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5篇 篇一
《乡土中国》是鲁迅的一部重要著作,作者以独特的视角和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中国乡村的真实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复杂性和矛盾性。
在《乡土中国》中,鲁迅以他独到的洞察力和犀利的批判精神,揭示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种种问题。他对于封建土地制度的批判,使我意识到了土地问题对于中国乡村的深远影响。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权贵阶层的私有财产,农民无地可耕,只能沦为佃农,受尽剥削和奴役。土地问题使得农村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矛盾日益尖锐。鲁迅通过描写农民的悲惨遭遇,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封建土地制度的残酷和不公。
在阅读《乡土中国》过程中,我还被鲁迅对于乡村文化的批判所触动。鲁迅在书中指出,乡村文化的落后和愚昧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阻碍。他以犀利的文字揭示了乡村文化中的迷信、封建礼教和愚昧观念,让我深感乡村文化的腐朽和不堪。乡村文化的落后不仅束缚了农民的思想和观念,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鲁迅通过对乡村文化的批判,呼吁人们要进行思想解放,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此外,《乡土中国》还通过对于农民生活的描写,使我对于农民的艰辛和辛酸有了更深的理解。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主体,他们为了生计默默耕耘,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鲁迅通过生动的描写,展现了农民的贫困和辛劳,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苦难和无奈。在阅读中,我深感农民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通过阅读《乡土中国》,我对于中国乡村社会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这本书揭示了中国农村社会的诸多问题,也呼吁人们要关注农民的权益,推动乡村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它还激发了我对于社会问题的思考,让我认识到每个个体都应该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5篇 篇二
《乡土中国》是一部以独特视角揭示中国乡村社会问题的著作。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多元性和矛盾性。
在《乡土中国》中,鲁迅以犀利的笔触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他通过描述农民的生活状况、社会矛盾和文化传统的落后,揭示出农村社会的种种问题。农民虽然是乡村社会的主体,但他们却往往受到封建土地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束缚,生活在贫困和困苦之中。鲁迅通过描写农民的悲惨遭遇,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同时,他也揭示了农民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使我认识到乡村社会内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在阅读《乡土中国》过程中,我还被鲁迅对于乡村文化的批判所触动。鲁迅指出,乡村文化的落后和愚昧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阻碍。他通过对乡村文化的批判,揭示了其中的封建礼教、迷信和愚昧观念。乡村文化的腐朽不仅束缚了农民的思想和观念,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鲁迅以犀利的笔触揭示了乡村文化的不堪和落后,呼吁人们要进行思想解放,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此外,《乡土中国》还通过对农民生活的描写,使我对农民的辛酸和艰辛有了更深的理解。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为了生计默默耕耘,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鲁迅通过生动的描写,展现了农民的贫困和辛劳,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苦难和无奈。在阅读中,我深感农民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通过阅读《乡土中国》,我对中国乡村社会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这本书揭示了乡村社会的多元性和矛盾性,也呼吁人们要关注农民的权益,推动乡村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它还激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思考,让我认识到每个个体都应该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5篇 篇三
最初接触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在偶然间看到的“差序格局”一章,那时读来觉得颇有意思,其语言简洁明了,又不缺乏生动,使人读来兴致盎然。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供大家参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1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 to face 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2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3
