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比赛发言稿 篇一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大家好!今天我作为正方代表,站在这里为大家带来我们团队的观点。本次辩论的议题是“是否应该实施强制公益服务”,我将从社会责任、培养意识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来阐述我们的立场。
首先,强制公益服务是对每个人社会责任的体现。社会是由每个个体组成的,每个人都应该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强制公益服务可以让每个人都参与其中,不论贫富、年龄、职业等差异,都能够有机会为社会做出贡献。这样才能够形成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其次,强制公益服务有助于培养公民意识。在社会中,我们不能只关注自己的利益,更应该关心他人和社会的需要。通过强制公益服务,可以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去接触和了解社会问题,增强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只有当每个人都具备了正确的价值观和意识,才能够形成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
最后,强制公益服务对于社会的效益是巨大的。公益服务可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比如环境保护、贫困救助等。强制公益服务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些活动中来,从而提高社会效益。同时,通过强制公益服务,可以对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惩罚和改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强制公益服务是必要的。它可以让每个人都承担起社会责任,培养公民意识,提高社会效益。强制公益服务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而奋斗!
谢谢大家!
辩论赛比赛发言稿 篇二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大家好!我作为反方代表,今天站在这里为大家阐述我们团队的观点。本次辩论的议题是“是否应该实施强制公益服务”,我将从自由选择、权利保障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来说明我们的立场。
首先,强制公益服务剥夺了个人的自由选择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长,强制公益服务可能让一些人被迫参加他们不感兴趣或不擅长的活动。这样不仅会让人们感到厌烦和不满,也会对个人的发展和成长造成限制。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让他们有权利去选择自己想要参与的公益活动。
其次,强制公益服务可能损害个人的权益。在实施强制公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公正和不合理的安排。例如,一些人可能会被强制参加危险性较高的活动,导致个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而且,强制公益服务可能会打乱个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给个人带来不便和损失。我们应该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应该通过强制手段来剥夺这些权益。
最后,强制公益服务的社会效益有待商榷。尽管公益服务对社会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强制公益服务并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些人可能只是应付形式,不真正投入到公益活动中。而且,一味地追求数量并不代表质量。我们应该鼓励自愿参与公益服务,通过自愿的方式来提高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强制公益服务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它剥夺了个人的自由选择权,损害了个人的权益,并不能保证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和权益,通过自愿参与公益服务来推动社会的进步。
谢谢大家!
辩论赛比赛发言稿 篇三
对方辩友围绕小悦悦事件,列举了一系列的类似案例,一直在试图让我们大家接受“见死不救应当入刑”这一概念,但我方始终坚定立场,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下面我再一次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不应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合乎正义和道德的高尚行为,见死不救是一种有违道德与正义的为人们所痛恨的行为。见义勇为、见死不救,同为道德问题。
