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辩小结草稿(推荐3篇)

时间:2014-02-01 01:12:4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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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辩小结草稿 篇一

在本次辩论中,我们就是否应该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我作为正方代表,坚持认为应该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经过双方的辩论,我总结出以下几个观点。

首先,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手机作为一种娱乐工具,很容易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在课堂上,学生们很容易被手机中的游戏、社交媒体等应用吸引,导致无法专心听讲。而且,手机上的各种应用也会让学生产生浏览网页、看小说等不良习惯,进一步影响学习效果。因此,禁止手机的使用可以有效减少学生们的注意力分散,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

其次,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有利于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手机的使用会给学校带来很多问题,例如学生之间的网络欺凌、违规拍照、传播不良信息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环境,还会给学校带来管理上的困难。禁止手机的使用可以有效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生的安全。

另外,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和社交能力。学生在学校应该以学习为主,而不是沉迷于手机的世界。禁止手机的使用可以让学生们更多地与同学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增进彼此的友谊。同时,学生们也可以通过禁止手机的使用来培养自己的自律能力,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更好地专注于学业。

综上所述,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是有必要的。它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和社交能力。当然,禁止手机的使用并不意味着完全排斥手机,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合理利用手机,例如设立特定的时间和场所供学生使用。但总体而言,禁止手机的使用对学生发展是有益的。

攻辩小结草稿 篇二

在本次辩论中,我们就是否应该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我作为反方代表,坚持认为不应该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经过双方的辩论,我总结出以下几个观点。

首先,手机在学校使用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现代手机具有多种功能,例如可以下载电子书、查询资料等。这些功能可以帮助学生更方便地获取学习资源,提高学习效果。而且,手机上还可以安装一些学习软件,例如语言学习、数学练习等应用,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因此,手机的使用可以成为学生学习的有力工具,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

其次,手机在学校使用有利于学生的安全和紧急情况处理。手机的存在可以方便学生与家长或老师进行联系,及时获得帮助。在紧急情况下,手机也可以帮助学生及时报警或求助,保护自己的安全。因此,手机的使用可以提供一种安全保障,让学生在校园内有更多的安全感。

另外,手机在学校使用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信息素养。手机作为现代科技的产物,具有很多创新的功能和应用。学生们通过使用手机,可以接触到更广阔的知识领域,拓宽自己的视野。同时,手机的使用也可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让他们学会如何获取、评估和利用信息。这对学生未来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禁止手机在学校使用是不合理的。手机的使用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帮助他们更好地获取学习资源。同时,手机也可以提供学生的安全保障,并培养他们的创新和信息素养。当然,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管理手机的使用,例如限制使用时间和场所,以确保手机的使用不会对学生的学习和校园秩序造成过大的影响。

攻辩小结草稿 篇三

2017-10-22 20:31:40 | #1楼回目录

谢谢主席,很高兴欣赏到了对方辩友睿智的火花,但遗憾的是,纵观整场辩论,对方辩友一直存在一个理解偏差问题,完全混淆了“求专与专才”“求博与通才”这两组完全不同的概念,专才与通才是个人属性问题,而求专与求博是求知态度和发展方向问题。

此外,对方辩友还犯了以下几点错误:

第一, 对方首先告诉我们,现代社会具有变动性,求博可以让我们找工作时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能

从事就代表有竞争力吗?一个企业是否选择你,看重的永远是你一方面的才华,你虽然有多

方面的才华,但在这一个方面,你认为是你有竞争力,还是专门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专门人

才有竞争力呢?

第二, 对方辩友还说现代社会分工的细化,求博者能整合而求专者不能。首先,分工不等于分裂.其

次,分工要求的是更加有效的合作,专才和专才之间通过合作可以使整合效率更高,而且还

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第三, 对方辩友说到只有求博者才更懂得创新,事实上,只有抱着精益求精、专心致志的精神,并

对本专业有着非常深入的研究你才能知道什么需要创新,怎么去创新,创新之后又该怎么样

的问题。

我方一直坚持认为,当代社会,求专是一种可贵的求知态度和正确的个人发展方向。

求专是一种精益求精的精神,是一种深入专一的求知态度。爱因斯坦,在哲学历史上都有造诣,但他首先以他的相对论领导天下。陈寅格由史学入,王国维由哲学入,他们都成为经济文学的一代巨匠,正是因为他们都认识到了求专的重要性,在不断深化专的同时,兼收并蓄,触类旁通,最终豁然开朗。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现代社会,求专更有利于个人发展。谢谢!!

治愚比治贫更重要之攻辩小结稿的一些内容

2017-10-22 20:32:00 | #2楼回目录

治愚比治贫更重要之攻辩小结稿

谢谢主持、对方辨友、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对于到底是治贫重要呢,还是 治愚重要呢?首先我得提醒大家注意,这是一个比较性的问题。我方的认为治贫 也重要,我方治愚更重要的观点是在保证治贫重要的条件下展开的。下面我将从 三方面推出我方的立场: 第一点,正所谓: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 莫如树木;百年之计,莫如树人。树谷,为了治贫;树人,为了治愚。一年与百 年,何为重也?这里隐含的深义,和我方一辩中提到的“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 而结网”中的论点是相照应的。而对方说的:不吃饭哪来力量。的确,这并没有 错。但人活着并不只是为了吃饭,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我们生命的意义在于活 得充实,而不是在于活得长久,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使短促的生命延长。还 有请对方辩友注意:我们今天辩的是治愚与治贫,并不是人的生与死。 第二点,列夫托尔斯泰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来 衡量的。无论是从经济的长久发展,还是从人文素质的提高,或是社会进步的角 度来说。治愚都比治贫更重要。治贫只能是短暂,而治愚则是高瞻远瞩。还有我 方并没有否定治贫的重要性。 而对方辩友说的论点似乎打我方的这个前提完全抛 弃了。我再次强调我方并不只是在空谈治愚。正如《易经》中的:穷则变、变则 通、通则久。这就是在告诉我们,想该变现在的苦境,必先治愚。还有我们小平 同志说得好:靠空讲不能讲现代化,必须有治识,有人才,没有知识没有人才, 怎么上得去?只有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