费老这本书出版于1947年,其中文章出自他在云大、西南联大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这十四篇文章皆是实践得来,是他观察传统社会这部大书的读书笔记。在那个纷乱的年代,年轻人的感情很激动,民族意识也很强,年轻的费先生弃医转学社会学,采用深入中国的研究方法,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出谋划策。老年的费先生回忆起“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只说“甚觉可爱”,当然可爱!又如此可敬——那一往无前探索的劲道。
费老自序中谦虚地说这不是定稿,也不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诚然,一本小书难以具体描绘中国乡村社会的方方面面,而费老所做的努力是从具体的中国农村社会中提炼出“乡土”的概念特征来,作为我们认识乡土中国的工具,从而回归到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体系中去。
第一篇讲“乡土本色”,“土”大概指土地、农业、守土意识,“乡”指村落、群体、故乡。土地实在是中国人的神,中国人世世代代在一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用脚下的土地来生产、生活,土地是安全感,是乡愁,离了这片土就容易“水土不服”。由此在传统社会里面人们的生活是稳定的。最正宗的“乡土社会”应是老子畅想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但人口是在不断增加的,新增的人口如何安置?人们开垦田地,聚村而居,互相合作,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乡土社会是礼俗社会,是建立在熟悉之上的,人一出生就处在一个熟悉感的培养之中,熟悉是人们在不断地接触中产生的亲密的感觉。人们熟悉这个地方的语言、风俗以及周围的人,遵守规矩变成人们一种自然的反应,说明规矩内化于心了。由此“礼”是主动的。也因此乡土社会有良好的信用,这让我想起去年翟学伟老师讲的一个小插曲,大意是他让一个学生去一个农村做调查,那学生没两天就空手而归,原来是语言不通。在乡土社会中,哪家来了个外地人大家一清二楚,并且那本家就自然地承担了对这个外地人的责任,欺骗行为代价极高,陌生人或者说是外姓人很难融入当地,一个融入的方法就是男性入赘,但这首先还是看这男方是否有田产。在这种熟人构成的礼俗社会中,舆论压力不容小觑,像萧红由于与已婚表哥私奔造成张家声名狼藉,结果张家与萧红断绝关系之后还举家搬迁。但现代社会流动人口极多,陌生人充斥,自进化论传入中国,弱肉强食的丛林竞争使得老实人更加容易吃亏,这也是当代诚信缺失的一个原因。
“乡土”实在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其他神奇之处的秘密,费老不仅洗清了乡里人“土”、“愚”的冤名,更为乡土正名。且看“文字下乡”一篇,文字是如何起源的呢?文字一开始就是庙堂性的,因此也不是源于乡下生活。首先文字的诞生是代替了语言,当语言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时,文字才显得必要。然而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求助于文字,甚至可以用声气辨人。但这并不是说乡土社会就没有识字的先生了,像钱穆之父就是无锡一文化乡绅,并且通常这类人都是深受当地人尊敬的。文字始于结绳记事,是为了记忆,通常乡土社会中生活是静态的、定型的,晚辈可以从长辈那得到极有用的教训,然而有一些“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为了将来有用而加以记取。文字有一千一万的好,但也不能忘记文字的代价,本是绘声绘色感情洋溢到了文辞干瘪的人手中就成了枯草。费老说“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种“象征体系”既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语言。而在乡下,语言和动作已经足够表达。
乡土社会的结构格局是差序格局,费老把这比喻成“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不像西方那么界限分明,在中国通常是以己为中心,以情为权衡,这情又依赖于血缘和地缘,推及到人、家、国,并且是富于伸缩的。因此在乡土中国“公”“私”也是相对的,这只是取决于群己、人我的划界问题。这种格局的形成与儒家学说有莫大的关系,此差序可以理解为儒家的“伦理”,人与人之间是有相对的差别、秩序的,每个人克己复礼,修身养性,对亲人同胞以孝悌,对朋友主忠信,自然本立道生,伦常所构成的网络就是稳固的。
因此乡土社会中的道德也是私人的,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并且更偏重于“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在乡土社会的继替中产生了一种从经验中得来的长老权力,这种权力不同于在社会冲突中产生的横暴权力,也不同于在社会合作中产生的同意权力。往往是长辈成了范式,在对晚辈的谆谆教诲中形成了一种教化的力量,正是这教化使得晚辈对传统的礼充满了敬畏。这也是儒家提倡的“孝”的功用。然而虽说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但并不是恒久不变的,只是变化的速度是缓慢的。当旧的生活方式不能适应新的环境,“人们失去了对它的信仰”,人们转而求助“文化英雄”,文化英雄不一定是长辈,更侧重于他的知识与能力,是否能稳定变化后的社会,这种权力是在社会变迁中产生的,费老称之为“时势权力”,亦可看作对社会变迁的一种灵活的注释。因此乡土社会的“名实分离”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这社会中的男女关系而言,费老的解释让我有了更深的理解。我常觉得在农村前几代的许多人都是先结合后产生感情的,并且这感情并不深厚。而且男女之间的隔阂也比国外大得多,一个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就被告知同异性的差异,“男女授受不亲”是从小不断教诲的,男女有别不是指男女生理上的差别,更是营造出一种男女心理上的疏离感,使得男女缺乏求同的努力。在中国,家族比家庭更为重要,为了保全整个家族的利益和名声,大义灭亲被视为是勇敢而正直的。这种家族亲属关系是纵向的,是父子的、婆媳的,不是西方的横向的夫妻关系,凝合力量不是感情而是纪律,这种纪律是要维持一个大家族的延长,家族也就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不仅仅是生育,更侧重于事业,我们可以看到钱穆描写的他们七房桥就有家族属的义庄用以救济族中困难家庭。为了稳定社会关系,这纪律是排斥私情的,感情的淡漠是正常的,感情的激动通常被视为破坏力量。