第二,若将见死不救入刑,就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咱们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存在于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之中,依靠人们内心信念的驱使、社会舆论的褒贬作用以及传统、习俗的影响,以精神的强制来保证实施。若将见死不救入刑,那么为了不犯见死不救罪,人们就得见死相救、见义勇为。如此一来,见义勇为就从主动、自愿的道义变成被动、强制的法律义务,这不仅改变了行为本身的性质,还提高了该行为的道德评价标准————还有人会以为不犯罪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而引以为荣吗?对方辩友显然没有考虑过这种混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的行为,将会导致不正确的道德舆论导向。
第三,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看,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对方辩友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假设“见死不救罪”成立,立法者首先就会面临何为“见死”,何为“救”何为“不救”的问题,法律显然是无法对此作出明确界定的,而过于模糊的立法又会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对方辩友一直回避我方提出的取证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方面,公安机关将会面临取证的难题。大家关注小悦悦事件,很大原因是摄像头拍下了见死不救的18位路人,但不是每一个公共场所都有摄像头的,况且公共场所的人员流动性大,公安机关要查清哪些人见死不救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彭宇案”这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案件就是的例子。所以我方认为,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可操作性都不强。
第四,见死不救入刑的刑罚过重,建议可立法但不应入刑。
对于处于危险境地的人,没有法定义务,只有道义上的义务的人们当然有作出救助与否这种选择的自由权利。我们可以谴责见死不救,可以鼓励见义勇为,却显然不能以犯罪的名义威胁和强迫人们去承担道义上的义务。我方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这样的刑罚过于沉重了,有悖于现代的法治观念和现代社会国家减轻刑罚的立法趋势。建议可为见死不救立法,以其他较和谐的方式来解决。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通过前面的辩论以及我方的论述,难道您还要站在对方辩友的立场认为应把见死不救入刑吗?那么,下一个流血又流泪的英雄很可能就是您了!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我方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
辩论赛比赛发言稿 篇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欢迎来到山大杯辩论赛的初赛现场。我是本场比赛的主席。
辩论起源于古希腊,象征着古代文明的辉煌。而在现代社会,昔日繁华已成往事,辩论才能却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能力之一。辩
论,体现了学术的研讨,逻辑的分析,智慧的碰撞,乃至人格的升华。今天我们即将举行的,正是这样一场精彩的辩论赛。
首先,请允许我隆重向大家介绍本场比赛的评委,他们是:…………我们今天也非常荣幸地请到了……作为我们本场比赛的嘉宾。(把头衔说全)感谢各位评委老师及嘉宾老师的到来!下面有请工作人员给我们进行铃声演示。谢谢。
本场比赛的正方是……,反方是……。经过各学院内部的激烈竞争,两支队伍皆是高手云集,令人期待。相信各位观众也迫不及待地想认识他们一下,下面就有请各位辩手进行自我介绍,展示一下他们的风采。有请。
感谢所有的辩手。各位观众,现在双方辩手已经严阵以待,蓄势待发,今天究竟鹿死谁手,还要看每一位辩手的智慧和辩才。本场比赛的辩题是……。正方所持观点为……,反方所持观点为……(简单对辩题进行一下评价介绍)。……究竟孰是孰非,还要看选手们的表现了。在比赛正式开始前,我最后申明一下比赛规则。本场比赛由开篇陈词、攻辩、自由辩论、观众提问、总结陈词5个部分组成。
在这里,我还想提醒观众,请将您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如手机、小灵通等调整到震动或静音状态。在比赛过程中,请您控制好情绪,配合我们保持赛场的安静与清洁。谢谢您的合作。另外,本次比赛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领队组成组委会,以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在比赛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异议请向组委会反映,请勿打扰比赛秩序。否则我们有权请您退场。双方拉拉队请特别注意,如有此类状况发生,您所支持的队伍会依规则受到处分,所以请务必谨言慎行。下面我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首先是第一个环节,开篇陈辞。由正反方的一辩进行,时间为三分钟,距结束还有30秒时会有铃声提示。请勿打断您的发言。下面有请正方一辩……同学。 谢谢。接下来让我们把同样的三分钟交给反方,看看他们是如何破题立论的。有请反方一辩……同学。
