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怀戚散文《散步》赏析 篇一
莫怀戚散文《散步》是一篇以散步为主题的散文,通过描述作者散步的经历和感受,展现了散步对身心健康的积极影响。文章语言简洁流畅,描写细腻真实,给读者带来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文章的开头以一句简单而富有力量的话语“散步真好”引起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用生动的笔触描绘了散步的场景:“阳光洒在大地上,微风吹拂着花草树木,鸟儿欢快地歌唱着。”通过这一描写,读者仿佛能感受到阳光的温暖和微风的清爽,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之中。
接着,作者描述了自己在散步中的感受:“我感到心情愉悦,烦恼和疲惫似乎都被抛到了脑后。”这种愉悦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忘记了一切的烦恼和不愉快。作者还提到了散步对身体健康的益处:“散步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这一点对于现代人来说尤为重要,因为长时间的坐着和缺乏运动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普遍现象,而散步正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运动方式。
莫怀戚在文章的结尾再次强调了散步的好处:“散步是一种愉快的运动,它可以让我们放松身心,享受大自然的美景。”通过这样的总结,作者表达了自己对散步的热爱和推崇之情,也鼓励了读者们多多参与散步,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总的来说,莫怀戚散文《散步》通过真实而生动的描写,向读者展示了散步对身心健康的积极影响。通过这篇文章,读者不仅可以感受到散步的乐趣,也能够意识到散步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这篇散文充满了积极向上的能量,让人读后倍感愉悦与舒适。
莫怀戚散文《散步》赏析 篇二
莫怀戚散文《散步》是一篇以散步为主题的散文,通过描绘散步的场景和作者的内心感受,表达了散步对身心健康的重要性。文章以朴实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打动了读者的内心。
文章一开始就以简单而有力的句子“散步真好”引起了读者的共鸣。接下来,作者描写了散步的场景:“阳光洒在大地上,微风吹拂着花草树木,鸟儿欢快地歌唱着。”这一描写使人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之中,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和微风的轻抚。
作者进一步描述了自己在散步中的感受:“我感到心情愉悦,烦恼和疲惫似乎都被抛到了脑后。”这种愉悦的感觉让人忘记了一切的烦恼和不愉快,心情得到了放松和舒缓。作者还提到了散步对身体健康的益处:“散步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这一点对于现代人来说尤为重要,因为长时间的坐着和缺乏运动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普遍现象,而散步正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运动方式。
文章的结尾处,莫怀戚再次强调了散步的好处:“散步是一种愉快的运动,它可以让我们放松身心,享受大自然的美景。”通过这样的总结,作者表达了自己对散步的热爱和推崇之情,也鼓励了读者们多多参与散步,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总的来说,莫怀戚散文《散步》通过真实而生动的描写,向读者展示了散步对身心健康的积极影响。这篇散文以朴实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打动了读者的内心,让人读后倍感愉悦与舒适。通过这篇文章,读者不仅可以感受到散步的乐趣,也能够意识到散步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进而更加珍惜这种简单而有益的运动方式。
莫怀戚散文《散步》赏析 篇三
莫怀戚散文《散步》赏析
散步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赏析
一、整体把握
这一家人,祖孙三代,和和美美,相亲相爱,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作者表达了关于家庭伦理的理想。
最突出的一点是,“我”的敬老。试作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如果把母亲冷落在家里,散步就带老婆孩子,那会怎么样呢?不少人往往是这样做的,在他们看来,没有老人的拖累,更自在,更开心。殊不知,老人在家多么孤独、凄凉、寒心。不劝母亲一起散步,似乎也没有良心的谴责。“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既然如此,好像也有理由不去招呼了。作此假设,更可以感知“我”对母亲的孝敬。
第二个假设,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如果“我”依从儿子,那会怎么样?儿子如愿,自然兴高采烈,久而久之,就会变得骄纵。母亲呢,老年人有涵养,自然不至于老大的不高兴,但是,心里总不大畅快。年纪大了,自己说话还不及小孙孙。走小路也有理由,小路有意思,“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散步就是看景的,走小路实在也算不得错。而“我”唯母命是从,没有把儿子当小太阳宠着,更可以感知“我”对母亲的孝敬。
孝敬,出于良心。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我”的善良。这一家人如此和美,敬老,是一个决定的因素。
二、问题研究
1.这篇散文为什么大词小用、小题大做?
大词小用确有好几处。一处把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说成“分歧”。一处说,面对“分歧”,“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一处把自己的话,说成“决定”。一处在结尾,“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这样的大词小用,小题大做,透露作者这一篇《散步》大有深意,他想说的意思超出事情本身,是在借散步这件事讲一个道理。
2.作者的意思是什么呢?
