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经典6篇】

时间:2019-08-06 09:11: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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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篇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激励和管理员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薪酬管理的目标、原则、内容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薪酬管理的目标是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达到提升企业绩效的目标。在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时,要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期望,确保薪酬水平与员工的贡献相匹配,使员工感到公平公正,激发其工作动力和幸福感。

薪酬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公正、激励导向和可持续发展。公平公正是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对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薪酬分配,避免出现薪酬差距过大或不合理的情况。激励导向是指通过薪酬激励来推动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其创造力和主动性。可持续发展则要求薪酬管理办法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避免因薪酬过高而导致企业负担过重。

薪酬管理的内容包括薪资结构设计、绩效评估和薪酬调整等方面。薪资结构设计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职责和能力来确定,既要考虑内部公平,又要考虑与外部市场的竞争力。绩效评估是衡量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绩效表现来确定薪酬水平。薪酬调整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变化情况来进行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薪酬与员工的贡献相匹配。

为了有效实施薪酬管理办法,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明确各项薪酬指标和标准。其次,加强对员工的绩效评估和薪酬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再次,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积极性。最后,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员工、提高企业绩效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时,要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期望,遵循公平公正、激励导向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办法,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有效实施。

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篇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如何有效管理聘用人员的薪酬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从薪酬策略、薪酬设计和薪酬激励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策略是聘用人员薪酬管理的重要基础。薪酬策略要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既要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员工的需求和期望。薪酬策略应该明确薪酬的总体水平和结构,确定薪酬与员工绩效的关系,以及薪酬与市场供求关系的关系。

其次,科学合理的薪酬设计是聘用人员薪酬管理的核心内容。薪酬设计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的要求来确定,既要考虑员工的基本工资,又要考虑绩效奖金、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薪酬,使员工感到公平公正,激发其工作动力和幸福感。薪酬设计还要考虑员工的发展空间和职业路径,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激发其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贡献的动力。

最后,薪酬激励是聘用人员薪酬管理的重要手段。薪酬激励要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来确定,既要考虑员工的个人表现,又要考虑员工的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薪酬激励可以通过绩效评估和绩效奖金、股权激励、培训和晋升等方式来实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员工、提高企业绩效具有重要意义。在聘用人员薪酬管理中,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策略,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来设计薪酬,通过薪酬激励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只有做到这些,企业才能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

  (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

  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2000元,技术性岗位3000元。各单位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四)特殊岗位津贴

  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种类及标准,由县政府研究确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

  (一)调整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

  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三)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根据工作要求,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四、相关政策

  (一)由于临时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各单位与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制,用工对象应当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及时办理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各单位要建立临时聘用人员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发放渠道与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同。

  (四)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单位应负担的社会保险均从财政安排各单位的临时人员费用中列支,总额不得突破。临聘人员各类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在申请预算时,将临聘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按月申请拨付。

  (二)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关系到临时聘用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本管理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自2011年10月1月起实施。过去规定与

  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各镇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篇四

  (一)清洁工、毛巾洗涤工、厨师、

  岗前考察期为两天,期间美发店只提供两餐一宿,并无工资。两天后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发放,一个月后转正者,按基本级别工资发放。期间美发店提供两餐一宿,私人物品自理。

  (二)收银员

  必须先参加指定的职前培训7—20天的时间(并需要到指定的美发店进行现场操作5天以上)。职前培训期间收银员7天学习期无工资,7天后至上岗前为每天10元补助,店铺地培训期提供两餐一宿,私人物品自理。

  (三)发型助理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底薪 + 提成 + 小费 +奖金 ― 罚款 = 工资。

  2、 新进员工(助理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2.1 新进人员公司统一收取保证金300元(可先交100元,其余的从工资中扣除)。

  2.2 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第一个月底薪为100元,没有提成及奖金;同时扣除1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如会洗发及按摩了,底薪为3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剩余的保证金。第三个月会染发(上大牌)了底薪为450元加提成。

  2.3 只会洗法,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第一个月为底薪3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2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会染发了为底薪450元加提成。