化知识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 动力和智力支持,这样我们才能走向美好未来。 第三点,大家想想,我国为什么要以马列主义主意作为指导思想饿呢。因为 只有先剔除了思想上的落后与愚昧,才能更利于我们社会的发展,文化的进步。 对方说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高污染、高 消耗、高排放…按这样发展的话,明显是不利于我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 们得先提高我们的意识,这就需要指导思想。而指导思想的发展也正是说明了治 愚比治贫更重要。 总的来说:治愚为根,治贫为叶,根深才能叶茂;治愚为源,治贫为流,源 远才能流长。所以我方认为治愚比治贫更重要!

攻辩小结定稿8.6(1)

2017-10-22 20:32:22 | #3楼回目录

攻辩小节:

经过刚才的攻辩环节,我深感焦虑,痛心疾首,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几处带有严重误导性的错误。 1、对方辩友说网络束缚了我们的行为自由,要出去活动才是更自由。就好比周末上网看看电影放松一下,而你非得说这是不自由,要我出去跑步、逛公园才是自由。这显然没有深刻理解自由的含义。

2、对方便辩友错误的认为,选择应用的多就等同于恶性依赖。我们都知道吃饭可以用筷子、刀、叉、勺或者直接用手抓,但我们习惯用筷子,难道仅仅因为我们习惯使用筷子而减少了刀叉勺的使用,就说筷子让我们用餐更加不自由了吗?

3、对方辩友说有人沉迷于网络,就推导出网络使我们都更不自由。这显然是以点带面、以偏概全,这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4、对方辩友说网络使人际疏远,可是对方辩友没有发现吗?如果你不想联系别人,无论有无网络,你都不会和别人联系。就好比杀人犯罪,不怪罪犯本身,应该怪那把杀人的刀一样。

5、对方辩友说到网络诈骗,首先网络只是工具,它的使用完全取决于人类。其次,网络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不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的合乎法律道德范畴内的自由。

6、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网络中有语言暴力、人肉搜索等,所以我们就更不自由。我终于明白对方辩友的逻辑了,人性中有恶的一面,就是恶人;一群人中有一个坏人,这群人都是坏人;网络里有色情,

就是色情网络;网络里有暴力,就是暴力网络;网络里有欺骗,就是欺骗网络。是不是对方辩友论点中有主观推导的部分,就是所有观点都是臆想出来的呢!这样的观点对方敢讲,我们却不敢去相信埃

7、对方辩友谈及犯罪、欺骗及色情等等,这种种的问题和今天的辩题“更自由”有什么直接关系呢?对方并没有给我们论证这一点,就泛泛而谈地告诉我们,因为网络有人在犯罪,有人进入色情网站,因此使人们更不自由,这显然不能成立。

8、对方辩友提到面对面交流、实体店购物使人更自由。但我方已明确指出网络的出现只是为以上种种行为增加了新的途径,多一种选择难道更不自由吗?

9、就网络实名制而言,我认为每个人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是必须的,所谓的更自由是指束缚更少了,这一点也是无可非议的,但如何让人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合法合理的言行而受到不公的待遇才是真正的重点,我认为这一点既要相关法规的保障,也要公民思想的包容才行。

10、对方辩友认为方便快捷不等于自由,但方便快捷消除了一定的阻碍和束缚,这不是使我们更自由又是什么?

11、对方辩友提及人肉搜索,我们承认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我们要看到网络给我们带来的自由与带来的限制,谁主谁次,相信大家心中自有一杆评判的秤!毕竟,所谓的人肉搜索仅仅在极少数极端事例中表现出来,不足以抹杀网络使人更自由的功绩。

下面,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重申我方观点。

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相信在做的每一位观众、评委、包括对方辩友都在使用网络,今天在用,明天依然会用,将来也会继续使用。网络的发展日新月异,带给我们丰富庞大的信息量,就如同一颗智慧树,我们可以在这里找到问题的答案。网络对个人、对社会产生了迅速而深刻的影响,变化来得如此之快,我们一时间不能很好适应,甚至显得手足无措。就像当年照相机刚进入中国,许多人认为拍照会摄取了人的魂魄,但随着认识逐渐深刻,如今相机走进了千家万户,拍照成为了人们时光记忆的最佳手段。

第二、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试问这世上有谁为自己带来束缚的脚镣,建造一个牢笼来囚禁自己,自捆手脚呢。人类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能从千万种选择中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发展决定。每一件工具的选择都是历经千百次试验和抉择,才最终被人类装入走向未来的行囊,对网络这件工具的选择也是这样。

如果对方辩友对事实置若罔闻,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意孤行,坚持认为网络使我们更不自由,那我就想问对方辩友,难道网络带给我们更多的是束缚和阻碍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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