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