谢谢反方一辩。两位的精彩陈词让我们对辩题有了初步的了解。而在接下来的攻辩环节中,双方将针对辩题进行更为灵活而激烈的辩论,由双方的二辩三辩选择对方的二辩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在本轮比赛开始之前我有必要再次重申:本环节共进行四轮攻辩,每轮攻辩总时间为1:30,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0秒钟,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问者只能询问,答者只准回答。回答时间满时,将以两次铃声终止发言。距结束尚余30秒时将有一次铃声提示,请勿打断发言。当1:30用时满时,回答者必须停止回答。在明确了以上规则之后,马上开始本环节比赛。
首先请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攻辩。有请。
谢谢,下面由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攻辩。
谢谢,接下来由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攻辩。
谢谢,接下来由反方三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攻辩。
精彩仍在继续,攻辩不容错过,接下来由双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时间为1分30秒。单方结束余10秒时将有铃声提示,请勿中断发言。有请正方一辩,谢谢。接着有请反方一辩。
感谢辩手们的发言。如果说将辩论赛比喻为交响曲,那自由辩论无疑是其中的高潮部分。让我们一起进入第三阶段,自由辩论。双方各有5分钟时间,交替计时。正反双方依次轮流发言,同一方的发言次序不限。正方先发言。一方发言落座之后,另外一方要马上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如果一方用时已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提出不发言。我们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也要适当扣分。距结束30秒时将有铃声提示,请勿打断您的发言。当时间用完时,会有两声铃声提示,应立即停止发言。这里我尤其要提醒各位观众控制一下您热情的掌声,以免干扰辩手发言。先由正方任意队员发言,完毕后反方立即发言。下面我宣布自由辩论开始。有请正方。
感谢两队为我们带来的言语盛宴。现场气氛如此活跃,我们的观众也跃跃欲试,想参与其中。下面是我们的观众互动阶段,观众提问。由观众分别向正反方各提两个问题,双方除四辩外任意辩手作答,回答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1分钟,其他辩手可以补充。每位观众只可提问一次,请勿阐述自己的观点,提问请尽量简短。由评委通过问题后方可作答。这次我们先从反方辩手开始,我相信在座的观众当中肯定藏龙卧虎,哪位观众愿意向反方提问?请评委示意是否通过这个问题。(好,通过/对不起,未能通过,请观众继续向反方提问。)感谢这位观众朋友的提问和反方选手的回答,下面请观众朋友向正方选手提问。请评委示意是否通过这个问题。还有哪位观众愿意向反方提问?请评委示意是否通过这个问题。
刚才的提问环节精彩不断,而我们最后的总结陈词也是举足轻重。我们希望各路辩手在最后的时间当中能给我们的辩论展现更广阔的空间。时间为三分钟,余30秒时将有铃声提示。首先有请反方四辩……同学。谢谢。有请正方四辩……同学。
谢谢两位。比赛已近尾声,究竟结果如何,还要请评委老师给大家一个客观公正的答案。在评分期间,请嘉宾……老师作一下点评。(现在观众朋友可继续提问。)
谢谢。刚才……老师的一番精彩点评真是一针见血,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辩题及辩论的技巧。可以说高屋建瓴,让我们有一种拨云见月、豁然开朗的感觉。同时比赛的结果也出来了。对这样一场实力相当的比赛,真的是难分伯仲。但比赛总有输赢,相信大家一定能冷静待之。本场比赛究竟鹿死谁手?现在谜底揭晓了。本场比赛的最佳辩手是……同学,获胜方为……。恭喜!同时……代表队的出色表现和奋勇拼搏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们用掌声感谢他们!到此本场比赛就圆满结束了。感谢评委嘉宾、双方辩手和各位观众的支持,再会!
辩论赛比赛发言稿 篇五
首先我要说的是大丈夫的定义:
1:一个有着真正大智大勇的人。
2:一个成大事者,和推动历史发展的人。
3:一个有着宽阔的胸襟,海纳百川的气魄之人。
4:一个遇事不惊不躁,能忍世间万恶之人。
通过以上定义,所以一:
大丈夫应该首先他是一个智者,一个愚笨的人显然不可能称其为英雄。宁死不屈(士可杀不可辱)者相对于能屈能伸者,显然他们显的要壮烈一些,可是对于国家所做的贡献,成就的伟绩显然不能等同于能屈能伸,后者的内在力量更加大于前者的单纯的大无畏牺牲精神。忍辱中负着重,以惊人的毅力坚持到最终的成功。
二:凡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人。诸如受胯下之辱的韩信,那就是能屈能伸的典范。“大丈夫能屈能伸”这句俗语也流传至今!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最终灭了吴国,成为江淮一带的强国,越王勾践也成为春秋战国之际的一代霸主。假如他们如反方说的“士可杀不可辱”而死(那样一了百了要简单很多),那么,韩信是否还能成为赫赫有名的英雄?而勾践是否还有卧薪尝胆后般的辉煌?难道一定要说他有何目的,怎么居心叵测就否认他们做出的贡献吗?正是因为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毅力和能屈能伸的大丈夫气概才能成就一番伟业啊。在那种情况下,死不是更容易解脱吗?
