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 篇一
尊敬的市民: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对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发起了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危害他人,也危害自己。抛物物品从高空坠落,可能会砸中行人、车辆、建筑物等,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高空抛物也破坏了城市的美观环境,影响市容市貌。因此,我们要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
为了实现禁止高空抛物的目标,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普及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校园、单位、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高空抛物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个人都明白高空抛物的危害,自觉远离高空抛物行为。
其次,加强监管执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高空抛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加强对高楼、高架桥等高空抛物的防范和监控,确保高空抛物行为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再次,加强社会共治。社区、物业、居民等各方要积极参与到禁止高空抛物的行动中来。社区应建立健全高空抛物举报机制,鼓励居民积极举报高空抛物行为,提供相关证据,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和谐。物业要加强对小区内的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管,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最后,完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同时,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高空抛物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 篇二
尊敬的市民:
高空抛物行为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大顽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发起了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危害他人,也危害自己。从高空抛物物品可能会砸中行人、车辆、建筑物等,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高空抛物也破坏了城市的美观环境,影响市容市貌。因此,我们坚决反对高空抛物行为,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为了实现禁止高空抛物的目标,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普及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学校、社区、单位等公共场所,开展高空抛物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个人都明白高空抛物的危害,自觉远离高空抛物行为。
其次,加强监管执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高空抛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加强对高楼、高架桥等高空抛物的防范和监控,确保高空抛物行为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再次,加强社会共治。社区、物业、居民等各方要积极参与到禁止高空抛物的行动中来。社区应建立健全高空抛物举报机制,鼓励居民积极举报高空抛物行为,提供相关证据,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和谐。物业要加强对小区内的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管,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最后,完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同时,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高空抛物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 篇三
本报近日对小学
生小雨
被玻璃砸中身亡的连续报道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为杜绝高空抛物,本报联合市物业管理协会及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共同发出“拒绝高空抛物”的倡议。倡议书全文如下:市民朋友们:
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使邻里、社区甚至深圳的城市形象受损,历来为广大居民所憎恶,但为何屡禁不止?归纳为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文明素质低下,缺乏起码的社会公德;二是自私自利,只图一时之便,不顾他人安危;三是法制观念淡薄;四是没有行之有效的惩戒机制。在全社会树立并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今天,我们倡议:
一、树立公德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文明素质,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二、教育家庭成员、亲友等拒绝高空抛物;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等处危险隐患,防止高空坠物;
三、发动居民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控力度,并借助高科技来跟踪捕捉曝光目标;
四、社区的管理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监管。形成全社会人人痛恨高空抛物的氛围,让心存侥幸者难逃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做到邻里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谴责和告别高空抛物的不道德行为。
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 篇四
尊敬的业主:
为了维护小区内环境卫生, 给广大业主(住户)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请各位不要高空抛物。
最近,物业管理处接到多起业主反映高空抛物的投诉,小区路面上经常有烟头及其它杂物,各栋楼上经常有不自觉的业主(住户)往楼下扔烟头、果皮等生活垃圾,甚至有烟头未熄灭就往下乱扔的现象,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非常危险而且不道德的。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请大家自觉维护小区的整洁、培养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这是我们每位业主(住户)的义务。望广大业主/住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抵制不文明高空抛物行为。 抵制高空抛物,共建和谐小区!!!
捷宏盛宴物业管理处
2012年7月12日
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 篇五
搬到新家后,随着生活质量和学习
环境的提高,各种各样不和谐的音符也随之出现。特别是在新教学楼的楼层增加后,同学
们都懒得跑到下面扔垃圾,所以很多耍小聪明的.同学就想到把垃圾随手从窗户扔下去的方法,既省时又方便。为此我们4.5班展开一次多出心材的主题班会,我们班主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语,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种做法的危害。现在在我们班的窗户上贴着八个大字“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这八个大字提醒着我们、激励着我们。试想,如果将来我们都在高楼林立的城市,每家每户都将垃圾随手扔到窗外,那街道会是什么
样?社会是什么样?到网上随手点击“高空抛物”这一关键词,随即就出现很多相关事例:
例如:2000年5月10日深夜,重庆市渝中区某公司的董事长郝跃加完夜班回家,在路过学田湾正街65和67号楼下时,一只从天而降的烟灰缸砸在了他的头上,当场昏迷倒地,随即被人送往附近的急救中心抢救。经过39个小时的手术急救,在昏睡了70多天,花费14万余元的医药费后,郝跃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被鉴定为3级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伴随经常发作的外伤性癫痫,郝跃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和工作能力。
一位女保洁员在小区花园绿化带里清扫时,不幸被一块从天而降带有硬壳的肥皂命中,当场被砸得昏迷。
一位男性物业维修工正在作业,从高空突然飞下一整箱烂苹果,并在距离他仅半米处“开花”,惊得这位维修工一身冷汗。
小区的一幢住宅楼旁就是停车场,有一天突然从天而降一根不锈钢衣叉,似利箭一般穿透了停车场内停着的一辆轿车,幸好车内没有人,此后,车主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深圳某小区3岁的小迎澳跟妈妈回家,正准备进门,突然从空中坠下一根约2米长的木棍,直插进迎澳的头顶。
深圳一工业园内,一装修工将装有水泥块的蛇皮袋从楼上抛下,正好砸中路过此地的一名妇女,该女子怀里抱着的4个月大的女婴被当场砸死。
以上事例充分证明高空跑物的危害是多么大。众所周知我们4.5班住在五楼,上下楼也很不方便,跑上跑下送垃圾更是辛苦但是换一种看待问题的方法,想想冬天这么冷,把这种爬楼当成一种锻炼,何乐而不为那!在此我们四年五班全体同学保证,会将这八个大字深深印在心中。为了你,为了我,为了我们共同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