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优秀6篇)

时间:2013-08-02 07:47: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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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学校的不断壮大,学校超市成为了学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超市秩序,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超市管理规章制度。以下是我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超市的经营范围。超市只能销售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禁止销售过期产品和不合格产品。超市要定期进行货品检查和清理,确保货品的新鲜和品质。

第二,超市的经营时间。超市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10点。超市的开放时间要根据学生的作息时间和校园安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学生能够方便地购买所需物品。

第三,超市的服务质量。超市要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商品供应充足,货品陈列整齐。超市要设立便捷的收银台和购物篮,方便学生购物。超市要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超市的价格管理。超市要合理定价,保持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超市要明码标价,不得进行暗箱操作,保证学生购物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超市的管理责任。超市要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超市的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服务技能,能够及时解决学生在购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超市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六,超市的监督和投诉渠道。学校将建立超市的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箱,接受学生和家长对超市经营的监督和投诉。学校将会对每一起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是我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章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超市,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超市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便捷和舒适的购物环境。

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篇二

学校超市是学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超市秩序,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超市管理规章制度。以下是我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超市的经营范围。超市只能销售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禁止销售过期产品和不合格产品。超市要定期进行货品检查和清理,确保货品的新鲜和品质。

第二,超市的经营时间。超市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10点。超市的开放时间要根据学生的作息时间和校园安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学生能够方便地购买所需物品。

第三,超市的服务质量。超市要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商品供应充足,货品陈列整齐。超市要设立便捷的收银台和购物篮,方便学生购物。超市要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超市的价格管理。超市要合理定价,保持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超市要明码标价,不得进行暗箱操作,保证学生购物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超市的管理责任。超市要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超市的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服务技能,能够及时解决学生在购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超市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六,超市的监督和投诉渠道。学校将建立超市的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箱,接受学生和家长对超市经营的监督和投诉。学校将会对每一起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是我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章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超市,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超市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便捷和舒适的购物环境。

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篇三

  一:经营物品范围:

  1:学生学习用品,包括钢笔、铅笔、圆珠笔、簿本、纸张、橡皮、修正液、胶带、胶水、墨水、圆规、尺子、计算器等。

  2:学生生活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杯子、毛巾等洗漱用品和纸手帕、卫生纸等日常卫生用品。

  3:学生食品,包括矿泉水、饮用纯净水、果汁饮料、牛奶、面包、饼干、方便面等常用食品。

  学生超市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果确实需要扩大经营范围,必须

  报食堂、学生超市监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学生超市物品的要求:

  1: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习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人身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2: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生生活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其中,卫生用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

  3: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食品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不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物品。不准出售冰棒、雪糕、冰激淋、冰水等冷冻食品和瓜子、花生等果壳食品。

  4: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物品,将勒令超市立即停业整顿,听候校方处理。

  三:学生超市开放时间

  上午:6:00——6:50

  中午:11:45——12:20

  下午:17:50——18:30

  其它时间不经校方允许一律不得营业。

  四:特别强调

  1:请学生超市承包人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持好秩序,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不要携带开水瓶购物,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超市承包人必须保证超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有包装纸、包装袋等废弃物。

  3:学生超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不得进行现金交易。

  4: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开放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5:如果学生超市承包人不能做到以上四条,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整改,整改无效则将立即勒令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并处予罚款。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未尽事宜请示校长室研究决定。

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篇四

  一、 超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各种商品、食品等,并索取“三证”,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入超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商品。

  二、 严禁销售、出租、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如有发现有此类情况将交由相关政府执法部门处理。

  三、 超市经营范围要符合合同要求,不得经营无包装或自行加工的食品、饮料,不得经营白酒,不得经营药品及其他需要特别许可证的商品。

  四、 杜绝强卖现象,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其他同类型超市价格,

  五、 超市员工患病期间不得上岗,在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干净、禁止在店内喝酒、吸烟,保持良好的形象。

  六、 禁止在承租范围外经营、严禁乱堆乱放,并保持店内及周边3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店内商品的摆放整齐。盛放垃圾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并及时清运,积极采取防鼠、防蝇措施。

  七、 不准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开关等。因工作需要接电时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

  八、 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

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学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批准,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九、 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应按规定设置灯光指示标志。

  十、 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超市相关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 超市经营活动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篇五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合法规范经营

  超市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商品价格

  所有商品价格要按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超市将所有商品按品牌、等级、规格、价格等项目每学期开学一周前报学校主管

  必须明码标价,如遇价格调整,应提供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或文件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3天后方可实施,同时将相关资料到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各种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或周围超市价格(可参照瑞天超市)。

  三、商品经营范围和商品质量

  1.适合学生的学习、生活用品及各类非现场加工制作类食品、饮品、冷饮。

  2.供应商应持有卫生部门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注册证和税务登记证,在食品的进货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种饮料和食品等必须为有相应资质的较大厂家的合格产品。

  3.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杜绝非合格食品进入副食专柜。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并备案。所有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及腐烂、变质产品。

  四、经营时间:

