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篇一
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欢迎收听红领巾广播站的红色广播稿。
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述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它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个小村庄。这个小村庄叫做红旗村,因为这里的人民都有着红色的信仰,热爱党,热爱国家。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小明的小学生。小明是红旗村中的一员,他是一个红领巾队的队员。在这个小村庄里,红领巾队是最光荣的组织,队员们都有着相同的理想和信仰。
一天,小明的爷爷突然生病了,需要赶紧送往县城的医院治疗。但由于交通不便,小明的家人无法找到合适的交通工具。这时,小明主动站出来,希望能帮助爷爷及时赶到医院。
小明向红领巾队的队长请假,队长看到小明的坚定眼神,知道他一定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便同意了他的请假。小明立刻拿出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一张车票,带着爷爷匆匆赶往县城。
在车上,小明照顾爷爷周到,不停地给他倒水、擦汗。爷爷看着小明那坚定的眼神,感动得热泪盈眶。他知道,自己的孙子是多么的懂事和勇敢。
终于,小明和爷爷顺利到达了县城的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爷爷康复了。在回家的路上,小明的爷爷感慨万分地对他说:“孩子,你是爷爷的骄傲。你的红领巾代表着红色的力量,代表着我们党和人民的希望。你的行为展现了红领巾队员的品质和责任感。我为你感到骄傲!”
亲爱的同学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红领巾代表着红色的力量,代表着我们党和人民的希望。作为红领巾队员,我们要时刻保持红领巾的纯洁和光亮,用红领巾的力量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牢记党的教育,时刻保持红领巾的光亮,做一个有责任感和担当的红领巾队员!
谢谢大家收听!
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篇二
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欢迎收听红领巾广播站的红色广播稿。
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述一个激励人心的故事,它发生在一个叫红星村的小村庄。这个小村庄因为党的支持和人民的努力,变得越来越红火。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小华的小学生。小华是红星村中的一员,他是一个红领巾队的队员。在这个小村庄里,红领巾队是最光荣的组织,队员们都有着相同的理想和信仰。
一天,红星村发生了一场大火,小华的家也被卷入了火海。小华的父母都在外打工,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他没有惧怕,而是冷静地想办法自救。
小华迅速找到了家里的灭火器,勇敢地冲进了火海。他用尽全身力气,不停地喷洒灭火器中的灭火剂,尽量控制火势的蔓延。经过又一番努力,小华终于将火势控制住了,保护了家人的安全。
在灭火过程中,小华的身上被烧伤了,但他却没有放弃。他坚定地相信,只要有信念,就能战胜一切困难。最终,小华成功地扑灭了火势,保护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亲爱的同学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红领巾代表着红色的力量,代表着我们党和人民的希望。作为红领巾队员,我们要时刻保持红领巾的纯洁和光亮,用红领巾的力量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牢记党的教育,时刻保持红领巾的光亮,做一个有勇气和担当的红领巾队员!
谢谢大家收听!
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篇三
合:敬爱的教师们,亲爱的同学们,中午好!
A:今日是20xx年12月17日,星期四。
B:本期红领巾广播由我们四(4)班来主持。
A:我是主持人杨睦寒。
B:我是主持人张书豪。
张:杨睦寒,你明白每个人一生中最珍贵的是什么吗?
杨:生命!
张:是啊,每个人唯一珍贵的就是生命!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马路上多了一个杀手,它们疯狂地掠夺着我们宝贵的生命,你明白是什么吗?
杨:我明白了!汽车!
张:是的,车,是人类的智慧结晶,也是人们出行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工具。大街小巷几乎到处可看见它的身影。
杨:可是由车引发的事故、夺走的生命数字也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张:我在新闻中看到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专家
组成员、著名交通问题专家
段里仁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国
——西班牙城市交通研讨会上作出介绍,说根据全球各交通和警察部门的统计,去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万人。其中,中国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4万人,超过总人数的20%,印度、美国、俄罗斯紧随其后,分别为8。6万人、4万人和2。6万人。数据证明我国平均每一天5分钟就有一个人死在车轮之下!居世界第一位!
杨:这么多人啊!是啊!到底为什么给我们生活带来便捷的汽车会夺走这么多人的生命呢?
张:我们不能怪汽车,只能怪我们的侥幸心理,怪我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另外,这么多车祸除了酒驾的危害大点,其次就到超速!贪快!
杨:也就是说司机和路人都有职责哦!
