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一
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也承担着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责任。为了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乡镇卫生院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首先,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来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本额度。例如,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水平、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这样一来,医务人员就会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以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其次,乡镇卫生院可以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医务人员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患者,承担着繁重的医疗工作。因此,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这样一来,医务人员就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更多的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乡镇卫生院还可以考虑将患者满意度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指标之一。患者满意度是衡量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医务人员工作表现的重要标准。因此,乡镇卫生院可以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务人员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其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依据。这样一来,医务人员就会更加关注患者的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从而提高患者满意度。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可以结合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工作量以及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这样一来,既能够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为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二
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其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对于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乡镇卫生院的特点和需求,我们可以制定以下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首先,可以设置一个基本工资,作为医务人员的保底收入。这样一来,医务人员在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时,如疫情期间的工作压力大、工作时间长等,仍能够保证一定的收入,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和资历等级,设置不同级别的绩效工资。医务人员在不同的职称和资历等级下,具有不同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因此应该根据其不同的能力和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这样一来,医务人员就会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以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另外,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医务人员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患者,承担着繁重的医疗工作。因此,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这样一来,医务人员就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更多的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可以将患者满意度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指标之一。患者满意度是衡量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医务人员工作表现的重要标准。因此,乡镇卫生院可以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务人员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其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依据。这样一来,医务人员就会更加关注患者的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从而提高患者满意度。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和资历等级、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以及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这样一来,既能够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为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三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不断完善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有很多的乡镇卫生院都会实行绩效工资分配的方案。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
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
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
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为了充分发挥我院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我院迅速发展,根据《延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当前现状与发展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利于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改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真正切断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重点,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头补助向按工作绩效补助转变,更好地体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益特性,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遵循“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廉顾公平”的原则。
(2)遵循“因事设岗、因岗选人、绩效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
(3)遵循“绩效得分付酬为主、岗位补助付酬为辅”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重量的70%和30%。依据工作质量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情况。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综合考核等。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依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必须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卫生局批准,并在单位公开。
(2)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要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的关系。
四、绩效考核
成立院长为组长,财会科长具体负责,由各科主任和职工代表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结合岗位具体情况将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量化、细化到人。并参照一下数量,质量考核主要指标,结合本单位和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细则》。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意见
一、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职工工资分配应与本单位社会经济效益相挂钩,在保证正常性业务开支,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缴费、提取修购基金等费用后,再决定发放职工工资报酬。乡镇卫生院应保证集体积累。
二、进一步推行职工浮动工资制。根据我区实际,在职职工的.职务岗位工资、工资性比例津贴、10%教护龄津贴三项作为“基本保障工资”,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逐月发给,其余津补贴部分作为浮动工资。
三、列入浮动工资的部分,用于重新分配。各单位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分配方式,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职工收入分配要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将技术要素、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分配基数,拉开分配档次,重业绩、重贡献。同时要与职工的服务态度、岗位纪律、医疗质量、劳动出勤等相结合,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四、浮动工资分配改革中,应重视集体积累,增强发展后劲。当年全院职工得到的“基本保障工资”与浮动工资总额等于档案工资总额时,单位仍有结余的,可按《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相关内容执行。
五、职工现行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今后遇有国家或地方规定增加职工工资的,由区卫生局办理职工个人档案工资增资手续。职工如有调动、退休、解聘的,按本人档案工资数额管理。
六、在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应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在制订浮动工资具体方案时,应认真征求职工意见,得到广大职工的支持。同时要切实加强健全财务制度,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好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
七、加强对浮动工资分配改革的监督管理。对巧立名目滥发报酬,造成单位亏损的,则浮动工资抵充弥补亏损。同时将按照该单位年度亏损数额扣发差额补助,亏损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浮动工资分配机制改革后,离退休、离岗退养、病退人员的工资、补贴,职工遗属补贴、怃恤费、丧葬费等仍按国家规定发给。
九、各单位用于退休职工等的费用,由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十、本意见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实施。希各乡镇卫生院认真制订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报区卫生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