乡土社会还在不停地变,但有些东西是不变的,比如人情,并且这不仅限于乡下,城里也是一样,礼尚往来就是最好的见证。但还有一些是在剧烈地变的,比如社会制度,基层民主的推进还受着一些乡土社会因素的阻碍。乡下人在不断地进城,然而却难以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并且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越趋低龄化。然而我们的目的和费老是一样的,即改善他们的生活,推动农村的发展,费老已经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感受和理解“中国问题”是我们一生的使命。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4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我们是不是说乡下人不但不识字,而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我们社交上姓名的不常上口也就表示了我们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个乡土社会。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圜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应很难尽合于当时当地的圜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之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无可补救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于是在熟人中,我们话也少了,我们“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和人的学习不相同的是它们并不靠一套象征体系的。人固然有很多习惯,在本质上是和小白老鼠走迷宫一般的,但是他却时常多一个象征体系帮他的忙。所谓象征体系中最重要的是“词”。我们不断地在学习时说着话,把具体的情境抽象成一套能普遍应用的概念,概念必然是用词来表现的,于是我们靠着词,使我们从特殊走上普遍,在个别情境中搭下了桥梁;又使我们从当前走到今后,在片刻情境中搭下了桥梁。从这方面看去,一个动物和时间的接触,可以说是一条直线的,而人和时间的接触,靠了概念,也就是词,却比一条直线来得复杂。他有能力闭了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境中,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
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
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要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
我记得在小学里读书时,老师逼着我记日记,我执笔苦思,结果只写下“同上”两字。那是真情,天天是“晨起,上课,游戏,睡觉”,有何可记的呢?老师下令不准“同上”,小学生们只有扯谎了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记忆力不够时,方需要这些外在的象征。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词,变
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都市中生活,一天到晚接触着陌生面孔的人才需要在袋里藏着本姓名录、通信簿。在乡土社会中粘着相片的身份证,是毫无意义的。在一个村子里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王大哥”,绝不会因之错认了人。 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部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部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一说到来历就得从“开天辟地”说起;不从这开始,下文不是只有“寻常”的当前了么?都市社会里有新闻;在乡土社会,“新闻”是希奇古怪、荒诞不经的意思。在都市社会里有名人,乡土社会里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做人就得循规蹈矩。这种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我的回答是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
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
