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2-06-06 06:14:1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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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物业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入职

1.招聘与录用:公司将根据工作需求进行招聘,并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录用。录用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将进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和公司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员工入职后,公司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员工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并遵守公司的加班制度。

2.工作纪律: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3.保密义务:员工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禁止违法违规行为:员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盗窃公司财产、故意损坏公司设备等。

四、员工权益保障

1.薪酬福利:公司将按照岗位和绩效给予员工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2.休假制度: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和病假,员工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3.职业发展: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职业能力。

五、员工考核与奖惩

1.绩效考核: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2.奖惩制度:公司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等。

六、违纪处分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辞退、报警等。

七、附则

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员工入职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3.公司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物业公司员工的权益,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

1.招聘:公司将根据工作需求进行招聘,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进行面试和选拔。

2.录用:录用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录用资格。

3.劳动合同: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员工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工作纪律: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调换岗位。

3.形象仪容: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得体。

4.言行举止:员工应以礼貌和谦和的态度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恶意中伤或诽谤他人。

5.保密义务:员工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四、员工权益保障

1.薪酬福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2.休假制度: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和病假,员工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3.职业发展: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职业能力。

五、员工考核与奖惩

1.绩效考核: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2.奖惩制度:公司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等。

六、违纪处分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辞退、报警等。

七、附则

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员工入职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3.公司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1、员工守则:

  (1) 遵守客户、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调动。

  (2) 热爱工作,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实事求是,工作积极。

  (3)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不拉帮结派,损公肥私;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

  (4) 上班时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5) 上班时统一说普通话,不准讲粗话、脏话、家乡话。

  (6) 上班时不能随地吐痰、吃零食、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聊天或看书、看报、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 员工代表公司形象,在与你所服务的人员发生冲突时,不得顶撞,尽量保持克制,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而有损公司形象。

  (8) 在岗位上要认真工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与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级安排所定任务,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失职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达标。

  (9) 不得盗窃公司、客户、同事的财物,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和承担全部处罚,扣除当月工资作抵押,并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户的机密。

  (10) 工作时积极巡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同的情况要施以不同的清洁方法,对于不易清洁的要尽量想办法,如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告知现场主管或领班,不得因故而推卸责任

  (11) 如在检查卫生不合格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奖金、辞退处理。

  (12) 在工作时,如遇水灾或火警时要及时通知保安人员或现场主管,并积极协助处理好善后工作。

  (13) 积极接受上级和客户考评,相互沟通、廉洁自律,增则节支,学习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司效益和企业形象,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

  2、员工因清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作记过处理。

  3、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将作警告、记过罚款处理。

  (1) 员工上班工作服不整洁、不干净、皱折、破烂的。

  (2) 服装的纽扣没扣好、领口、袖口、衣下摆等处的内衣外露、外翻、鞋子不干净的。

  (3) 工作牌没有在正确位置佩戴整齐,脏、旧、破烂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4) 头发没有按标准进行整理的(男:短小,最好为寸头、无胡须;女:束扎整齐洗净、梳顺)。

  (5)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的。

  (6) 员工在工作范围内说粗话、随地吐痰、穿拖鞋、相互闲聊、呆站、大声喧哗、清洁工具、清洁材料随处乱放、随便舞弄清洁工具或其它棍棒的。

  (7) 员工在上班工作中收集纸皮、易拉罐等废品的。

  (8) 员工将清洁工具晾晒、摆放在公共场地,经教育仍不更改的。

  (9) 对装修工人任意抛洒、堆放装修垃圾时,员工与装修工作或住户争吵的(遇此情况要立即告知项目点管理处,由项目点管理处进行处理)。

  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过或辞退处理

  (1) 员工因清洁质量或者言行举止被管理处投诉的。

  (2) 本公司员工相互争吵的,或与管理人员、客户发生争吵的。

  (3) 员工擅自移动客户或顾客放置的物品、杂物的。

  (4) 员工在工作中引燃易燃易爆物品的。

  (5) 员工谩骂或威胁他人的。

  (6) 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接私话的。

  (7) 员工故意浪费材料的。

  (8) 员工在工作中,应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清洁工作,在清洁工作中对不易做干净的地方借故推托的(遇此情况如自己不懂时应向主管或班长请教怎样处理,根据所需材料和工具要主动班长或主管提出,由班长或主管到公司去领取进行处理)。

  (9) 员工在工作中,对主管指出的不足之处没有立即改正或因客观条件不能及时改正,但又没有按期完成的。

  (10)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未严格执行着装要求的。

  (11) 员工迟到、早退15分钟之上者。

  (1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外出超过15分钟之上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13) 员工在工作中躺坐休息、看书、看报、睡觉、乱添乱画、抽烟、吃东西的。

  (14) 员工旷工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15) 员工不服从管理的。

  5、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大过并辞退处理,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

  (1) 员工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公司和客户形象的。

  (2) 员工因玩忽职守,影响工作和造成损失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3) 员工私自使用甲方或客户办公用品(电话、传真、复印等),按偷盗论处。

  (4) 不爱护并损坏、丢失清洁工具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5) 员工如引燃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原因)启动火警系统,造成人为惊慌和混乱的。

