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之建规考点 篇一:建筑物疏散的重要性及相关法规要求
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虑因素。为了保障人们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疏散,消防工程师需要了解建筑规范和相应的法规要求。本文将介绍建筑物疏散的重要性,并探讨一些相关的法规要求。
建筑物疏散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当火灾发生时,快速有效的疏散是保护人们生命安全的关键。因此,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消防工程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规,建筑物应具备合理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不同位置,以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撤离。疏散楼梯应宽敞且坡度适中,便于人们快速下楼。安全出口应设置在易于找到和到达的位置,并且应有明显的标识。
其次,建筑物内部的设施应满足疏散要求。例如,建筑物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消防工程师需要确保这些设施的位置设置合理,并且能够方便人们使用。此外,建筑物内部的电气系统和通风系统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以防止火灾蔓延和烟雾积聚。
最后,消防工程师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逃生指引和紧急疏散计划。逃生指引应明确地标识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以便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找到。紧急疏散计划应考虑到建筑物的不同情况,例如建筑物的高度、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等。消防工程师需要制定相应的疏散方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以提高人们在火灾发生时的反应能力。
总之,建筑物疏散是消防工程师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消防工程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要求,并确保建筑物的设计和设施满足疏散的需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火灾发生时,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消防工程师之建规考点 篇二:火灾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
火灾是一种严重的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消防工程师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本文将介绍火灾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并探讨一些常见的预防措施。
火灾风险评估是消防工程师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任务。通过对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使用功能等进行综合评估,消防工程师可以确定火灾发生的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火灾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消防工程师需要评估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的火灾易燃性。不同的建筑材料具有不同的火灾危险性,消防工程师需要了解各种材料的特性,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材料。此外,消防工程师还需要评估建筑物的结构强度和防火性能,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保持稳定和安全。
其次,消防工程师需要评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不同的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会对火灾发生和疏散造成不同的影响。例如,商业建筑物和办公楼通常会有大量人员,消防工程师需要确保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和出口能够满足人员的疏散需求。此外,高层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场所也需要考虑到火灾蔓延的速度和范围,以及人员疏散的时间。
最后,消防工程师还需要评估建筑物的火灾防护设施和消防系统。消防工程师需要确保建筑物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并且这些设施的位置设置合理。此外,消防工程师还需要评估建筑物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
总之,火灾风险评估是消防工程师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任务。消防工程师需要对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使用功能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工程师之建规考点 篇三
消防工程师之建规考点
导语:建规即建筑规定内容,是消防工程师要考核的知识点之一。下面是消防工程师之建规考点,欢迎参考!
一、住宅建筑高度的几种情况
21米,相当于7层
27米,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的分界线,相当于原规范9层
33米,相当于原规范11层
54米,相当于原规范18层
1、剪刀梯:54米以下(18层)的住宅,不需要设剪刀梯
2、消防电梯:33米(12层)以上均设消防电梯
3、封闭楼梯间:21~33米(8~11层)
4、防烟楼梯间:33米以上(12层以上,原规范19层以上)
5、前室:三合一前室正压送风执行原规范:6.1.2条,两个楼梯分别送风,合用前室单独送风。
二、防火墙与防火隔断墙
用于划分防火分区的墙一律为防火墙,用于特殊场所的隔断墙就是防火隔断墙,比如:设备房、风机房、风井、前室、楼梯间等,这些部位的特点是:如果需要开门一定是防火门,任何管道穿越都要将管道与墙的缝隙做防火封堵,风管要加防火阀且防火阀前后各2米风管要做防护处理(壁厚加大、作不然材料的绝热且加保护层、做防火风管),塑料管穿越时除满足封堵外还要在管道上作防火处理(弹性阻火圈、防护套箍等措施)。
这个部位的以上要求在新规范上有多处,大多是强制性条文。应重视。
三、锅炉房
1、耐火等级:丁类。条文解释P182页2
2、防火间距:
4吨(2.8MW)以上按丁类厂房查3。4。1条,(与高层15米),4吨(含4吨一下)按普通民用建筑查表5.2.2条,条文:5.2.3条
3、通风:9.3.16条:正常6次,事故12次/时
4、位置:强条5.4.12条
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天燃气相对密度0.5548)
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锅炉间面积10%,锅炉规范);4、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5、燃气管道:强条5.4.15
设置在建筑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6、通风:强条9.3.9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四、风机房
普通条文:8.1.9条及条文解释.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
(1)排烟单独设置或与平时的通风合用,不得与补风风机、正压风机合用。
(2)补风、正压送风可以和用风机房
五、正压送风场所
1.避难间:
强条:8.5.1避难走道的前室及避难层(间)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怎么理解?既然是防火窗就不能做自然通风口)。
5.5.32条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其实就是放宽的避难间,不需要暖通专业做什么,已有外窗了,再说也不叫避难间)
2.楼梯间:
(1)封闭楼梯间:自然排烟时开窗面积不低于中庭的要求:5%。这个没条文支持,但也不能有点窗户就行。(抱歉,现在我更正我的观点,原来我的理解是在规范没有交待清楚的前提下自己理解的,看了下“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报审稿”对封闭楼梯间的自然通风外窗的面积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就是和防烟楼梯间一样,每连续5层2平方米。现在想了想,这个也有道理,既然说了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而楼梯自然排烟的条件就是每5层不少于2平方米,顶层不小于1平方米。尽管这个技术规范还没有实行,但这个观点也是对原规范没交代清楚的的疑问一个权威解释,现在修正。)
3.1.7地上部分楼梯间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风时,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8自然通风条件不能满足本规范第3.2.1条规定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封闭楼梯间位于地下且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应在首层设置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门。
3.2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
3.2.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m2,且在该楼梯间的最高部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封闭楼梯间正压送风。强条:6.4.2,送风量按原高规前室不送风时的风量计算或选取。
(2)防烟楼梯间:风量按原高规执行,地上地下合并送风,风量相加。
(3)剪刀梯:合并送风风量相加
(4)当采用3合一前室时(剪刀梯的两个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一个前室),剪刀梯的两个楼梯、前室分别设置独立的送风系统,不能合并送风。
其它:楼梯间不送风的前提条件:
(1)每5层可开启外窗不小于2平方米
(2)利用开敞的阳台做前室,不论楼梯有没有外窗均不送风。
(3)利用凹廊做前室,不论楼梯有没有外窗均不送风。
(4)封闭楼梯间的梯门开向凹廊、阳台等室外空间时,不论有没有外窗均可以不送风。
(5)前室有不同朝向的外窗时。注意,一定是不同朝向。
3.前室:按原高规执行
补充观点:新规范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要求同时送风,不再使用原高规"楼梯间正压送风前室可不送风"的条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