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如果有一位朋友写信给你说他将要“带了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他很知道要和他一同来的是哪几个人。在中国,这句话是含糊得很。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在我们中国“阖第光临”虽则常见,但是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字究竟应当包括些什么人。 提到了我们的用字,这个“家”字可以说最能伸缩自如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这和我们的亲属圈子一般的。像贾家的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什么宝琴、岫烟,凡是拉得上亲戚的,都包容得下。可是势力一变,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到极端时,可以像苏秦潦倒归来,“妻不以为夫,嫂不以为叔”。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本立而道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中庸》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达道”。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说他“善推而已矣”。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我说了不少关于“团体格局”中道德体系的话,目的是在陪衬出“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特点来。从它们的差别上看去,很多地方是刚刚相反的。在以自己作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
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是亲属: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向另一路线推是朋友,相配的是忠信。“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孔子曾总结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现在我们有时把“忠”字抬出来放在这位置里,但是“忠”字的意义,在《论语》中并不如此。我在上面所引“为人谋而不忠乎”一句中的“忠”,是“忠恕”的注解,是“对人之诚”。“主忠信”的“忠”,可以和“衷”字相通,是“由衷”之意。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我们普通所谓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差别决不是在大小上,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
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说明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因为这缘故,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的是生育儿女。可是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构成这个我所谓社圈的分子并不限于亲子。但是在结构上扩大的路线却有限制。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了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在父亲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
以生育社群来担负其他很多的功能,使这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我在《美国人性格》一书中曾用“生活堡垒”一词去形容它。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决不是偶然的,在我看来,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我用“感情定向”一词来指一个人发展他感情的方向,而这方向却受着文化的规定,所以从分析一个文化形式时,我们应当注意这文化所规定个人感情可以发展的方向,简称作感情定向。
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又规定了男女的结合。这一种结合基于异,并非基于同。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困难的,是阻碍重重的,是需要不断地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浮士德式的企图。
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变态的同性恋和自我恋究竟普遍到什么程度,我们无法确说;但是乡土社会中结义性的组织,“不愿同日生,但愿同日死”的亲密结合,多少表示了感情方向走入同性关系的一层里的程度已经并不很浅。在女性方面的极端事例是华南的姊妹组织,在女性文学里所流露的也充满着冯小青式的自恋声调。可惜我们对于中国人的感情生活太少分析,关于这方面的话我们只能说到这里为止了。
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不论在社会、政治、经济各个范围中,都有认为“无政府”是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所谓“无政府”决不是等于“混乱”,而是一种“秩序”,一种不需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是“无治而治”的社会。
可是乡土社会并不是这种社会,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
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了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人也许因为某种心理变态可能发生单纯的支配欲或所谓Sadism(残酷的嗜好),但这究竟不是正常。人们喜欢的是从权力得到的利益。如果握在手上的权力并不能得到利益,或是利益可以不必握有权力也能得到的话,权力引诱也就不会太强烈。譬如英国有一次民意测验,愿意自己孩子将来做议员或做阁员的人的比例很低。在英国做议员或做阁员的人薪水虽低,还是有着社会荣誉的报酬,大多数的人对此尚且并无急于攀登之意,如果连荣誉都不给的话,使用权力的人真成为公仆时,恐怕世界上许由、务光之类的人物也将不足为奇了。 一个只有生产他生存必需的消费品的人并没有资格做奴隶的。