第三:在当今社会,能屈能伸者更容易成就其大丈夫伟业。
当今的社会,和平与发展是两大主题。现今的大丈夫也有了不同的含义,他们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宁死不屈”这种精神是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的。一味的去做意气之争,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而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却能避免很多无谓的纷争。不为小事计较,在恶势力面前却决不低头,能屈能伸,收放自如。
第四:我方的能屈能伸并不是一味的屈。
这里请反方注意,我们的“忍辱”是在负重的基础上的。真正勇敢的人,应当能够智慧地忍受最难堪的侮辱。忍辱,不同于奴颜婢膝的谄媚、屈辱和丧失人格,而是高尚难能的功夫。宽容的涵养,仁者的心量,故“仁者无敌”。为什么无敌?何以无敌?乃是仁者不与小人计较,他们为千秋万代而争,不为一时之气而争。他们为救苦救难而做,不是为个人私利而做。
最后对对方辩友中强调的不倒精神,我们也有话说,你们强调的不一直我我们的精神吗?我们不但精神永存,而且在精神永存的基础上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实现最终的胜利,这一点难道不比“空留不倒精神”来得更加惊天动地吗?精神在,成功也在。我们要精神,我们更要成功!
辩论赛比赛发言稿 篇六
吴天(正方一辩):成败英雄论古亦有之,李白诗云:“秦王扫六河,虎势何雄哉”,东周列国詹何却说“见义勇为真汉子,莫以成败论英雄。”可见成败英雄论自古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然而时代的话题要有时代的意义,时至今日,以成败论英雄早已不是一种方法,一种标准,而是作为一句俗语,一种价值存在于我们的时代。
第一,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点本身就有可取之处。尽管古人对此争论不休,但之所以千百年来还争论不休,不正从一个侧面说明它
有可取之处吗?我们今天看待这句话,并不是从这样一个简单地角度去看,而是要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务实态度,使其顺应时代的需要。
第二,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其可取性在于将成功与英雄联系在一起。英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人,也不是一枚英雄像章,更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墓碑。它所代表的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的旗帜与国民的榜样。
第三,以成败论英雄的可取性还表现在它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因为作为一种价值观,它鼓励全社会学习英雄,追求成功。
蒋舸(反方一辩):古人也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只有对概念进行清晰地界定,我们才能展开一场有意义的辩论。按照权威的《现代汉语辞典》解释,成败都是相对于具体目标而言的。英雄是指能以自身杰出的才能、品质激起他人崇高情感的人。所谓以成败论英雄,是指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了就不是英雄。我方之所以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可取的,理由有二。第一,以全面刻板的成败根本就论不出丰满鲜活的英雄,因此这个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一个具备了杰出才能品质的英雄能否取得外在功业上的成功,还要受到天时、地利、人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第二,以成败论英雄的观点,片面地夸大了功利的意义,如此一来,这本已功利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实在令人不敢想象。
郑子豪(正方二辩):我先指出对方同学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在逻辑上,“可取”我方是指有可取性,但不等同于照搬照抄,“不可取”在对方是指毫不可取。对方必须论证这句话,无论在任何角度,任何层面,都不值得学习与接受。第二,对方把成败论英雄当成了一个具体的方法应用在现实生活的实践当中,但对方请不要忘记,今天我们要做的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
我们之所以提倡以成败论英雄,是基于这一价值观,在个人、国家,乃至社会三个层面都有其可取性。第一,在个人层面上,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表现在他倡导成功,鼓励人们追求成功。第二,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也表现在他推动了国家发展,小至个人,大至国家,都追寻崇尚成功的同一个道理。
这个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的可取性表现在可以塑造、创造成功,鼓励追求成功的社会价值观,成为社会潮流的一种价值取向,成为社会行为的指导方向。
袁丁(反方二辩):对方从一辩到二辩都告诉我们说,他们今天的观点只是要证明以成败论英雄是有可取之处。
其实,以成败论英雄最大的不可取之处,就是它论不出英雄来。
第一,从成功方面看,如果成功了就是英雄,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二战初期的--不可不谓是个英雄,创建第三帝国,铁蹄横扫欧洲,可是,难道你们同意他是英雄吗?
第二,从失败的方面看,如果失败了就不是英雄,那荆轲、布鲁诺都不是英雄,但是他们真的不是英雄吗?
