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篇一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的巨匠,他的作品以复杂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刻画闻名于世。而《喧哗与骚动》则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它以独特的叙事手法和深刻的思想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关于权力、种族和社会秩序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个以南方小镇为背景的社会,通过对主人公吉尔摩和他的家族以及他身边人物的描述,展现了一种混乱和动荡的社会现象。小说中,福克纳巧妙地运用了多重叙事视角,将故事展现出多个角度的复杂性。通过不同人物的视角,福克纳揭示了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引发了读者对社会问题的深思。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对于权力的描写尤为深刻。小说中的吉尔摩家族是一个拥有极大权力的家族,他们统治着整个社会,并且以残酷的手段维护着自己的统治地位。然而,福克纳并没有将权力描绘成一种正面的力量,而是通过对吉尔摩家族的描写,展现了权力的腐败和残酷。他通过对吉尔摩家族成员内心的描写,展现了他们对权力的渴望和追求,以及权力对他们个人和家庭的摧毁。这种对权力的描写,让人深思社会中的权力问题,以及权力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此外,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还揭示了种族问题。小说中,黑人人物卡尔文扮演了重要角色。他是吉尔摩家族的仆人,对待吉尔摩家族充满了忠诚和奉献。然而,在一个种族歧视的社会中,卡尔文作为黑人,无论他有多么出色和勇敢,他的地位都是受限制的。福克纳通过对卡尔文的描写,让读者感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酷和不公,引发了对种族问题的反思。
总的来说,《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充满思想深度的小说。福克纳通过对权力和种族问题的描写,引发了读者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他以复杂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刻画,展现了一个充满混乱和动荡的社会,使读者对社会现象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福克纳的作品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种对社会现象的思考和反思,让读者在阅读中获得了启迪和思考。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篇二
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充满深意的小说,它通过复杂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刻画,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混乱。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通过对主人公吉尔摩的描写,展现了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人物形象。吉尔摩是一个具有权力和财富的人,他拥有着一切人们向往的东西。然而,他内心的空虚和不满却让他陷入了迷茫和痛苦之中。吉尔摩不满于自己的生活,他追求着一种更高的存在感,但却无法找到真正的答案。福克纳通过对吉尔摩内心的描写,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人对于生活意义的追求。
此外,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也通过对小镇社会的描写,展现了社会的混乱和动荡。小说中的小镇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社会,各种不同的人物和事件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福克纳通过对社会中各种角色和事件的描写,展现了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他通过对社会的描写,反映了社会中各种问题和矛盾,引发了读者对社会现象的思考和反思。
《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充满深意和思考的小说,福克纳通过对人物和社会的描写,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混乱。他通过复杂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刻画,引发了读者对人性和社会问题的思考和反思。福克纳的作品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种对人性和社会现象的思考和启迪,让读者在阅读中获得了深刻的体验和思考。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篇三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
,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__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
自古以来时间总是不停地迷惑一代又一代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人们对时间的体验和认知总是会直接或间接地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背后隐含着不同人对自己人生的心理思考与理性规划。仔细想想,时间概念是人类所独有的,作为一种工具的存在,它并不体现自然界的特征,那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自己消遣了自己。
