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建筑师、工程师: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福建省建筑师注册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建筑行业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我省将举办2022年度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将报名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福建省建筑师注册管理系统(官网:www.fjianjianzhu.gov.cn)进行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6.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为500元,需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五、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成功后,考生可在官方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及考试相关信息;
3.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考生需自备考试所需工具和材料,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咨询,请联系福建省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让我们共同努力,提高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福建省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1年8月15日
福建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篇二
尊敬的广大建筑师、工程师:
您好!为了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提高工程质量,我省将于2022年举办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将报名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福建省建筑师注册管理系统(官网:www.fjianjianzhu.gov.cn)进行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6.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为500元,需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五、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成功后,考生可在官方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及考试相关信息;
3.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考生需自备考试所需工具和材料,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咨询,请联系福建省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让我们一起努力,提高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福建省建筑师注册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1年8月15日
福建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篇三
2017年福建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导读: 2017年福建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6月16日-7月7日,新考生须于7月3日-7日携带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16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详情请阅读以下文章,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6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职称指取得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家/地区”选项,以便统计参考情况。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6月16日-7月7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原则上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内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为老考生,否则为新考生。1. 新考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2017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省外转入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类型显示为“异地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2. 老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打印《报名表》。
3.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选择“增报专业”报考。
(二)现场审核
1. 新考生须于2017年7月3日-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范本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czx.fjjs.gov.cn/)“下载区”下载。增报专业报考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免试两科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核对 原件),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①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②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经历;
(6)报考增报专业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证书编号页面(7位数流水号)和个人信息页面(需核对原件);
(7)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公司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异地考生现场审核时无需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3. 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
(三)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7月16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6〕165号)的标准执行,具体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85元/科。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可于2017年9月 8日至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今年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铃),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其他事宜
(一)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我省共设九个考区: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龙岩。
(二)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人社局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省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三)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等报考材料汇总(其中省外转考材料单独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楼;电话:0591-381616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