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500字(推荐4篇)

时间:2018-02-09 02:22: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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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 篇一:《围城》触动我内心深处的思考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以幽默讽刺的笔调揭示了上世纪四十年代上海知识分子的生活状态和内心困惑。这本小说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让我深入思考了人生的意义和个体在社会中的定位。

小说以主人公陈察言的视角展开,通过他的亲身经历,我们看到了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状态。陈察言是一个聪明、才华横溢的人,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感情上却陷入了困惑。他与方玉梅结婚,但却对程婷婷产生了情感纠葛。陈察言内心困惑不已,他试图通过与人交流、思考和自省来解决自己的困境,但最终却陷入了更深的迷茫。

这个故事让我深思,我们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追求物质和权力,还是追求内心的平静和真实的感情?陈察言一直在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和更高的社会地位,但随着他在这方面的成功,他内心的空虚和困惑却越来越深。他的经历让我意识到,人生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追求物质上的成功,而更重要的是要追求内心的平静和真实的感情。

另外,这本小说也给我带来了对个体在社会中的定位的思考。陈察言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他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他却在社会的压力和困境面前选择了逃避。他在围城中生活,既不愿意融入社会,又无法独立于社会之外。这让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也面临着类似的困境,无法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定位。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也面临着将来选择职业和生活方式的问题。通过阅读《围城》,我意识到,找到自己的定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我们必须去思考和努力,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

总的来说,读完《围城》之后,我对人生的意义和个体在社会中的定位有了更深入的思考。这本小说通过幽默讽刺的笔调和主人公陈察言的经历,揭示了知识分子的生活状态和内心困惑,给了我很大的触动。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思考,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

读后感1500字 篇二:《活着》让我深刻体会到生命的可贵

《活着》是余华先生创作的一部小说,通过主人公福贵的经历,讲述了一个普通人在战乱年代中的生活困境和对生命的思考。这本小说让我深刻体会到生命的可贵和对家庭的珍惜。

小说以福贵的视角展开,他是一个普通的农民,生活在战乱年代的中国。在这个艰难的时期,福贵经历了家庭的破裂、贫困的生活和亲人的离世。尽管面对这些困难,福贵却始终坚守着对生命的执着和对家庭的珍惜。他不断努力生存下去,为了活着而奋斗。

这个故事让我深思,生命的可贵究竟体现在哪里?在福贵的经历中,我们看到了他对生命的执着和对家庭的珍惜。尽管他在这个艰难的时期中经历了很多痛苦和困境,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希望,坚持活下去。这让我意识到,生命的可贵并不仅仅体现在物质上的享受和成功,更重要的是在于我们对生命的态度和对家庭的珍惜。

另外,这本小说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家庭的重要性。在福贵的经历中,家庭是他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源泉。尽管他失去了很多亲人,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家庭的珍视和对家人的关爱。这让我思考到,家庭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我们都要珍惜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总的来说,读完《活着》之后,我对生命的可贵和对家庭的珍惜有了更深刻的体会。这本小说通过主人公福贵的经历,讲述了战乱年代中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困境和对生命的思考。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我能珍惜生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读后感1500字 篇三

读完《高老头》,我的脑子里一开始是混乱,慢慢的,许多感想奔涌而来,百感交集。心里更是像被打翻了五味瓶似的。我为高老头碰上了着两个不肖女而感到伤心,为他感到悲哀,可是又被他的父爱给感动了,从他的思想、行为无不感受到父母的伟大。

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在父亲的宠爱下,一个成了贵族的夫人,一个成了银行家的夫人,两个女儿把父亲的“油“(金钱)榨干了后便把父亲赶出了大门,他只好住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穷酸的日子,高老头临死前想见女儿一面,却实现不了,好心的拉斯在两个女儿中奔走,希望能筹集埋葬费可却无济于事,可拉斯已经把所有的金钱用在高老头身上了,他实在是一分前也没有了,他只好问别人借了一个金币,可怜的高老头,给他哭丧的只有被他的父爱而感动的拉斯。

