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优秀6篇)

时间:2016-03-09 07:38:1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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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各项法制宣传工作。这个组织机构可以由政府部门、法律机构、学术界和媒体共同组成,确保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其次,我们应该制定一系列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制宣传活动。对于学生群体,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等形式,增强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对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可以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发布法律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特定群体,如移民、农民工等,可以通过制作多语种的法制宣传材料、开展专门的法律培训等方式,帮助他们了解并遵守法律。

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例如,可以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账号,定期发布法律知识、法律案例等内容,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法制宣传。同时,可以开发法律宣传手机应用程序,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学习等服务,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法律信息。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可以与电视台、广播台、报纸、杂志等媒体合作,制作法制宣传广告、专题节目、专栏文章等,增加法律宣传的曝光率和覆盖面。此外,可以邀请法律专家、律师等嘉宾参与媒体节目,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进一步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

综上所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需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宣传,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只有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制宣传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全面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加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加强法制宣传的组织和管理。建立法制宣传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宣传活动,制定宣传计划和方案,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与各级政府、法律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共同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一系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针对学生群体,可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教育课程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针对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可以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法律意识。针对特定群体,如农民工、老年人等,可以制作专门的宣传材料,加强对他们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三、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建立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法律知识、法律案例等内容,吸引更多人参与和关注法制宣传。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制作法制宣传专题节目、文章等,提高法制宣传的曝光率和影响力。

四、加强法制宣传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宣传能力。同时,加强对法制宣传对象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五、加大法制宣传的投入力度。增加宣传预算,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形成宣传的合力。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法制宣传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效。只有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才能推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篇三

  按照区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温创建办[20xx]8号)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大力宣传《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进我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深入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今年我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贯彻实施《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活动时间

  从11月18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参与成都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的徽章、题花、标语、漫画、口号、宣传画、法治广场内容有奖征集活动

  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局系统内发布有奖征集活动通知,广泛征集参赛作品,由局办公室负责征集活动的信息发布和收集。

  (二)组织开展全区“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11月18日—25日,局办公室负责与区创建办衔接,领发复习思考题和考试题。12月2日—4日,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集中考试。12月5日至12月10日,完成评卷并将成绩汇总,于12月10

日前上报区创建办。

  (三)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暨《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1、“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暨《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11月20日至12月15日。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采取中心组会议、例会时间、法制培训学习《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制宣传资料,将法制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机关;印制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和《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宣传资料,深入社区、企业等发放,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和《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暨《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局办公室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并对照答案进行打分,于11月28日前统计参赛成绩并将本单位参赛人员名单、得分、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基本信息上报区创建办。

  (四)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活动

  12月4日上午9时-12时,组织人员在繁华时代广场或社区现场宣传部门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散发法律宣传资料、展出法制宣传展板、播放法制音像带和宣传标语。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宣传资源的整合和信息的及时报送,形成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根据区法治城市创建办公室和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充分准备各类法治宣传资料,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影响力和《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执行力。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主题活动要求及省市教育部门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的学期安排,将11月定为我校的安全法制教育宣传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日至12月1日

  二、活动内容

  活动周期间,各班级依据《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纲要》、《xx区中小学安全教育全年大致安排》要求,围绕教育部确定的主题,同时结合秋冬季气候特点和学校实际,区分不同年龄层次,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防病、心理健康、特殊体质自我保护等常见事故预防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组织形式

  各班级要以主题班会形式,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亲身体验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同时学校也将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安全教育馆、橱窗等途径进行辅助宣传,拓展广大师生的视野。同时通过家xx区安全教育平台,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管,履行保护职责。

  四、活动内容

  活动周期间,学校至少做到“六个一”:即营造一个浓厚的氛围;上一堂安全法制教育课;进行一次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开展一次紧急疏散演练;看一部安全教育片;开展一次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篇五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法制宣传教育集中活动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意义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预防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团县委、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系列法制宣传教育

  三、时间、地点

  3月中旬在中学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3月中旬——4月中旬各单位自主举办法制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1、“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

  2、青少年思想调研:深入我县中小学校,深入调研学生思想状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厌学、早恋、结伙、上网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进行全面深刻分析,为更好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依据。

  3、法律进学校:充分发挥各校选聘的法制副校长的骨干作用或者从政法系统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一线的办案人员,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例,以开展普法宣讲、作法制报告、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现场演练、情景体验等形式,定期集中开展“送法入校”、“送法入班”志愿服务活动。

  4、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县看守所、观看音像资料等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以案释法,以身说法,让青少年深刻反思自己与违法犯罪的关系,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5、开展维权服务: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载体,以县法律援助中心、12355青少年志愿服务台为依托,以基层团组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为主要实施对象,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服务,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受教育权、抚养权等权利。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残疾青少年、贫困学生等弱势青少年群体为帮扶重点,广泛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助学、真情助困送温暖活动,竭诚帮助困难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

  6、开办法制学校:在各中小学建立健全以家长和学校老师为对象的法制学校,定期开展活动,让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成为保护、引导青少年的重要途径。

  五、参与活动单位

  团县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

  各乡镇团委、中心校团委;

  各乡镇综治办、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

  六、启动仪式活动安排

  1、时间、地点:3月中旬在中学举行

  2、参加人员:

  (1)县领导、市相关领导;

  (2)团县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等相关县局负责人;

  (3)中学负责人、团县委及司法局工作人员;

  (4)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工作人员;

  (5)中学全体师生;

  3、活动议程

  (1)中学负责人致辞;

  (2)青年学生代表发言

  (3)团县委书记讲话

  (4)县领导讲话

  4、具体分工安排:

  (1):活动总策划、各单位协调、邀请相关领导

  (2):议程安排、领导讲话准备、文字及图片整理、摄影、宣传报道、信息上报

  (3):场地联系协调、会场设计布置、喷绘制作、会场安排

  (4):场地安排、组织学生及相关会场准备

  (5)司法局团委:现场法制讲座

  七、活动要求

  1、各乡镇团委、中心校团委、各乡镇综治办、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要成立相应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组织开展好青少年思想状况调研、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等活动,并将调研报告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至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本次活动应在针对性、广泛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既要尽可能地让更多孩子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又要帮助他们有效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3、要注意研究把握青少年思想状况的特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重点突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侵蚀的意识和能力。

  4、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继续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以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等较为成熟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5、为迎接即将召开20xx年,要积极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青少年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青少年遵守文明礼仪,强化青少年的奥运主人翁意识,掀起学法高潮,人人争当“法制宣传员”。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篇六

  为全面做好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xx】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xx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

  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 xx年12月4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 xx年12月9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 xx年12月16日深入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 xx年12月23日深入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集中举办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xx年l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09:00一l2:00时

  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

  (1)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

  (2)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月24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活动形式: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二)利用每周二下村日,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宣传到村民。

  (三)联合国税、地税等部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税法》、财政扶持企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税企关系,进一步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在走访中收集意见,以便不断提高财税服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这一载体,将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律系列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紧紧围绕“法律进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农村,通过组织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单位要根据安排,严密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王台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努力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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