第三,把成败综合起来看,成败作为相对的概念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竞争之中,竞争一方的成,就意味着另一方的败。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任何竞争的结果都是一方英雄,一方狗熊。按照对方同学的观点,以成败论英雄,其结果只能是假英雄大行其道,真英雄纷纷落马。
付欣(正方三辩):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的可取性。
第一,当我们从价值观的角度来审视以成败论英雄这句话时,成功的含义就被扩大了。因为这时,成功还包含有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它不是简简单单的个人目的的实现,还包括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第二,倡导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能够破旧立新,用一种更加公平、客观的观念去评价人。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所提倡的是一种更加客观、公正的观念。我们说英雄不怕出身低,不看出身,看什么?看成功,看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从传统的眼光看,有些人永远也成不了英雄,但是他只要追求成功,他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英雄。
第三,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的可取性还体现在它对于失败者特殊的意义。吴作栋总理说:“我们的社会应该给失败者一个再次成功的机会。”
我想请问在坐的各位,谁没有尝到过失败败的滋味?但是因为这样,我们就放弃追求成功了吗?追求成功的价值观正是让我们不要唾弃失败者,而是要鼓励他继续追求成功。
余磊(反方三辩):首先看一下对方同学的逻辑,对方同学说,今天他们只要举出一点点的可取之处,他们就等于可取,而我方举出再多的不可取之处,也不叫做不可取,这是不是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如果对方同学今天一定要我方说,有没有一点点的可取之处,我说有,在哪里?这就可以让大家认识到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点的危害是多么大。
再来看看对方同学的论证方式。对方同学的论证有两条。首先,如果没有成功就是不成功,因此就应该以成败来论英雄。让我们想一下,如果英雄不吃饭的话,英雄就要变成鬼雄。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以饭量来论英雄,看谁吃得多,谁就是英雄呢?对方同学还告诉大家,要追求成功,鼓励成功。但是,鼓励成功、追求成功就意味着要用成败来论英雄吗?
其实,今天对方同学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他们对审题没有清楚。什么叫做以成败论英雄,就是说一个人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了便不是英雄。那么让我们想一下,许多英雄身上有成功的影子,我们不反对,但是,哪个普通、平凡人的身上又没有一点点的成功呢?如果英雄和平凡人都有成功,仅以成功如何论出英雄?
交锋
正方:对方辩友只将以成败论英雄看做是一种衡量英雄的标准,可是没有看到他背后代表的是一种价值观。
反方:我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鼓励成功,但是也要看人们怎么
样去追求成功,恰恰是以成败论英雄,往往就是导致不择手段地追求成功。
郑子豪:请问对方辩友,以成败论英雄是否鼓励成功?
周玄毅: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要鼓励成功,但是我们不能鼓励不择手段的成功。所以我们不能鼓励以成败论英雄。我想请问你一个逻辑上的问题。
请问成功到底是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付欣:为什么对方辩友只是看到不择手段的成功呢?我们倡导时难道不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吗?
余磊:不是我方要看到不择手段的成功,问题在于以成败论英雄的幌子下,有多少人去不择手段地获取成功呢?请对方同学回答我方四辩的问题。
吴天:难道对方辩友因为今天经济的发展可能带来环境破坏,就说经济发展不可取吗?难道我们今天没有其他价值观去制约吗?
袁丁:对方同学类比不当,你怎么知道,以成败论英雄是经济发展而不是破坏环境呢?对方同学还是没有回答我方四辩的问题。我再问一个具体的问题,“夸父追日”和“精卫填海”都没有成功,请问夸父和精卫是不是英雄?
陈晓欢:其实今天错解题意的是对方辩友,他们只将以成败论英雄看做是一种衡量英雄的标准,可是没有看到他背后代表的是一种价值观。请问鼓励成功到底哪里不可取?
蒋舸:我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鼓励成功,但是也要看人们怎么样去追求成功,恰恰是以成败论英雄,往往就是导致不择手段地追求成功。刚才您没有回答,成功到底是成为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再请问您一个反面的问题,失败是成为非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呢?
郑子豪:我们的社会并不是只有单一的价值观,在多元并存的价值观中能够相互制约。我们的社会也倡导道德,我们也追求真善美。
余磊:原来对方同学说,以成败论英雄是一个正确价值观的一部分。英雄是可取的,可是让我们想一下,轮胎还是汽车的一部分,坐在汽车上是可取的,大家坐在轮胎上,可取还是不可取呢?
付欣:对方辩友说得好,你们确实看到了负面效应。但是我们现在谈的是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为什么在提倡社会价值观的时候,不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难道我们的社会会提倡功利主义吗?
袁丁:按照对方同学的说法,今天的辩题应该改成“以成败的精华论英雄才是可取的”。请对方同学不要混淆论题。对方同学对于充分与必要的条
件一次都没有回答,请您告诉我,究竟是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是不是没有关系呢?