  2.4 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工资为本制度第1条所规定的内容(其中底薪为450元)。

  2.5 助理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底薪增长为500元,助理工作三年以上底薪为600元。

  3、 助理人员提成规定如下:

  3.1 外卖(向外销售产品) :扣除产品成本后按20%提成。

  3.2 小头(单剪、单洗、单吹):按20%提成。

  3.3 大头(烫、染、营养、离子):(见员工薪资规定)

  4、 上岗制度:

  4.1 没有经验和基础的新进人员,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不上牌)。

  4.2 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前三天不上岗(下牌),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

  4.3 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前三天大小牌都不上(只有底薪),每天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一小时。

  4.4 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100元。

  4.5 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100元。

  4.6 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准染发只能洗发(下大牌),工资为底薪300元加提成。

  5、 本公司老员工(助理)按第1条执行,其中底薪为450元。

  6、 助理人员不准预支下半月工资。

  7、 新进人员在工作中不合格或自动辞职的100元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 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

  9、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发型师

  1、准发型师:上剪吹牌,不上烫染牌,参加发型理剪工作,按其技术水平由营业额提成12%—20%入工资。提成百分比按每两个月可调升1%,表现突出的,而且上司评价良好的可每月调升1%,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最高标准(面试2天内离场的工资不发放)。

  2、发型师:培训适应学习期为3个月,头10天不能上烫染牌参加工作,按营业额提成30%,作为劳动报酬。合同期2—3年。(试工2天离职的,工资不发放)。

  3、高级发型师:学习适应期,观察期为7天,7天内只上剪吹牌,7天后上电局牌,未签合同前离职的,要先申请批准后才可离职,试工2天内(含2天)离职的工资不发放,工资按营业额的25%提成发放。7天内工资提成为25%,7天后提成为35%,合同期为2年,工作期内公司提供两餐一宿,个人物品自理。

  4、以上提成均扣除成本10% 。

  (五)店长、主管、管理人员等

  观察表现期3天,期间每天津贴40元/天,7天后按基本工资发放,3天内离职(自动或被辞退)的,不发放任何津贴。

  1、 美发师培训考核,可分为店长、发型师、发型师助理,其工资底薪也依次不同,发型师的待遇一般为提成+奖金。

  2、发型师入职前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入职,试用期1—3个月按基本工资待遇,3个月后升正式发型师。

  3、工作满2年后可调整基本工资,或凭店长(主管)、提携升为高级发型师。

  4、每月制定美发店业绩总额、发型师月目标业绩(目标业绩也可按照发型师的基础底薪和提成定。如底薪800元,绩效工资200元,按业绩10%提成计算,发型师当月目标业绩应定为1000元,然后才享有提成,如未达到则只发底,扣发绩效工资)。

  5、服务工作资金:发型师每次服务完一个项目可按服务的辛苦或收费的基础价格给予服务工作奖金,这种方式可避免对免费或有优惠权客人互相推让不做或造成对客人的服务质量不好。

  具体方法分为:

  A、2—3元 收费低、操作简单

  B、5—8元 收费中、服务较劳累

  C、8—10元 服务技术高、收费较高

  6、有些方法也可按直接操作一个客人规定提成多少钱,业绩再按每次操作提成。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没有积极推动客人的心态。

  7、也可直接按每月销售的多少提成 %,设有服务工作奖金、业绩任务奖金。

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篇五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餐厅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餐厅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餐厅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餐厅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餐厅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餐厅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餐厅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

  1、根据餐厅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餐厅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餐厅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3000元计发(包含全勤奖、交通补助、话费补助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

  1、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x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2、绩效考核按照餐厅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五、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每年年初,餐厅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餐厅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餐厅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餐厅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六、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30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30

  2、餐厅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餐厅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餐厅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餐厅代扣代缴。

  5、餐厅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餐厅考勤制度办理。

  七、以上制度均有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篇六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第二章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第三章补助津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资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x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第五章奖金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工资计算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

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工资发放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x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八、工资的扣除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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