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篇一
乡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负责人,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责。作为乡镇人大常委会的主席,他既是人民的代表,也是人民的服务者。他的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推动乡镇的发展,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首先,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职责之一是组织和召开乡镇人大会议。他负责制定会议议程,组织会议的召开,并主持会议的进行。在会议中,他需要引导与会人员讨论议题,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通过乡镇人大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可以了解人民的需求和意愿,为乡镇的发展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划。
其次,乡镇人大主席还负责监督和评估乡镇政府的工作。他要与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政府工作中存在问题或违法行为,他有权发起调查,并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监督和评估,乡镇人大主席可以确保政府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人民的利益,推动政府的改革和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乡镇人大主席还要代表乡镇人民参加上级人大的会议。他要履行好代表人民的职责,积极发言,提出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并争取上级人大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参加上级人大的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可以了解更广泛的政策和法规,为乡镇的发展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最后,乡镇人大主席还要开展人民代表的工作。他要积极与人民沟通,了解人民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反映给政府和上级人大。他要组织听证会、座谈会等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人民的关切。通过开展人民代表的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可以增进人民对人大的信任和支持,促进乡镇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职责十分重要。他需要充分发挥代表人民的作用,为乡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组织和召开人大会议、监督和评估政府的工作、参加上级人大的会议以及开展人民代表的工作,他可以推动乡镇的发展,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篇二
乡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人大的工作。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乡镇人大主席要组织和召开乡镇人大会议。他需要制定会议议程,安排会议时间和地点,并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召开。在会议上,他要主持会议的进行,引导与会人员就各项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他还要组织对乡镇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情况。
其次,乡镇人大主席要代表乡镇人民参加上级人大的会议。他要履行好代表人民的职责,积极发言,提出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并争取上级人大的支持和帮助。他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报告上级人大的决议和政策,宣传和解释人大的工作,增强人民对人大的认同和支持。
此外,乡镇人大主席还要开展人民代表的工作。他要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人民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反映给政府和上级人大。他要组织听证会、座谈会等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人民的关切。他还要积极参与社区事务,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最后,乡镇人大主席还要与乡镇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他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乡镇的发展和进步。他要监督和评估政府的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他还要与政府一起制定乡镇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为政府的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
总之,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职责十分重要。他要履行好代表人民的职责,组织和协调人大的工作,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乡镇的发展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只有通过乡镇人大主席的努力,才能实现乡镇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篇三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5篇
篇一:乡镇人大主席的主要职责
(一) 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二) 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
(三) 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 检查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办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
(五)做好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
(六) 依法组织选区选民办理罢免或者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项,掌握各选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
(七) 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工作;
(八)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篇二:乡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人大主席职责
1、负责乡人大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乡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会议。
3、代表乡人大主席团向人民政府报告乡人大工作。
4、督促、检查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活动。
6、接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7、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篇三: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人大主席与被监督部门联系制度
1、人大主席应与被监督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要经常深入被监督部门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3、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被监督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报。
4、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被监督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
人大主席走访代表制度
1、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了解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2、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由人大主席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半年对各代表活动小组的代表进行走访、了解代表在执行职务、闭会期间的活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更好的发挥其代表作用。
3、召开座谈会,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经常的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2、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为人民服务。
3、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征求选民意见,由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情况,为选民办实事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及处理建议及意见情况。
4、代表应与本选区选民保持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及困难。
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
1、进一步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的方式健全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而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汇报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3、代表每年应向原选区选民做一次工作述职,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主动接受监督。
篇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五、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六、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七、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八、受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备案。九、在人大主席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主席团成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在乡(镇)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乡(镇)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一、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十二、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属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十三、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十四、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篇五: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