探究这个问题,要学会一种思想方法,就是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行为到原则。
“我”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两头。两头都顾到,当然没有矛盾。有时,无法兼顾两头,就像走大路还是走小路,无法“两全”,只能顾一头,那么顾哪一头呢?“决定委屈儿子”,就是顾老的一头。因为伴同儿子的时间还长,言下之意,父母风烛残年,想孝敬,时间也不可多得。这里有一个家庭伦理道德的准则:上有老,下有小,两头无法兼顾时,应该顾老的一头。
实行这个原则,家庭就和美了。奶奶疼孙孙,总是谦让的,即使自己行走不便,也宠着孙儿的。孙儿呢,见爸爸为人孝敬,自己也听话,你瞧他,不哭也不闹。这一家多么和睦。孩子长大了,爸爸年老了,就会像当年爸爸孝敬奶奶一样孝敬父母。好的家风就会代代相传。
再往深一层想,试看人性,疼爱老婆孩子是自然而然的,容易做到的,孝敬老人,就不容易做到。天下不乏不孝之子,造成诸多家庭矛盾。作者有感于此,借散步这个题材,宣扬一个伦理原则。照这个原则办事,一个家庭总是比较和美的。
再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妻子的贤良,也是重要因素,“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她对婆婆没有不孝顺的表现,当“我决定委屈儿子”,妻子丝毫没有争执。一般说,婆媳关系更为要紧。这篇短文在妻子身上着墨不多,但是隐隐地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意思,为人妻,为人儿媳,理当如此。
3.为什么把“我”背母亲,妻背儿子描写得那么郑重其事呢?
从字面上看,这是形容他们走得小心,走的是小路,唯恐哪一步有闪失,特别是母亲,是经不起摔跌的,非稳当不可。
这个形象很有象征意义,中年的责任,既要赡养老一代,又要抚养下一代,一个家庭是这样,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这样?
4.这篇短文语言很精美,从哪些方面去学它的语言呢?
学习课文的语言,可以把注意力专门放在词句上。精美的语句反复揣摩,揣摩作者怎样遣词造句,悟出一点道理来,今后自己作文,就会灵活运用。
第一段有一句:“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这几句把母子二人的情态都显现出来了,母亲的老迈、顺从,儿子的诚恳、孝敬,情态毕现。“正因为如此”
一句,又透露了“我”的文化修养。缺乏文化修养的人,话是不会这样说的。由此可以明白,表现什么情态,就要用什么样的语言。“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比喻得多妙!从内容上说,有回环的关系,把母子关系一下子追溯到几十年前,把母子二人温顺的性格都表现出来了。这种妙思来自何处呢?就是写甲与乙二者时,说了由甲到乙,再由乙到甲,便可以构造出这样的妙句。
两两对称的句子很多,这是本文语言精美的主要成分。例如:
有的浓,有的淡。
我和母亲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
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
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
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
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把两个方面集中在一起说,力求把句子写得整齐一点,就可以构成这样对称的句子。对称的句子有对称美,互相映衬,很有情趣。
写作契机 作者:莫怀戚
《散步》写于1985年;因为是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所以注定了它的抒情色彩,因我不善诗作,它就成了散文。所以说体裁这东西,往往非作者的刻意选取,实在只是一种自然结果。
这篇文章写作的契机,现在回想,应该是两个。
第一个就是一次全家三辈四口人的散步,的确如文中所说:初春,南方的原野,哄了一阵才将母亲带上路……当时我儿子正上幼儿园,他叫“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也是真的。但是当时我们的笑,是为小家伙的出语机灵而兴奋,像所有年轻的父母一样,以为自己的孩子是天才,或者至少也有过人之处——你看他小小年纪便懂得归纳,将来岂不是个哲学家?