  1.一日三餐时间、上午大课间、下午学生起床后至第一节课课前、晚上晚自习后至就寝。

  2.周日:12:00—16:00

  3.学校重要活动按学校要求进行经营。

  五、评价和管理

  1.学校成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管理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超市管理人员组成),每学年分四次对超市服务进行评估,乙方要主动积极配合;每学年对公司满意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四次测评,1.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奖励当月该超市营业额的0.5%;满意率在95%以上,奖励该超市当月营业额的1.0%;如满意率低于80%,第一次,乙方根据测评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第二次,满意率低于80%,甲方建议乙方撤换经理,并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 ~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三次,满意率低于80%,学校将解除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学校对超市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对超市工作的监控,乙方必须充分听取学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稳定,价格合理。

  2.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2)超范围经营;(3)商品未明码标价,高于最高限价销售;(4)收取现金或重复刷卡;(5)超市内环境、卫生不整洁,员工着装不统一;(6)不接受学校监管的。

  3. 购物只能凭校园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账,超市一般只能在学校规定的经营场所、规定的时间经营,不得随意在经营场所外进行售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总务处组织每周从商品价格、质量、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对超市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管部门,超市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篇六

  一、超市员工

  1、超市员工每一天必须在开门之前把本柜组货架的商品卫生打扫干净,货源摆放整齐。如在巡店经理巡店时检查出以上问题,将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50元

  2、超市货架、堆头、岛柜、冷藏柜等等不准出现闲杂物品,库存商品不准不封箱就陈列到货架上头,库存箱或商品应大小统一陈列;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超市员工每一天在配送中心的货源到超市以后,协助超市微机员理货,核对直配单数量和实际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商品的包装情景、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杜绝过期商品进入本柜组。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进行。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4、超市员工每一天检查本柜组的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三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一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半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须离到期三个月通知超市经理。然后由超市经理汇总报表上报采购经理。如不上报所造成的损失由超市负责并罚款。

  处罚金额:100元—200元。

  5、超市员工应及时统计本柜组的所有缺货和需要的退换的货源,直接上报给部门经理,不准出现货架缺货现象,否则处罚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6、超市员工应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不准出现与顾客争吵或态度恶劣现象,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超市员工应经常统计超市滞销商品和畅销商品,及时上报超市经理,所报结果由超市经理汇总上报配送中心进行处理,目的为增加超市柜组营业额。

  二、超市收款人员

  1、应树立超市良好形象,杜绝与顾客争吵现象,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超市经理进行处理,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如出现收款或输入错误,顾客找回,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及收款员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在超市每一天结账时,收款员必须认真核对帐目,如出现假币、账目不符现象,应及时通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认真核实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失误,将由超市经理与收款员承担。

  4、在每一天的销售过程中,如发现超市收款员私自退货(经超市经理同意并签字的除外)的现象。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5、收款机区域内不得出现杂物如:私人购买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收款员应坚持收款机区域内卫生清洁,不准在收款机上张贴条码、编码,交班时应正常操作,更换收款员用户名。交班时应注意财务的交接情景,确认无误后上岗。出现问题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6、收款员当天结账时,超市经理(或值班经理)需在场,如结账时出现短款或多款,数额较大的(低于5元以下的应属于人为现象)应及时告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核实求证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原因账务不清的,将由超市经理与收银员共同承担职责。

  三、超市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

  1、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章制度,对于超市内更换更新制度,促销人员及外赁区人员都将获得一份规章制度。

  2、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应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定的工作时间,全部登记点名,(和超市内部员工一齐点名,上班、下班)如发现上班时间发现员工空岗、迟到、早退现象,巡店经理发现后进进行做来源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3、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装,不穿工装一律不准在卖场内;

  4、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不允许长时间接待亲戚、友人等或长时间通电话,冷落顾客,如有发现,巡店经理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5、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做场外交易(以低于超市内价格售与顾客或加赠于顾客礼品)。

  处罚金额:100元—500元

  6、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或休班时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内吃饭,听MP3、玩手机游戏、嬉闹等。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需告知店长,店长在考勤表上登记,休班、休假应书面写休班、休假条,休班时间按超市规定与内部员工休班制度一样(休班条必须由庞经理签字与超市经理签字);特殊外赁区员工如生肉柜组,销售完商品后,如提货等事宜,应告知店长,需由店长同意后方可离店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8、超市内部货架牌面,除超市内柜组人员,其他人无权更改牌面,如发现供应商或促销人员私自更改的。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9、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应树立超市整体形象,坚持站姿,久坐3分钟以上者,超市经理将予以处罚。超市经理不重视的,巡店经理如发现,超市经理共同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四、超市后台微机管理员:

  1、严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单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货源数量单据点货,严格检查进入超市商品的质量(包装情景、生产日期、保质期)。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当天收到的直配单必须当天入账,新商品到超市必须及时接收新商品信息和打印出标价签。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五、夜间值班人员

  1、超市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每一天晚上八点之前到超市,由超市经未经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许私自退货,如发现罚款50元—200元。每一天结账完毕后必须上传数据,如工作不到位罚款20元—100元。理点名;如出现迟到现象罚款20元—100元。

  2、夜间值班人员到达自我所值班地点之后不准再离开。如擅自离开罚款100元。

  3、夜间值班人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带自我的朋友进入值班地点,值班期间不准睡觉,出现重大人为问题,后果自负并罚款200元。

学校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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