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随着全球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成为了各国政府和企业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为了加强节能管理,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制定了相应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本文将重点介绍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政府和相关机构需要明确制定节能目标和指标,以确保规章制度的实施具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其次,需要开展充分的调研和评估工作,了解当前的能源消耗情况和潜在的节能潜力,为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包括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利益等。最后,还需要考虑到规章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能够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制定好规章制度后,还需要进行有效的实施和监督。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确保规章制度的实施有专人负责,并能够协调各方的协作和合作。其次,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主动参与到节能活动中来。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掌握节能情况和效果,为进一步的改进和调整提供参考。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规章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节能技术和措施也在不断更新和改进。因此,规章制度需要及时跟进和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此外,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整体效能和效果。
总之,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只有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加强组织和监督,及时调整和优化,才能够实现节能管理的目标和效果。各国政府和企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和交流,推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及应对策略
随着全球能源消耗量的不断增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成为了各国政府和企业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为了加强节能管理,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制定了相应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本文将重点介绍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及应对策略。
首先,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章制度的引导和约束,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采取更多的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同时,规章制度的实施还可以促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其次,制定和实施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可以增强各方的责任意识和行动力。通过规章制度的明确和强制力,可以切实推动企业和个人履行节能责任,积极参与到节能活动中来。同时,规章制度的实施还可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节能机会和激励,促使其加大节能投入和创新。
再次,制定和实施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可以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规章制度的引导和约束,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采取更多的节能措施,减少能源的浪费和损耗。同时,规章制度的实施还可以推动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最后,制定和实施节能管理规章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应对策略。首先,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节能情况和效果,为进一步的改进和调整提供参考。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整体效能和效果。
总之,制定和实施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各国政府和企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和交流,推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广大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并支持节能活动,共同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机关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和带头作用,结合区委、区政府机关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办公楼内白天原则上不开灯。除特殊天气需要开灯,要做到人走灯灭。公共照明和专用照明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如会议室、走廊照明等由所属部门负责,实行责任归位。发现有白昼灯、长明灯现象的予以通报,多次不改进的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二条 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用后及时关闭,下班前要关闭电源。
第三条 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
第四条 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电炉子等大功率及高电耗电器设备,私自使用的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予500-1000元处罚。
第五条 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适当调低手盆、拖布池水龙头压力,安装或更换节水型水龙头和卫生洁具。卫生保洁不得用长流水清洗拖布。严禁用自来水冲洗车辆,违者处以100元处罚。
第六条 加强对公务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除特殊公务需要外,节假日和双休日机关所有车辆一律封停。
第七条 采购办公用品、设备时要带头使用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节能产品。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耗能产品。重点抓好机关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第八条 切实做好机关节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管理全面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节能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浪费现象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条 机关的节能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机关浪费能源行为,办事处对举报要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机关内的各部门,本规定自即日起施行。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1、用电管理
(1)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2)电脑、打印机、空调不要长时间待机,长时间不用时要及时关闭,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3)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私自更换和乱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
2、用水管理
用水时,应做到尽量节约,水流不宜过大,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3、办公耗材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用,办公用品申请需科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领导同时签字后到财政所领取。
(2)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高耗能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4、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1)工作日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
(2)车辆管理执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1万吨,下同)的用能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下同)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下同)、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是法人企业。
第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全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定期发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按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制定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方案并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实施分级管理的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章)提出评价意见;
(二)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系统能源利用状况,委托具有检验测试资格的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的检验测试;
(三)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会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委托具有培训条件的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培训。
第三章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第九条重点用能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第十条重点用能单位应接受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其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与培训。
第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规定的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重点用能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预测能源消费等。
第十五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定先进、合理的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十六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通过岗位责任制和能耗定额管理等形式将能源使用管理制度化、落实到人,纳入经济责任制。
第十七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节能培训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的能源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节能知识、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和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并报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奖惩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进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重点用能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节奖超罚办法,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
第二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或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或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所聘能源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其及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能源消费统计资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珍惜资源,节约资源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绿色酒店,切实加强酒店的节能、节水、节电管理,搞好节能、节水、节电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一)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全体酒店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节水、节电、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节约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做到节约人人有责、人人有为。
(二)爱护水、电设施,保证正常的水、电供给。
(三)大楼用水用电实行二级管理,日常管理以各部门为主;工程部作为酒店的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用水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管理制度
(一)节电管理制度
1、节约照明用电。酒店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2、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
3、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4、严禁私自接线装灯、安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报办公室批准。
(二)节水管理制度
1、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
2、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3、加强设施维修改造。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滴漏现象。
4、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即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三)其他节能管理制度
1、节约办公用品。利用网上办公系统,逐步推行网络无纸化办公,节约纸张,控制打印、复印数量以及书面材料的发放范围。
2、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严格审批和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鼓励重复利用,做好办公废纸的回收,设立定期回收制度。
3、节约通信费用。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择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普通邮件等通讯方式。言简意赅,缩短通话时间,可发文字短信的尽量不用通话等。
4、合理安排工作。尽量减少使用机动车,以节约油费、过路费等。
三、检查制度
(一)开展节水、节电、节能检查。工程部派专人对所辖范围所有用电、用水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防滴、漏、跑、冒、耗现象发生,堵塞水电浪费的漏洞。
(二)加强科学管理,工程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与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制和不定期抽查制,发现对开长流水、白流水、长明灯、光线充足情况下开灯及无人情况下开灯、开饮水机、电脑等浪费现象严重的部门和个人予以批评以至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