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为主题的精彩演讲稿 篇一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各位分享关于宪法的主题演讲。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探讨的是宪法的普世价值。
宪法的普世价值,首先体现在它的法治意义上。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方面面。宪法的制定和执行要依法进行,保证公正、合理、透明。宪法的法治原则,使国家的权力受到约束,避免了权力滥用和任意行使。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国家的发展才能有序进行,社会的秩序才能稳定,公民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宪法的普世价值还体现在它的民主意义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包括选举制度、权力分立等。宪法赋予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民主自由。宪法的民主原则,使国家的决策更加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和意见。只有在民主的基础上,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稳定。
最后,宪法的普世价值还体现在它的人权意义上。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宪法保障了每个公民的人权和尊严,使个人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宪法的人权原则,使国家能够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推动社会公正和人的全面发展。
宪法的普世价值不仅仅局限于国内范围,它更具有全球意义。世界上各国宪法的相似之处远远大于差异。正因为如此,各国可以借鉴彼此的宪法制度和经验,共同推动世界的法治进程和民主发展。宪法的普世价值是我们共同的追求,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在结束之前,我想引用一句话来总结今天的演讲:宪法是国家和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珍惜它、遵守它、维护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宪法的普世价值而奋斗!
谢谢大家!
以宪法为主题的精彩演讲稿 篇二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各位分享关于宪法的主题演讲。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国家政权组织和运行的根本大法。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探讨的是宪法的实践意义。
宪法的实践意义,首先体现在它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上。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宪法的权威性保证了国家的政权组织和运行的合法性,使国家的决策和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宪法的稳定性保证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次,宪法的实践意义还体现在它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方面面,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宪法的引领作用使国家能够顺利实现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宪法的规范作用约束和规范了国家的权力行使,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最后,宪法的实践意义还体现在它的保障和改革作用上。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公民的人权和尊严。宪法的保障作用使公民能够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宪法也具有改革的功能,可以通过修宪等方式,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为国家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宪法的实践意义是深远的,是一个国家和人民共同的追求。只有在宪法的指导下,国家和社会才能实现稳定发展,人民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宪法的实践意义而奋斗!
谢谢大家!
以宪法为主题的精彩演讲稿 篇三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与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与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与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与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以宪法为主题的精彩演讲稿 篇四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生在一个法制社会,但是我们在忙碌的生活和学习中,又有多少人真正地主动去了解宪法呢,每个图书馆里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真正去翻阅的又有多少。我们都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维护社会制度和秩序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就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而多少人听到宪法二字就生怯呢,多少人觉得宪法就像被束之高阁的神一样是我们难以触碰而又望而生畏的呢?我想很多。那我们又该如何去学习,去遵守呢。今天在这个演讲里我想谈谈自己在平时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与心中宪法的联系。宪法精神是什么呢,作为学生的我们如何了解宪法呢,又怎么去遵守呢。今天,我就讲一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够与宪法相连的事或一些行动。