最初接触《喧哗与骚动》大概是在初三,当时的我懵懵懂懂地翻开了它,却在略读了几页之后烦躁地抛弃了它。现在回想,那时候,我肯定是被那跨越式的时间空间转换的叙述风格给弄晕了,而没能用心去体味感受那本书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一个家庭的无奈与绝望。在我潜意识里读小说意味着全身心的放松,跟着作者的思路走并融入其想象世界里。但若作者有意打散时间序列而使全文思路摸不清,理不楚,那真的是会让人顶着一头雾水而倍感混乱无助,特别是在一个人承受着某种压力需要寻找精神慰藉的时候。
某天翻动书堆,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这本曾经被我遗忘的书。我突然间感到一阵熟悉的呼唤,于是我捧起了它,正式开始了我的福克纳之旅。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读它时的浮躁,于是这次我只是静静地读下去,静静地去体会他所要叙述的故事。怀着一种平静的心态,不去试图完全理解它,不去试图理清作者谜一样的思路,而倾向于随性地整体感知,不知不觉我似乎已喜欢上了这部小说。其实读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必要去纠结那让人一头雾水的场景转换,因为那根本不是重点。我喜欢书中散发着的哲理性思考,而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昆丁部分的时间哲学。
昆丁的父亲堪称一个深刻的哲学家,他告诉昆丁,时间是人类永远无法征服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征服时间完全是没有意义的愚蠢行为,而自以为是的征服,往往只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的确,我们是永远存在于时间的漩涡之中,我们永远也无法超越时间和摆脱时间。生存于世的苦难折磨,也许那都是时间漩涡里的衍生物,我们既然摆脱不了时间,那就意味着人的一生承载了所有不幸的总和,时间作为一个空间的存在,主宰者所有人的不幸。
表是人类创造的用以掌握时间的工具。而在昆丁的父亲眼里,“经常猜测一片人为的刻度盘上几根机械指针的位置,这是心智有毛病的现象”。说的真绝,可又何尝不是呢?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理解时间,而不是将时间当做一种机械化的记录形式。我想到了昆丁毁表的那一幕,我想到了他的过去,他的大学,它自杀的那个早晨,表的滴答声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本能地抗拒,而不愿神经质地被束缚。摔破后的表还在滴答滴答的走,即使没有表针。也许这象征着人永远是没法终止时间的,我们能终止的,实际上只能是时间的刻度。表的滴答声不停,作为一个无法逃避的无形的存在,它伴随着昆丁的一生,也将其推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昆丁离开钟表店的那一刹那,面对着橱窗里标示着不同时间的各式钟表,他想到了父亲说过,“钟表杀死时间”。钟表是死的,而时间是活的,表可以被调成同样的刻度,可是却无法真正地说明时间。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看到两只时间一摸一样的表,每个人都存在着自己的计时方式,他们也许是在试图把握时间,可其实,无论是日历还是表,记录着的只是他们的生活,只是他们已经过去了的过去。
那么,时间到底是什么?这,是个能让困惑者不断困惑折磨自己的蠢问题。
细细感受,这本书整体上都散发着时间的哲学韵味,而昆丁部分只是将时间摆上桌面来揭示而已。时间宏观上涵盖着人生的各个阶段,现在与过去总是有着联系,过去不是过去,在某种程度上也可成为现在。就拿本书班吉的部分来说,在那个傻瓜眼中,过去发生的和现在一样真实,甚至他会主观地认为过去的回忆和现在所经历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所以书中第一部分时间空间顺序的荒谬无章也是有其客观意义的。而对于未来,在这本书中,在我看来,几乎感受不着一丝未来的影子。我想,也许福克纳根本就没想过给予康普生家庭以未来。
这本书叙述的故事内容呈现一种灰色调,我读来总是会感到阵阵伤感,故它所展示的时间哲学也带有消极的意味。我想到书名《喧哗与骚动》,也想到书序中所提到的其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是的,这书故事本身似乎就是剧中人恍惚着的梦,而他们的一生,却实在是没有任何意义。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来说,谁又能大声宣布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呢?也许人生它并不是以意义来衡量的,且更没有必要去被时间控制,那样太累,随性而走,反而更显自得。时间虽握不住,但可被利用,在一张一弛的拿捏间,我们需明白自我生命的平衡之道。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一直想拜读他的作品,但是直到今年才买了一本《喧哗与骚动》来阅读,购买之前未做功课,买了之后在网上查了一下,许多人都说要看李文俊翻译的,一看才发现我买的是方柏林翻译的,当时,还有点小小的遗憾。在阅读过程中在网上看到有个关于什么书最不容易读的提问,很多跟帖的网友都提到了这本书。我不经感叹这么巧,今年我看的几本书都是比较难啃的骨头,不过既然已经买了,还是下决心把它读完。