读完此书后,我的脑海里想放电影似的闪现出高老头临死前的画面:高老头躺在肮脏的床上,虽然很疼痛,但是为了能够见到两个女儿一面,久久不肯和眼,可是他等了又等,望眼欲穿的时候,门口那里仍然是连一个影子都没有。一直欺骗自己:女儿对自己很孝顺自己的高老头还是心疼地说出了集资一直在逃避的真相:女儿其实当他连狗都不如,女儿一直在利用他,现在他没用了,女儿当然懒得来看他,他很后悔为什么不留下一点东西,这样一来女儿就一定会来看他了。刚开始高老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可说完后他马上又后悔了,他又立刻说自己很狠心,还不停为女儿说好话。我为这位伟大的父亲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我很愤怒,难道他的那两位女儿真的那么忙吗?不她们只是人为高老头对她们已经没有用了,于是这两位并不珍惜时间、在现在却显得如此吝啬时间的贵夫人用“没空”这两个冰冷的字去搪塞她们俩那可怜的父亲,这两位贵夫人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纯真的小天使了,她们已经成为了“已名、钱、利为中心”的“杰出”代表了。

一想到高老头为了女儿可以付出任何代价。我想:子女们只要有一些烦恼就能让父母像得了心病似的,真伟大啊。我突然想到我的父母对我的爱。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因为父亲迷上了烟,当时我的`体质又不是很好,还总是吸着二手烟,所以呼吸系统严重收到“污染”,肺也跟着受到了伤害,还发了一场高烧,我昏身滚烫滚烫的,有几乎呼吸不了,我只能张开嘴来呼吸,慢慢的,睡着了,只是迷迷糊糊感觉到,母亲在带着哭腔、激动地说着话。地三天醒来后,只看见平时只要睡眠不足就得一天不做事的父亲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我还以为是我眼花看错了,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次起,父亲不仅戒了烟,还把脾气给改好了,我想,他是怕我某一天知道当时的痛苦是他带来的,找他“报仇”的时候他忍不住会伤害我吧,原来,平时把事情办得井井有条的父亲也会那么小心翼翼地去想办法补偿并努力不去伤害我。

在高老头的那个年代,说好听一点就是很现实的年代,说难听一点就是视名、钱、利为重,视正义、法律、爱为轻的年代。只要你有钱、名利,不管你想干什么都可以,并且不会出事。可是高老头的邻居拉斯却仍然是有情有义,他与高老头非亲非故,只是因为被高老头那伟大的父爱所感动就把全身的金钱用在高老头的身上。想比之下,我所生活的这个时代无论是从哪个地方去看,都比高老头所在的那个时代好很多。可是我对父母的孝敬却及不上拉斯对高老头的那种孝敬。在我读五年级的二个学期的时候,母亲把她辛辛苦苦经营了十几年的凉茶店关闭了,原来她想来一家美容店,因为资金不够,所以陪着笑脸,带着一盒巧克力,嘻皮笑脸地说要和我沟通沟通,说了一大堆话后,确定倘若继续和我沟通下去真的会打起来后,母亲才结结巴巴地向我”借钱”,我大嚷道:“可是我已经差不多把钱都给你啦,我都只剩下半300元了,我这300元对于你开店来说只算得上是鸡毛蒜皮啊!”母亲好像想要说什么,可是又摇摇头,走开了。吃晚饭的时候,父亲也表示不同意,我居然了不给母亲300元而大说反话:“我也不同意,妈,你会累的!”母亲怀疑地着我,那眼光好想在说:“你会那么好心?你只是想省省钱吧?”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母亲像是看出了什么似的,也埋下头一个劲的吃饭。现在对比起来我当时的行为真是太自私了。

读了着本书后,我很想大叫一声:“父母老了后又不用很多钱,最主要的只是你会去真心爱他们,真心去关照他们,又有什么难的呢,和父母的无私、愿意奉献一切、不计较……我们为人子女的去孝敬父母也是应该的啊!怪不得大家说,儿女欠父母的真是一辈子也还不清啊!