宪法的精神在于他的高尚,在于他的权威,那宪法的地位又从何而来,最根本的就是我们信仰他,我们崇尚他,我们发自内心地遵守和维护他。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个人对民主权利的追求,呼吁对国家的对社会制度的忠诚。
就拿随意扔垃圾这个事儿来说吧,我觉得这种现象还是很普遍,其实把垃圾我在手上等到看见垃圾桶再扔,这很难吗?不难,那为什么有人会做不到呢,就像课室,或者公共场合的座位上每次聚会完,都会有垃圾落下,为什么呢。那又为什么有人直到看见垃圾桶再扔呢,而不是手一松我不会扔随便扔垃圾在地上,其实很多时候,把垃圾握在手里,就是一种潜意识,我认为应该这么做,干干净净的路我为什么要扔,为什么我不会冲红绿灯,我认为不应该,很多时候,会很赶时间,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停下来,就是我本能地认为自己应该这么做,图快,只是一念之间,那又为什么还是选择了等待,因为本能,这种本能时间长了,会不自觉地去遵守,会在让你在冲动的情绪出现的时候抑制,我们在生活中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小事,就比如插队,在高三里冲饭堂的人特别多,很多人也不愿意等,图快,去插队,那为什么我不去做呢,不做是因为不愿意,不愿意去打破自己的信条,在自己心里和自己的约定,我应该去遵守,即使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注,我也这么做。
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是一种意识,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在我们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中,坠入深渊只是一瞬间或一念之间的事,我们又怎么能在这一念之间,守住底线,不逾越呢,我想,就从不看到垃圾桶不扔下手里的垃圾,就从听到国歌就肃立,就从遵守交通规则做吧,在你心中埋下种子,许下约定,不需要监督,不需要提醒,扔掉很简单,这也是一念之间的事儿,但是,坠入深渊也只是一刹那,也许这种潜意识能够在那一刹那拉你一把。
宪法演讲比赛强化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同学们对宪法的关注度。"学宪法,讲宪法"不应该只是口号,而应该落到实处。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应当心中有宪法,方能砥砺前行。
以宪法为主题的精彩演讲稿 篇五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西南的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西北的茫茫大漠,千里孤烟。
云南五千米的高地,生长着中医学的圣药,呼伦贝尔千万公顷的草原上,奔跑着比大熊猫还珍贵的动物。
我是一个喜欢地理的文科生,也曾看过祖国许多河山。
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而我边走边看,反思人们,更反思自己。我们,做到了吗?楼兰古国沉睡的地方,曾经是一片绿洲啊!沙进人退,人们正被迫着与自己的绿地说永别!遭受严重污染的城市地下水占到64%!游离于法令之外的偷猎者正为了一己私利破坏着动物界的平衡!
当你,单枪匹马,手无寸铁,遇见了一些环境破坏者或偷猎者。你会怎么做?此时拿起宪法,严厉又有力告知他们规定和惩罚。是有效的。但这是因为他们惧怕法律严惩,而非因为他们有自觉遵循宪法的意识!
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主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们心里。"
人民日报论宪法信仰中说: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法的威严源于信任,而我认为人法共融,恒于信仰!害怕惩罚会催生侥幸心理,有了宪法信仰,才会根本就不动念。
宪法很薄,只有0.6厘米,可它浓缩了中华五千年法律文化的精髓,变得无比厚重。宪法很短,只有138条,可它所构建的保护链却圈进十四亿人,变的十分绵长。环境保护问题只是宪法体系中的一环。而它的功能是更强大的,效力是更持久的。从根本上将它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它时时刻刻都熠熠生辉,我们的家才能平平安安,国才能长长久久。
遇见这样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现在的我,最希望的仅仅是在这0。6厘米的信仰下,来年江南烟水迷离时,西北漠漠黄沙能多一片绿森林。
以宪法为主题的精彩演讲稿 篇六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18号麦家茹。今天,就由我来给大家说说宪法。
从初二的政治课本开始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它到底有多至高无上,我昨天晚上就领略了一番。昨晚我就这个演讲去请教我的一位学法律的朋友,她是一位学霸,但她一听到是宪法,就马上扶手作揖说,告辞!我坚信这是出于她对宪法权威的敬畏,而不是学艺不精。
宪法概括性地规范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打个比方,我们在座各位之所以能坐在这里,是因为我国宪法第一章第十九条规定了我国发展高等教育,并且在第二章第四十六条中规定了公民具有受教育权。
有的人会主张政府无用论或者是法律无用论,觉得这些国家强制力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这种观点其实是片面而狭隘的。自由来源于自律,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权利,都有其相应义务的执行而成立。那么,没有这些法律强制力会有什么结果。韩寒的小说《一座城池》中,故事的结局由于工厂的爆炸,小镇陷入了混乱。国家强制力在这样的环境里失效,商铺被一扫而空,街上满是踩踏的痕迹。作者在其中调侃道——没事,抢着抢着就平衡了。但是这样连生命权都无法保障的社会真的是我们要的吗,我猜不是。由此可见国家强制力是多么必要的一个存在。
演讲的最后,还是引用韩寒的一句话——你有光,你走在前面。宪法有光,所以宪法引导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