  (6) 员工在清洁各种玻璃、金属表面、木质地面、石材表面时乱划或腐蚀其表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7) 员工故意损坏或偷藏他人财物、偷吃他人食物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8) 员工殴打他人的。

  (9) 员工在上班期间,与项目点所在单位发生非工作性接触,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利益和形象。

  (10) 员工因病、事请假者,如没有准假而擅自离开岗位者。

  (11) 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离开的(需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报告,经主管签字同意,交经理审批同意后,待公司安排接替的人到位后方可辞工)。

  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 工作认真负责,清洁工作做得好,受到客户书面表扬或所在工地被评为区、市、省卫生文明小区、清洁先进单位的。

  (2) 员工拾到财物,主动上交客户、公司主管的,奖励50-200元,并通过表扬。

  (3)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如火警、水灾等)立即告知客户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善后工作的。

  (4) 积极举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如偷盗等),经查证属实的。

  7、其它事项

  (1) 公司员工如有特殊情况(急病或交通意外) 须请假者,应尽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满或未满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则不计工资。

  (2) 在清洁过程中,发现电梯不锈钢、地面花岗石、墙面、天花、灯饰及其他物品(如不锈钢烟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报警器、开关等) 遭严重划伤、损坏、丢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3) 公司从项目点撒场后,员工必须在第二天早上8:00到公司所通知的指定地点报到,听候安排,否则作为矿工处理。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一、年度业绩目标的制定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及管理处经理、管理层员工的年度业绩目标依据上海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业绩目标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级共同制定《个人/部门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2、各部门、管理处根据上海公司下达的业绩指标,结合部门、管理处工作目标和职责,由部门、管理处经理与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门、管理处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二、月度计划考核及品质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以月度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为基础。

  2、管理处经理业绩考核包括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其他管理层人员业绩考核实行计划考核(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公司下派财务经理)。

  3、月度品质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品质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月度计划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1 计划考核类别:公司计划按编制者分为部门(管理处)计划和员工计划。职能部门、管理处工作计划与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的工作计划合二为一,合并为一张计划考核表进行编制、填报、考评。

  4.2 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计划表中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部门独立完成的工作,占60%权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处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对其他部门、管理处的支持服务),占40%权重。

  4.3 管理处(经理)计划考核分为三部分内容,以经营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一、尊重不傲慢

  我们渴望得到人尊重,但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我们的服务对象来自社会各阶层、各人群,切不可以貌取人,看到有钱人就卑躬屈膝,看到穷人就横眉冷对。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

  二、热情不冷漠

  物业管理是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保持热情的态度是起码的职业道德。最忌讳的就是一脸冷漠、爱理不理。未开口已经得罪了业户,何来“沟通”而言?

  三、诚信不敷衍

  在工作中,我们要以诚为本,说到就要做到,切不可“开大兴”、“掼浪头”,事后不兑现,敷衍了事。

  四、礼貌不刻薄

  礼貌是社交中的基本准则,更是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礼字当头,礼貌在先。切忌讽刺、挖苦、语言尖刻。

  五、不呆板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按法律、法规办事的同时,也要视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地予以变通、灵活。

  六、负责不推诿

  该是我们做的,我们就要做到;该是我们负责的,决不推诿。取信于民。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一、目的

  规范部门员工行为,加强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素质.

  二、适用范围

  苏州东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全体成员.

  三、着装规范

  1、统一着装。

  a、着装标准: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装要求:整洁、完好;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裤管;

  2、工作证的佩戴:

  a、进入公司范围必须佩戴工作证;

  b、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3、公司发放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补领。

  四、上班时间

  1、保安上班时间为7:30-18:30;18:30-7:30;保洁上班时间7:30-16:30;8:00-17:30;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外出;

  3、员工严禁无故旷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上、下班必须打卡,严禁代打;

  5、签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视无效处理.

  五、公司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须谨慎使用,并应保持整洁美观;

  2、道路保持畅通,不得乱摆乱放东西;

  3、严禁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乱涂张贴;

  4、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凡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一律从严处理;

  6、严禁偷盗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惩罚措施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内容:

  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旷工处理.

  2、考勤须知: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先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当天工资,并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两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当天工资的20%;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因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者,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八、文明规定

  1、所有员工应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对于破坏团结、拉帮结派者一经发现均作除名处理

  2、创业园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聊天。一经发现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或冲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开除;

  3、所有人员不得在创业园内乱丢乱扔垃圾烟头,保护卫生成果,如有违反,罚款10元;

  4、各个岗位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九、其他

  1、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上司领导,如有不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处理。

  2、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创业园或公共环境内随地吐痰或乱丢乱扔垃圾;

  4、不得高声喧哗、严禁赌博;

  5、严禁盗窃,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工作时间严禁睡觉、怠工、打瞌睡,因睡觉、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7、严禁脱岗,上下班应做好交接工作;

  8、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集会、演说或抗议,如有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严禁在创业园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任何原因,一律无条件开除;严禁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以上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10、疏忽报告、联络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11、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内吸烟;

  12、不按时填写工作交接班纪录或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者,罚款20元;

  13、内部开会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

  本制度属公司物业部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规章制度者将根据情况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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