张:没错!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让人们更安全的出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法规法则,但依旧有人因违规违法而丧失了生命。有的人认为闯一次红灯没事的,结果却被飞速奔跑的汽车夺了性命;有的人为了方便,横穿马路,结果却酿成了一场杯具;有的人认为自我的酒量大,喝一点开车没问题的,结果却在迷迷糊糊中制造了严重的车祸……就是这些侥幸心理的作怪,使一些原本幸福团圆的家庭家破人亡。
杨:真是车祸猛于虎啊!看来车祸来源于路人不珍爱生命、不遵守交通规则呢!
张:其实除了交通安全,生活中的很多时候也会因我们的粗心大意而发生意外。
A:我同意你的说法。记得上周末吃完晚饭,我跟爸妈一齐看了一期《经视直播》,节目讲的是一个四岁的小孩从自家阳台窗户处坠落,当场死亡。十四楼啊!爸妈怎样会把一个四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这种悲痛和遗憾拿什么来弥补?当时我就看哭了……这是家长的疏忽和对安全的无知啊!
张: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呀!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必须要注意安全,珍爱自我的生命!因为它太脆弱了!
杨:对!在家中,学校里,上下学的路上都有各种安全隐患,我们得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珍惜自我的生命。在家中,注意防火防水防电等等,在学校里,注意不要疯闹,避免踩踏。任何危险器具都不要带到学校,更不要伤到他人,在上下学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张:生命就像手中的玻璃球,你一不细心它就会从你手中溜走,永远地破碎,然而安全就是生命的保障,它能让生命在这个世间永远地绽放……
杨:人的生命仅有一次,而美丽却有很多次,不要因为一时的大意而葬送了完美的前程,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去开拓,让我们用安全做完美前程的保障吧!
张:时间过的真快啊!在那里,我们再一次提醒全体同学要注意安全!遵守《小学生安全守则》,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杨:最终我们一齐欣赏一首安全歌曲吧!
合:同学们,让我们在歌声中,牢记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合:今日的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感激各位同学的收听,再见!
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篇四
合:亲爱的同学们:
女:欢快地音乐如同林中百灵鸟的歌声,这预示着将是一个美好的下午
男:大家下午好,我是主持人
女:我是主持人
男:伴随着熟悉的音乐,我们的红领巾广播又如约而至了。同学们,你们知道明天,也就是12月10日是什么日子吗?对了,每年的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
女:“世界人权日”是怎么来的呢?“世界人权日”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二战是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重新瓜分全球的资源,如原料和土地等,而发动的大规模战争。对全人类来说,战争是非常残酷的。
男:二战期间,到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人类遭到空前的浩刧。在战争年代,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谈。
女:人类吸取了这惨痛的历史经验教训过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悲惨历史重演,通过联合国在1948年12月10日发表《世界人权宣言》。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情况下通过的。
男:为了纪念这个重大的日子,联合国把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日子(也就是12月10日)定名为“世界人权日”。这就是“世界人权日”的由来。
女:关于“世界人权日”,还有什么知识呢?
男: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00多种语言的联合国文件宣布:“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方面处于平等地位”。
女:《宣言》是第一份详尽阐释一系列普遍权利和基本自由的国际文件,要求各国政府保证本国公民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宣言》指出,正义、平等和尊严是男女老幼人人享有的基本人权。《宣言》强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男:《宣言》还说,捍卫“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宣言》已成为国际人权法的基础。
女:《宣言》起草委员会共有八名成员,由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智利、中国
、法国、黎巴嫩、前苏联和英国的代表组成。《宣言》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如今已成为一部习惯法。
男:人权日始于1950年,国际社会在这一天共同纪念《宣言》倡导的基本自由,让我们向积极促进和捍卫这些权利的人们致敬。
女:时间过得真快,这期的红领巾广播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篇五
合:亲爱的同学们:
女:欢快地音乐如同林中百灵鸟的歌声,这预示着将是一个美好的下午
男:大家下午好,我是主持人
女:我是主持人
男:伴随着熟悉的音乐,我们的红领巾广播又如约而至了。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
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三个法制宣传日了。
女:是呀。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所以我们更应该人人心中有法。那么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又有哪些法制安全知识需要我们去关注呢?
男:下面,我们就为大家
介绍几种,希望大家
千万不要这样做。盗窃罪:就是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恐吓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
女:赌博罪:同学们在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也不可以提供
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破坏公物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
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
男: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女:在这里,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这是发生在2001
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
男: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
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女: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男: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
女: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红领巾广播站红色广播稿 篇六
合:亲爱的同学们:
女:xx小学红领巾广播站,倾听你的声音,诉说你的心声
男:大家好,我是xxx
女:我是xxx,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
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男: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女: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
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男:2008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女:我们都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
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1)食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男:(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女:(3)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男:平时如果买到不合格的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男女: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