刚开始阅读,确实感觉很混乱,思绪稍微不集中,就不知道书中讲的是什么。为了方便阅读我决定先读一下译者写的译后记:绕不过的福克纳。开篇写到文学评论家布鲁姆称:“评论界和普通读者一致公认,福克纳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显然超过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可与霍桑、麦尔维尔、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同列。”在布鲁姆列举的这几个作家中,我比较熟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马克·吐温,我不赞同马克·吐温高于海明威的说法,但是,评论中说福克纳超越海明威,倒是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译者也提醒我们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抱着啃也要啃完的心理,我继续开始阅读,刚开始读确实读不下去,每天几乎都是强迫自己在阅读,还有点怀疑译者所说的总体选择贴近原文的做法,是不是翻译得太过琐碎、太过唠叨。但是,慢慢的越读越有兴趣、越读越有深度,也发现翻译也非常不错。看完一遍还觉得一些地方没看明白,又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重新看了一遍(本书分四节,是按照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顺序来写的),才算是基本看懂了这部书,都不敢说完全看懂了(网上有人说看了五篇,每一遍的感觉都不一样,越看越喜欢)。我也体会到为什么这么多人给予福克纳如此高的评价,他对事物的观察能力,他谋篇构局的能力,他叙事描摹的能力,他驾驭文字的能力,确实都在许多作家之上。
第一,这篇小说为什么不好读。
其实所有的意识流小说都不好读。二十多年前我看卡夫卡的《变形记》,虽然看完了,记住人变成甲虫的荒诞,但是,小说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小说为什么会得到推崇,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当年萧乾、文洁若将意识流扛鼎之作《尤利西斯》翻译成中文后,我兴致勃勃的买了一套,但是,只看了几页就放在一边,二十多年过去了都没有勇气再继续看下去。福克纳作为意识流学派大师级人物,我个人感觉《喧嚣与骚动》比上述两部书还是要好理解些。与《变形记》相比他写的起码是正常的人,与《尤利西斯》比起码没有那么多圣经故事、那么多典故、传说的穿插。这部书的不好读,在于思维的跳跃,叙事的频繁转换,以及大量的心理描写。小说分了四部份分别从一个家族三个半成员的视角来推进情节的发展,三个成员分别是康普森家族的老大昆廷,老三杰森,老幺也是弱智班吉明,还有半个就是这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但是整个叙述并不是平铺直叙的,叙述中随时出现时间的穿越,不集中精力,很容易看不懂。特别是作者将弱智班杰明叙述部分放在第一部分,一个已经33岁但是智力还停留在3岁的智力障碍者的叙述,再加上叙述过程随时在33岁与童年回忆之间转换,读者只能凭借出现的人物来判断,这一段是指现在还是过去。所以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懵懵懂懂的,看完一遍基本理清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后,再倒回来看就轻松多了。
第二,这本小说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一是构思巧妙,叙事相辅相成互为呼应,但又不啰嗦雷同。四个部分,四个角度,四个时间段,因为叙述人同为一个家庭成员,所以,叙述的许多情节、人物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叙述人的角度不同,给人的感觉也非常不同。比如作为这个家庭主要的成员的二女儿凯蒂,在班杰明眼中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大姐姐,在大哥昆廷眼中是给家庭带来耻辱的不争气的妹妹,在老三杰森眼中是给他带来麻烦(凯蒂将私生女昆廷留在娘家,父亲、哥哥死后杰森是这个家庭的支柱)但是又有利可图的人(凯蒂按时汇钱回家,她母亲拒收,杰森用计谋占为己有,不过造化弄人,这笔钱后来被凯蒂的女儿私奔时偷走了)。
二是塑造的人物血肉丰满,充满个性。大哥昆廷背负家庭众望,父亲卖掉土地让他进入哈佛,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个人的经历,以及无法融入社会,最后自杀身亡。在以他为叙述人的第二部分,通过他的行为、心理,让人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以杰森为叙述人的第三部分,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杰森的抱怨,对父亲没有让他成为银行家的抱怨,对母亲溺爱妹妹私生女的抱怨,对哥哥自杀让他背负家庭重任的抱怨,以及对黑人的抱怨。对母亲的塑造,从孩子们童年时,她一直就在生病,但是,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丈夫去世、大儿子自杀,她虽然还在生病,却一直活得好好的。这个家庭的两个女孩,凯蒂和她的私生女,最后,都因行为不检离开了这个家庭,充满了宿命的色彩。
三是描写功力超群,文字水平超一流。同样的景物在不同人眼中呈现不同的景色,班杰明头脑简单,他眼中的景物自然寻常,就是景物本来的样子,昆廷绝望、灰心,他眼中的景物人物灰蒙蒙、脏兮兮的,杰森暴躁、心急,他眼中似乎没有景物,只有快速变换的画面,迪尔西成熟、老道,历经风雨,她眼中的景物人物满是烟火气。作者高超的文字水平,也是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描写充满画面感。比如昆廷被人误解拐骗小女孩,被小女孩的哥哥胡里奥暴打的描写:然后有个人向我扑来我看到那张意大利的脸和眼睛。我们一起倒在地上。他的手捶着我的脸,嘴里说着什么,看架势像是要咬我几口,他们把他拉开,拉住,他的胸口一起一伏,手挥个不停,嘴里骂骂咧咧。一段短短的描写,写出了“我”突然遭袭的蒙圈,写出我被扑倒时的视角,只能仰视对方的脸和眼,还写出因为“我”不懂意大利语,只能看着他在说些什么。最后一部分第一段:天刚破晓,昏暗而寒冷。灰色的光如同一堵灰色的墙,从东北方向移过来,没有散作潮气,却化成了微小的、有毒的颗粒,如若灰层。……迪尔西蒙着头巾,头巾上又戴了一顶硬硬的黑草帽,身上披了件褐红色披风,披风的毛边脏脏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披风下面是条紫色的丝裙。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抬起那张布满皱纹的瘪脸,看看天空,又伸出一只掌心柔软如鱼肚的枯瘦的手,接着她把披风掀开,端详起裙子的前襟。有景物、有人物,景物清晰可触,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冬日里的丝丝寒意,人物形象立体丰满,把一个经过岁月历练,饱经沧桑的黑人老妈妈形象凸显在眼前,仿佛看到的就是一幅画,一部电影的一个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