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推荐6篇】

时间:2015-08-06 04:22: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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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篇一

固定资产是企业运营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是确保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为了规范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首先,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应明确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和核算要求。核算方法包括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和计价方法,核算要求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折旧、清查和报废等。通过明确核算方法和核算要求,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准确无误,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其次,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还应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程序。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登记、使用、维修和保养等。通过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程序,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维护,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效益。

此外,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还应明确固定资产的评估和盘点制度。评估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周期,盘点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点方法和盘点频率。通过建立评估和盘点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价值和状况,确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最后,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还应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和决策权限。包括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转让和租赁等。通过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和决策权限,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处置和利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是企业科学管理固定资产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建立和执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篇二

固定资产是企业运营的重要资源,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首先,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应明确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和核算原则。核算方法包括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和计价方法,核算原则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原则和资产减值核算原则。通过明确核算方法和核算原则,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准确无误,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其次,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还应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程序。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登记、使用、维修和保养等。通过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程序,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维护,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效益。

此外,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还应明确固定资产的评估和盘点制度。评估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周期,盘点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点方法和盘点频率。通过建立评估和盘点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价值和状况,确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最后,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还应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和决策权限。包括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转让和租赁等。通过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和决策权限,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处置和利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对于企业合理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和执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篇三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费所属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节约开支,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分工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机关固定资产产权统一为国家所有,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行所有权职责;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以下简称财务科)负责会计帐面处理和价值管理,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使固定资产保持完好,帐实相符。

  (三)为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各单位应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确需调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台帐资料。财务科应按部门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登记管理。

  (四)机关事务管理局应积极发挥服务职能,主动协助各单位管理好固定资产。每年年末协助各单位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固定资产帐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不断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和完好率。

  (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物尽其用,减少闲置和浪费,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

  本管理办法所指固定资产为各单位购入、购建、无偿拨入、接受捐赠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或虽然单位价值低于500元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不变的资产,按其用途不同分为以下八类:

  〈一〉房屋:包括办公用房、宿舍用房等。

  〈二〉车辆:包括小轿车、客车、摩托车等。

  〈三〉微机:包括手提电脑、台式电脑、箱式电脑等。

  〈四〉复印机:包括一体机、复印机、油印机。

  〈五〉空调:包括中央空调、各种立式、壁挂式空调。

  〈六〉办公设备:包括电话交换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录像机、投影仪、摄像机、去湿机、碎纸机、发电机、监视器、移动储存设备。

  〈七〉办公家俱:包括台桌类(办公桌、会议桌)、椅凳类、沙发类(含茶几)、橱柜类(保险柜、文件柜、档案箱/柜)、电视机、电扇、音响设备(功放、音响、DVD,VCD)。

  〈八〉其他:包括冰箱、热水器、微波炉、床类、洗衣机、脱排、电饭煲、灶、消毒柜、浴霸、淋浴房、运动器材(乒乓台,保健器械等)、其他(如政府OA系统)。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购进或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2、自制(装修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不单独核算自制固定资产工料费的可按估价入帐;装修工程中如有由装修施工单位代购资产后款项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按支付给施工单位的代购价格计价。

  3、盘盈、赠送、无价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估价入帐;

  4、报废、变卖、调出、无偿划拨的固定资产,按帐面原值注销。

  5、固定资产按原值入帐,机关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

  ①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的按所开支的费用增加其价值;

  ②成套设备因部分遭受毁损的,按受损程度减少其价值,增加附属设备按实际支出金额增加其帐面价值;

  ③房屋和建筑物拆除、翻建、装修的,暂不计入固定资产增减,不调整账面金额。

  6、固定资产价值增减,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科对固定资产有关帐户作相应增减。具体帐务处理,按《行政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一)购置固定资产应划清资金渠道,由行政经费或其他资金开支的属于专项控制的商品,应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商品,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购置。

  (二)购置固定资产,由各单位自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发票、采购批单等相应凭证通知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付款,并及时填制一式两份固定资产登记卡,一份自留、一份交财务科办理固定资产入帐、登记等手续。

  (三)装修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如由本单位自行购买的,按照上述第(二)条处理;如由装修施工单位代购而后将款项计入装修费用的,在工程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此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登记卡形式报送财务科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四)调出固定资产,由各单位按规定自行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自行掌握处理是否无偿,但应将处理结果及时报财务科进行相应的帐面固定资产核销。

  (五)报废固定资产:一般性的固定资产超过使用期限,确已失去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损坏而无法修复的,作报废处理。专项设备、设施和国家有报废规定的财产设备需要报废的,需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如车管、房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提供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报废处理的具体权限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但应及时将报废处理结果以相应的书面形式(如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交财务科进行帐务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固定资产报废后收回的残值,纳入机关暂存款中管理,作为重置固定资产的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七)捐赠固定资产:各单位有自行处置本单位报废或闲置固定资产的权限,但应将处置结果及时报财务科进行帐务处理。

  (八)经国资管理机构批准,因经费所属关系改变、合并、撤销单位固定资产的划转:

  1、由行政单位改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隶属关系改变的,其财产可以相随划转,但需编造移交财产清册,报经国资管理机构审核后办理;

  2、合并单位的财产全部移交并入单位,一个单位分别并入几个单位的,其财产由原单位根据人员数及业务情况,研究提出方案,连同财产清册送上级部门审核后办理;

  3、撤销单位的财产,要认真进行盘点,核实帐物,清理完毕后,编造财产清册,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后,交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和私分。

  五、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原则,作如下分工:

  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为机关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分部门核算,对固定资产进行帐面登记、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建立单位机关固定资产明细帐,核算与监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费所属各单位是我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实物登记、保管、调配、报废等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清查和盘盈、盘亏、调拨、捐赠、报废等处置的上报,不断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和完好率。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把固定资产管好,用好。

  (二)完善固定资产的账、登记卡、使用、清查、盘点等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物品的登记、保管、维护、清点等事宜。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台帐,按操作规程认真维护保养和使用固定资产,年终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帐,支持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各单位对配给个人使用的财产,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的财产。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应交还所使用的财产;经各单位同意赠送给使用人的,应及时报送财务科核销该资产。

  (四)各单位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一般每年应对帐一次,保证帐实相符。每年年末抽查3-5家单位,每三年对经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如有盈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五)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保全责任,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机关工作人员应支持管理人员的工作。

  (六)凡2006年1月1日前各单位在册的固定资产,按照2005年11月-12月进行的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统一编制各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各单位以此为基础,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有关固定资产的处置行为都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七)财务科每年应编制《固定资产表》,随年度行政经费决算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篇四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学期初各部门报本学期日常和活动用品预算,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团委老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一般分批次进行。

  二、日常用品的购买由办公室负责和统一管理;对于低值易耗用品的支出应在《日常用品领取登记薄》上登记。

  三、已预算的活动用品的购买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活动结束后及时把购买凭证和剩余物品上交办公室,能长期使用的物品办公室要在《固定资产登记一览薄》上登记,以掌握学生会全面的财务状况,各对应保管部门要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登记薄》上记载财物使用状况,直至报废。

  四、办公室收取发票后,应及时登记,报销后及时将报销款返还个人并要求收款人签字。

  五、鉴于宣传部工作的特殊性,其所需物品一般以学期为单位集中购买。

  六、临时开展的活动需购买物品的,活动组织负责人应提前向主席提出申请,紧急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购买,但超过50元的须报经主席审批,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保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保管职责,以发挥固定资产最大使用。

  八、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物品使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否则出现问题,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篇五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篇六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XXXX年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六条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XXXX年元以上。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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