第二个契机则较有理性色彩。我与来西南政法学院进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相熟后,常就中西文化的异同进行浅层次交谈。出我意料的是他对中国文化中的“孝悌”的看法——他将其拆开,反对“悌”(他说弟弟没有必要高看兄长),而对“孝”,却大加赞赏,说中国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这个,全世界数中国人做得最好,云云。他还同我一起看过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说这种“由政府出面召集,全国像一家人在过年的事,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
选材时,我最终确定第一个契机为文章的外延,或曰思想感情之载体,是这样考虑的:
(一)这是一次真实的散步,有真人真景及部分真事(细节),这样,想象加工的部分便有了依托,较之纯粹的虚构更有实感;
(二)刚好三代人,主体“我”和“我的妻”,客体“儿子”、“母亲”齐全,便于“导演”;
(三)说“导演”,是因为近年的散文写作倾向之一,是情节化(也有称细节化的),总之寓理于事之风长,单纯说理之风消;可读性越来越被强调。
切入角度:强化“生命”,淡化伦理,一是因为伦理说得已经太多,出新很难,二是“生命之说”不但本质,而且人性与动物性的参照也出来了——只有人类才不但保护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
所以成熟的生命,即所谓中青年人吧,其责任的沉重可想而知,其社会性,或曰伦理性质,也暗暗渗透了出来。
而沉重的责任,自需背负,所以我在文中设计了——背:背小的,背老的;将整个世界背起来,中青年人责无旁贷。
而且为了突出“责任感”,特意改造出歧路之争,由我裁决,不能两全这个重要细节。事实是有歧路,无争执——祖母宠孙子,一下子就依了他。但不加改造,无以产生表现力。
而且那次也只背了儿子,并未背母亲,但这之前是背过母亲的。譬如1981年我们陪母亲游都江堰,离堰水,景象略险,我便背着母亲慢慢。那时母亲尚不很老,似觉过意不去,我说你在我背上我还稳当些。这倒是实情,所以母亲说:“那么,倒是我在保护你?”。
所以说,如果从未既背过小,也背过老,也难想到背负这一幕。
所以综观此文之作,也不过暗合了一条文艺理论: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如是而已,也无甚特别的技法。
(选自《语文学习》1995年第3期)
《散步》的人性美——《散步》探美三题(节录)
作者:夏雨舟
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藉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颂歌。读完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读这篇文章的历程,是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一文的线条比较明晰:(1)“我”劝母亲散步;(2)全家一起散步;(3)选择大路小路的分歧;(4)“我”决定委屈儿子;(5)母亲却依从了孙子;(6)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
如此简单的事情,作者何以将它写得饶有兴味,发人深思呢?细味之,不外乎采用了尺水兴波,一波三折的写法,在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
文章开篇写“我们”一家去散步,母亲本不愿意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了觉得很累。”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于是,母亲信服地点点头。
本不愿出来的母亲何以又答应了呢?作者这样写的:“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一个“慈母”,一个“孝子”,一个真诚的理解,一个绝对的信任,这种良性的因果循环正反映了古朴的伦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遇到走大路还是走小路时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当然取决“我”了,此时,作者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拆散一家人又于心不忍。于是,“我”决定委屈儿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这个选择应该说是入情入理,体现了“我”爱幼更尊老的情感。
当“我”作出“走大路”的决定后,结果竟出人意料:“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忽然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如果说“我”的决定易于理解的话,那么母亲的改变则有悖常情了。但正是这不合情理的地方,人的真诚善良却得到了充分的光照,这一家三代人的温和、谦让与体贴都融进了这深深的爱之中。这不正是以血缘构成的家庭最稳定、最能持久也是最为宝贵的东西吗?
“有意思”的小路的确不平顺,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只好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这一“背”实际上是背起生活的重担,架起了两代人之间的桥梁,含蓄地影射了“我”这一辈人赡养老人抚育儿女的重大使命。
(选自《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9期)
一曲尊老爱幼的颂歌
作者:贺晓溪
《散步》是一篇清新优美的散文。它像一首动人心弦的诗,一支感人肺腑的歌,颂扬了我国人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反映了我国文明家庭建设的可喜成就。
文章在选材上颇有特色。作者深深懂得“一滴水可以辉映太阳的光辉”的道理,精心选材,以小见大。文章只是选取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一次散步的小事来写,就表现了一个重大的主题: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在新的时代得到了发扬光大。
在这个三代人的家庭里,“我”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每当家庭出现分歧的时刻,“我”总是主动地站出来,消除分歧,维护团结,增进亲情。“我”家要到田野上散步,可是母亲不想去。原因是母亲老了,身体不好,好不容易才熬过了一个严冬,走远一点就觉得累。母亲的想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是“我”不是消极的表示顺从,而是积极地提出建议。“我”劝说母亲,正因为年老体弱,“才应该多走走”。“我”的话渗透着辩证思想,饱含着对母亲的深切的爱,有利于母亲身体素质的增强,有利于家庭温馨氛围的营造。母亲听了“我”的话,不是固执己见,而是从善如流。儿子敬爱母亲,母亲尊重儿子,家庭出现了融洽、祥和的气氛。
家庭犹如一口池塘,有时波平如镜,有时波浪起伏。在散步的过程中,这个三代之家就像平静的水面涌起了波澜。在岔路口,“我”的母亲要走大路,“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大路平顺,便于老人行走;小路难行,可是秀色可心。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情况下,“我”决定舍鱼而取熊掌。“我”认为,母亲年老体弱,余年不多,伴随她的机会已很少;儿子年纪尚幼,来日方长,伴随他的机会还很多。于是“我”委屈儿子,顺从母亲,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明智的,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美德。
就在“我”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的时刻,母亲忽然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母亲疼爱孙儿,了解孙儿的心思,知道孙儿喜欢小路旁边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小路尽头水波粼粼的鱼塘,于是决定自己克服困难,满足孙儿的心愿。母亲改走小路的决定,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幼”的传统美德。
小路不好走,母亲对“我”说:“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到了一处难走的地方,“我”蹲下身子,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他们怕摔伤了自己所背的亲人,因此走得很慢,很稳,很仔细。他们的行动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