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安全控制制度 篇一
财产安全是每个人都非常关注的问题,而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个人和社会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定义、建立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财产安全控制制度是为了保障个人和社会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防范各类财产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财产安全控制制度应当包括财产安全的预防、监管、处置等环节,确保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
其次,建立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首先,财产安全是人们劳动成果的集中体现,是人民生活的基础。只有保障财产安全,人们才能够安心工作、生活。其次,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和约束各类财产活动,提高财产安全的保障水平。再次,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建立和执行财产安全控制制度呢?首先,应当建立健全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类财产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措施。其次,需要加大对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财产犯罪分子的追捕和惩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财产活动的监管,确保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此外,还应当加强对财产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人们的财产安全意识。
总之,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个人和社会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加强对财产安全的保护,建立健全的财产安全控制制度,以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财产安全控制制度 篇二
在现代社会中,财产安全是每个人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为了保障个人和社会财产安全,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至关重要。本文将从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建立的原则和实施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财产是人们劳动成果的集中体现,是人民生活的基础。只有保障财产安全,人们才能安心工作、生活。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和约束各类财产活动,提高财产安全的保障水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建立财产安全控制制度应遵循一些原则。首先是科学性原则,即制度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其次是公正性原则,即制度应保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再次是灵活性原则,即制度应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随时调整和完善。最后是公众参与原则,即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尊重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制度的可接受性和可行性。
在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应加强对财产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财产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其次,应建立健全的财产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预防财产安全风险。再次,应加强对财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财产犯罪分子的追捕和惩处力度。同时,还应完善财产安全保险制度,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障。
总之,财产安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个人和社会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加强对财产安全的重视,建立健全的财产安全控制制度,以提高财产安全的保障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只有保障财产安全,人们才能够安心工作、生活。
财产安全控制制度 篇三
财产安全控制制度
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执行登记制度,经保安确认后,发放来访证,持牌可进入校园;
3、学校内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4、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需持教育局核发的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
5、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
6、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搞好财产管理是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的重要任务。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分类、管理
1、固定财产分5类:(1)房屋建筑物;(2)一般设备;(3)专用设备;(5)其他固定资产;(6)图书。
2、总务处按以上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帐,进行固定资产的资金和数量核算。按以上分类进行资金核算,分保管除按以上分类建立分类帐外,还要按财产种类、规格、型号建立明细帐(或卡)。
3、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并经分校长批准。校内因教学和工作需要可以借用学校固定资产,但必须办理借用手续、规定还物日期。
4、保管员就对借用归还的财产物品进行检验,如有发现废、损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其责任。属无故废、损的,应按财产原值或加倍赔偿。
5、财产丢失应及时报告,查清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要求当事人赔偿。同时,按规定办理财产减少手续。
6、财产维修由保管员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维修费不计入财产总值。
(二)固定资产范围、计价
1、凡是外单位赠送,上级无偿调拨、或自制、购置、盘盈、基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建筑物的以下财产,均属固定资产。
(1)行政办公设备单价300元以上,或单价不满300元,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
(2)教学设备单价500元以上,或单价不满500元而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
(3)图书、杂志报刊合订书和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为固定资产。
(4)基建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建筑物。
2、凡购置的固定资产,按原价计价核算。
(1)基建工程按审核后的工程决算书核算。
(2)自制、赠送、盘盈的固定资产,有价的按原价,无价的按当时市价计价核算。
(3)运输费、包装费、修理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增加,验收审核
1、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学校财产添置计划及审批程序进行,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无计划购置。
2、凡增加的每一项固定资产必须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份连同购物发票办理财产收交接,总务处、保管员都应在增加单中签章,最后由校长室审核报帐。
3、总务处、保管、财务等凭填制的固定资产增加单记入固定资产帐(卡)
4、增加的财产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号。
5、固定资产增加单必须注明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总价。
(四)固定资产的减少
1、国家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统一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审批手续,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对学校固定资产擅自处理。
2、固定资产的调出、转让,按审批权限办理。凡有偿调出的,应在财务收款后才能调出,并填制调拨单一式三份分别销帐。
3、固定资产耐用期满,经检验确已丧失使用价值,才能报废,并填制报废单一式三份分别销帐。学校财产被窃、遗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索赔制度处理,并填制报损单一式三份分别销帐。财产报损、报废应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
4、凡报损、废财产由保管提出报损、报废报告,送总务处,由总务处会同学校领导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报废的财产应填列清单连同报废财产交保管员存库,待变价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对帐
1、查明学校财产有无丢失、毁损和未列帐,保证帐物相符。
2、查明学校财产有无使用不当或长期闲置,提高使用效益。
3、查明学校财产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有无擅自拆除、调出、变卖等行为,以维护财经纪律。
4、一年一次的全校的财产清查于年终进行。
5、建立固定资产对帐制度。保管员向总务处填报帐单,总务处向校长室填报对帐单,对帐中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及移交
1、学校总务处设总务主任一名,统一管理学校所有财产帐,财产帐必须设置5类财产分类总帐及按部门设置部门分户帐。
2、学校各办公室负责人既是财产的保管人又是财产使用人,对学校财产管理负直接的经济责任,应保证财产的安全及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益。
3、总务处应按本部门财产管理特点,制定本部门财税管理办法和索赔制度。并严格执行。
4、保管员应设置财产明细帐。
5、总务主任调离岗位应办理帐务移交,由校领导、部门处(室)主任、财务室负责人进行监交。
6、保管员调离岗位应办理帐务、实物移交,由总务主任会校级领导进行监交。
7、总务主任、保管员应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保管室和各部门根据实际库存情况,提出申请报告,按请购程序审批,由报账员统一采购。为了确保学校行政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请购必须提前一周。
2、实验室以及其他部门需要的低值易耗品,应到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办公用品和其他专门用品原则上都应该由保管室保管,保管员保管的各种物品应分类储存,不能混放,做到帐物想符。
3、保管员要保证满足教学和办公所需要的物品供应,掌握好物品的储备量,掌握库存情况的变化,库存不足时应及时提出请购计划,以便及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