读后感1500字 篇四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很好看,现在我就来讲讲这本书的好看之处。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英国一个叫鲁滨逊的人,一心想出去航海,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离家出走并来到赫尔市,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他决定乘船去英国伦敦。但是,船不幸遇上了大风暴,后来看见了一艘轻量级的船,立刻鸣枪求救,最后终于得救了。这个葡萄牙船长让大家选择会赫尔或者是去伦敦,鲁滨逊最后和小男孩佐立驾着一艘长舢板出海,遇到了一艘葡萄牙商船,就拿出旗帜求救,并鸣枪求救。过了三个小时,鲁滨逊才靠上他们的大船。他们用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法语来问鲁滨逊是那里的人鲁滨逊都听不懂。后来,一个苏格兰水手来问鲁滨逊,鲁滨逊回答说是英格兰人,从赫尔来。

然后,葡萄牙船长把鲁滨逊送到巴西海岸,并把他介绍给一个种植

园主,鲁滨逊看到那些种植园主都在短时间内发财致富,就用葡萄牙船长买下小船、小船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以及小男孩佐立的两百四十西班牙银币买了一些土地,经营种植园。一开始,鲁滨逊只种些粮食,然后又种了一些烟草,同时再预备一些地,准备种甘蔗。这时,那位葡萄牙船长停在这里装货,鲁滨逊告诉船长他在伦敦有一笔积蓄,准备动用。于是船长建议用一半积蓄(一百英镑)委托船长带一些货物,假如船失事了,还可以用剩下的一半接济自己。于是鲁滨逊写信给保管这笔钱的英国船长遗孀,然后遗孀就把钱如数交来。船长回来了,他带来了经营种植园的各种有用的东西,还用五个英镑买了一个佣人给鲁滨逊。鲁滨逊拿了货里面在巴西特别贵重和需要的物品设法高价出售,赚了四倍的利润,买了一个黑奴和佣人。但是鲁滨逊又不安现状,想做暴发户。

有一天上午,三个人来找鲁滨逊,他们想去几内亚去贩运黑奴,问他愿不愿意掌管交易的货物,好处是不用出钱,但黑奴有一份。他经不起这种诱惑,答应了。鲁滨逊踏上了去几内亚的船,航行了一会儿,遇到了一次暴风,船底开始漏水,大家都下船抽水。这时,看到了一艘船驶过,船长鸣枪求救,那个船放下一艘小艇驶过来,但是已经不可能驶回那艘大船了,这时,这艘小艇遇到了第二次暴风,比上次的威力不减。鲁滨逊因为这次暴风到了荒岛上,但活了下来,他在海边的一个山洞里搭了个帐篷,然后每天到那艘奇迹般飘到海边的大船上捡一些有用的东西并且每天用枪打一些鸟或者野山羊。到了十一、十二月,他发现悬崖下有一些成熟了的大麦和稻子,原来鲁滨逊曾把一些鸡饲料都到了悬崖下,这鸡饲料便发了芽。

鲁滨逊把这些麦子收起来,有播种了一大半,剩下一小半留下来。他还发现了一些葡萄,吃了许多后拿了一部分晒成葡萄干,又用袋子装了一部分回去准备酿葡萄酒和吃,可惜被挤烂了。就这样,到了第二年,鲁滨逊收获完麦子,就开始计划制作面包了。他先开始制作陶器,但是总是在晒的时候出问题,鲁滨逊有一次看见一个陶器碎片在火中烧的很硬,鲁滨逊于是拿来陶器在火里烧,结果得到了几只很好的陶锅其中一直还有一层釉。于是他做好一个炉子,放在火里烧的很硬后,再把几个木头块塞进去,等到烧成热碳的时候再拿出来,盖满整个炉子,再拿出制作好的陶碗扣在炉口上,再盖满热碳。用这种方法,鲁滨逊制作了非常好吃的大麦面包。就这样,鲁宾逊在岛上呆了二十三年,就在这一年,他发现了吃人的野人。两个野人部落打仗,鲁滨逊开枪打死了两个追赶的野人,从而救了那个被追赶的野人,得到了一个仆人。

到了鲁滨逊来到岛上的第二十七年,一艘船发生了叛乱,逃到了这个荒岛。鲁滨逊解开了被绑的那艘船的船长、大副、旅客,于是鲁滨逊和他的那个仆人以及船长等人和叛乱的人开始了战斗,最终鲁宾逊赢了,夺到了大船,俘虏们自愿选择留在岛上,因为回到英国一定会上绞刑架,于是鲁滨逊便坐着大船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这岛上的二十七年创下了许多奇迹,这件事将传颂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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