吴天:这到底是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我们不用看。因为今天我们看到的是以成败论英雄,是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为什么不可取?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
蒋舸:这个问题,我想我方二、三、四辩,包括我,都已经回答得很清楚了。逻辑问题您不解释,再请问一个具体的问题。岳飞的理想是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这个理想最终失败了,为什么他还仍然是青史留名的大英雄呢?
总结
■正方: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是可取的,是因为首先它符合人的本性,人是追求意义的动物,而成功则是对这种意义最好的诠释之一。
■反方:英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既有卓越之处,也有凡人的弱点,而成败不过是一时一事的结果。
周玄毅(反方四辩):今天我们一开始想谈逻辑问题。对方辩友说以成败论英雄怎么会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呢?我方谈事实判断,对方同学说,以成败论英雄怎么会只是一个事实判断呢?那么我真不知道,我们今天该谈什么好了。
的确,我们很理解,对方辩友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要在成功之中看出英雄的本色所在,这一点我们从不否认。但是当我们真正理论英雄的时候,看到的又是什么呢?请大家想一想,为什么成功时和失败时我们都说关羽是一个英雄呢?这恰恰说明,英雄本色超越了成败而存在。
今天,我方一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英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既有卓越之处,也有凡人的弱点,而成败不过是一时一事的结果。决定成败结果的因素有很多,既有英雄本人的主观努力,也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时、地利、人和等等的客观因素。方寸之地,如何容得下东海蛟龙,成败之尺又如何评判得出惊天动地的英雄气概呢?
然而,当成败成为评判英雄的尺度时,英雄身上那种崇高的精神品质就会被我们淡忘了。当成功成为衡量英雄的标准时,手段就变得无关紧要。于是,卑鄙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而高尚只能作为高尚者的墓志铭。如此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英雄观对于当今这个功利理性膨胀,人文精神衰微的现实社会来说,到底是会纯化我们的道德,还是会泯灭我们的良知,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陈晓欢(正方四辩):俗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初生牛犊不怕虎”。为什么?因为大家体现的正是一种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然而今天对方辩友看英雄,是只看事实,不看价值,他们要论证的是一个不可取性,也就是说无论从事实角度还是价值角度来看,以成败论英雄都是不可取,可是今天对方辩友不但没有论证不可取性,还一度陷入一个事实判断的泥潭不能自拔。
以成败论英雄,作为一种事实判断是否正确和他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是否可取?根本是两码事,即使是单从事实判断的角度来看,以成败论英雄也并不是不可取的。
今天我方认为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是可取的,是因为首先它符合人的本性,人是追求意义的动物,而成功则是对这种意义最好的诠释之一,没有人不渴求突破,没有人不希望成功,因为这是发自内心的向往。
其次,以成败论英雄,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失败的教训固然可贵,可是进步还是要成功来达至,一个社会绝不是由一群失败者来建设的,社会的进步是由无数人的成功累积起来。
再次,以成败论英雄,有利于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价值游离于社会价值之外,就可能沦为一己私利,而缺少了个人价值的社会价值也只是徒有虚名。
新的时代,赋予了成败新的内涵,新的世纪给予了一种新的使命,只有追求成功的英雄,才是一个时代的强者,只有藐视失败的英雄,才是一个民族的脊梁。
(辩词有删节)
评委亮分
徐庭芳(评委代表):
正方的战略主轴是这样的,那就是成败之后追求成功的价值观取向是可取的,这种开宗明义,给正方一个很宽阔的空间。反方也不甘示弱,他们的立论是达到了就是成功,有崇高的气概就是英雄,这种定义把正方的那宽松的定义缩小了。
今天的辩题是成败,正方强调的是成败背后的精神价值取向,重点、关键点是在成败二,反方是以崇高的气度为英雄的定义标准,重点是在英雄。
如果正方敢于正视关键中的一个矛盾,那就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辩论或许精彩的程度会更上一层楼。就在双方都各有建树的时候,反方突然间异军突起,因为正方用一个论点,反方必须证明完全不可取,正方只要证明一点可取就可以了。反方说,这样的一种论点其实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样的反攻方式不但一针见血,几乎接近于见血封喉。评委判定:反方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