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市民: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我市决定对低保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现将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调整
根据市民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我市决定适度提高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1.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80%的,可以申请低保;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的,可以享受高额低保待遇。
二、低保待遇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市决定提高低保待遇标准。具体提高如下:
1. 食品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2. 住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
3. 医疗保障范围扩大,低保对象可享受免费基本医疗保险。
三、低保申请和审核流程的简化
为了方便低保对象的申请和审核,我市决定简化低保申请和审核流程。具体简化如下:
1. 低保对象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无需提供过多的材料;
2. 低保审核时间将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加快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
请各位市民在申请低保时,务必按照新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申请能够顺利受理和审核通过。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积极宣传和传达低保政策的相关信息,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能够及时享受到低保待遇。
最后,感谢各位市民对城市低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低保政策,请您联系我们的低保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谢谢!
城市低保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市民: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工作,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品质和社会保障水平,我市决定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现将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低保政策的精准化
为了确保低保政策能够更精准地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我市将通过建立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评估和调整。同时,将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机制的衔接,确保低保对象能够享受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
二、就业扶贫政策的推出
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实现脱贫致富,我市将推出就业扶贫政策。具体措施包括:
1. 提供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就业能力;
2. 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优先招聘低收入家庭成员;
3. 支持低收入家庭自主创业,提供创业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低保对象的社会参与
为了让低保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发挥自己的作用,我市将推出社会参与政策。具体措施包括:
1. 鼓励低保对象参与社会志愿者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度;
2. 支持低保对象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3. 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
请各位市民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低保工作的创新举措,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好的帮助和保障。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城市低保工作的通知 篇三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民函〔2017〕153号)精神,为确保城市低保各项政策的.落实,促进城市低保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近期对全市城市低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按照民政部要求,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低保资金的预算执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月足额发放情况;
2. 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操作规程、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督促检查等制度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3. 制度实施情况。主要检查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等动态管理情况及制度实施效果;
4. 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各级低保机构、人员、经费、硬件设施建设等情况;
(二) 结合本市情况,同时对各区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及城乡低保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1.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区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构、职责、组成、工作制度等文件,工作进度情况。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及方案。
2. 低保系统应用情况。截止2017年6月30日,城市低保实际保障户、人、资金;低保系统存储数据户、人、资金情况;
二、检查方法
(一) 区县自查。按照民政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近两年出台和实施的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分类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组织政策、审计监察、财务部门人员,对本区县2017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社会救助工作普遍开展认真、细致的自查工作。2017年7月10日前形成正式的书面报告,报市局救灾救济处。
(二) 市级抽查。7月初开始,市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直接通过低保系统抽取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及保障对象,采取组织座谈会,实地查看文件,核对低保申请审批表、低保档案、低保金发放表、财政拨款单,入户查看等方式,对部分区县进行抽查。
(三) 上报正式书面报告和报表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低保系统张秀丽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督促检查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促进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责任到人,把这项检查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制定周密的自查方案,突出重点,低保、审计监察、财务等有关部门要主动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本区县的自查工作。
(三) 查改结合,完善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深入分析、及时纠正,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计入年终考核结果。这项工作既是半年工作检查,也是城市低保年终考核的一次阶段性检验,请各区县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