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最新6篇)

时间:2018-01-05 03:41: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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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各位共同探讨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和方法。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它不仅关乎个人利益,更关乎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对待。如果我们不加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失。而这种损失不仅仅是个人的经济损失,更可能会对整个社会经济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为了保护个人利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护消费者权益呢?首先,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市场秩序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建设,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其次,企业应该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具有合理的质量和价格。企业还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最后,消费者自身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权益维护能力。我们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技巧和方法。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消费者权益的有效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努力!

谢谢大家!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各位共同探讨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和方法。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这篇演讲稿中,我将重点分享一些实际操作中的经验和方法。

首先,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是消费者与企业、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以及维权指导。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并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的力量,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推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

其次,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我们应该学习和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的方法。只有明确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阅读相关书籍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最后,积极参与消费者维权,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当我们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积极采取行动,寻求合法的维权途径。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起诉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网络舆论等方式,增加维权的影响力,推动问题的解决。维权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但只有通过维权行动,才能够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仅是一项个人利益的追求,更是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消费者权益的有效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努力!

谢谢大家!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谢谢大家。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篇四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消费与安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

  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

  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篇五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篇六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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