中国的历史很可助证这个看法:一个雄图大略的皇权,为了开疆辟土,筑城修河,这些原不能说是什么虐政,正可视作一笔投资,和罗斯福造田纳西工程性质可以有相类之处。但是缺乏储蓄的农业经济却受不住这种工程的费用,没有足够的剩余,于是怨声载道,与汝偕亡地和皇权为难了。这种有为的皇权不能不同时加强它对内的压力,费用更大,陈涉、吴广之流揭竿而起,天下大乱了。人民死亡遍地,人口减少了,于是乱久必合,又形成一个没有比休息更能引诱人的局面,皇权力求无为,所谓养民。养到一个时候,皇权逐渐累积了一些力量,这力量又刺激皇帝的雄图大略,这种循环也因而复始。
我曾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是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在我们亲属称谓中,长幼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我们分出兄和弟、姊和妹、伯和叔,在许多别的民族并不这样分法。我记得老师史禄国先生曾提示过我:这种长幼分划是中国亲属制度中最基本的原则,有时可以掩盖世代原则。亲属原则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长幼原则的重要也表示了教化权力的重要。
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
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不能永久停留在那里,他们是要死的。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份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到现在固然很少社会能完全抛弃血缘继替,那是以亲属来担负生育的时代不易做到的。但是社会结构如果发生变动,完全依血缘去继替也属不可能。生育没有社会化之前,血缘作用的强弱似乎是以社会变迁的速率来决定。
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地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会账,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算账”、“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
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
再说得远一些,我常觉得把“生存”作为人类最终的价值是不太确切的。人类如果和其他动植物有些不同的地方,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在人在生存之外找到了若干价值标准,所谓真善美之类。我也常喜欢以“人是生物中唯一能自杀的种类”来说明人之异于禽兽的“几希”。——但是,人类主观上尽管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价值,文化尽管有一部分可以无关及无益于人类的生存,这些不合于生存的条件的文化以及接受不合于生存条件的文化的人,却在时间里被淘汰了。他们不存在了。淘汰作用的力量并不限于文化之内,也有在文化之外的,是自然的力量。这力量并不关心于价值问题;美丑,善恶,真伪,对它是无关的,它只列下若干条件,不合则去,合则留。我们可以觉得病西施是美,但是自然却并不因她美而保留她,病的还是要死的,康健才是生存的条件。自然并不禁止人自杀,但是没有力量可以使自杀了的还能存在。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5
我在故乡农村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回忆里满是对那人、那物的眷恋,再加上对社会学的兴趣,所以《乡土中国》就成了绕不开的必读物。
童年至今留给我的是和小伙伴们追逐在一片片桔园里的难忘回忆。我们在春天守着门前向阳渠里的蝌蚪慢慢长大,在夏天里盼着老爸能带上自己晚上去田里扎泥鳅,在秋天里等待橘树上满是黄彤彤的橘子,在冬天里比赛谁家的雪人堆得最好看。对于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自我到城里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在心底慢慢生下根。这份感情流淌在每一个从故乡走出来的人,每到清明、过年、老人大寿,村里远居他乡的游子都会回来,我也参加过几次那样的村里集会,大人们那份浓浓的家乡观念让我深受感染,村里大人们早就约好,大家老了就都回来养老,种种菜、养养花,吃完饭就从这家聊到那家。家乡对于大人们来说就是叶落归根的地方,没有什么地方能比在那更令他们感觉踏实的了。
长大后我开始冷静观察我这篇梦里故乡。满是疑惑,为什么宗族要每年聚在一起“开会”?为什么村里的老人要花费那份精力来修订族谱?为什么村里有什么大事都会把老人家请去商量?为什么给祖宗祭拜时村里的女人都不会去?这一切疑惑开始充满我的脑袋。
《乡土中国》给我初步解开了这一切。这本书虽然写于上个世纪那个战乱时代,但是观点依然鲜活,对于农村有了更加本质的认识。
中国千年的农耕文明已经决定了国人骨子里的乡土味,至今农村依然占到这个国家最多的区域。我们的祖先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安土重迁、注重经验、长幼有序,这些都已经潜移默化的融入我们的生活里,它带给我们所有的好与坏只能接受再后天加以教化。
中国农村一直是统治的重心,自古以来的重农轻商代表当权者的统治策略,得民心者本质上是得农民的心,但是古代的科技、交通决定了王权并不能对基层有多大的控制力,更何况农村还是一个个独立的小经济体,所以就有了“王权不下县,县下是宗族”,所以农村便成了一个带有血缘性、区域性的松散小群体。中国从上往下到最后都是一个个最小的家族单位,依靠最原始的血缘联系加以维系。
看完《乡土中国》以后,心中有一个疑问尚未解决,费孝通将中国农村传统人际关系网定义为“差序格局”,这已是毋庸置疑的绝妙发现,但是我却在想为何中国传统社会选择了人伦“差序格局”而不是“团体格局”呢?因为中国也早在战国时由墨家提出过“兼爱非攻”的博爱思想,但是却并没有为中国传统社会所接受,这让我疑惑。此外,我对中国人的自我中心主义所引发的“公德与私利”也有自己的一些看法。
墨家的博爱观,现在看来也许太过于超前了,中国的农耕文明养成了一套固有的伦常规则,老人和长老一般都集中了几辈人的经验、智慧,而古代农村社会由千百年都少有变化,所以这些经验对于后辈们生存相当可靠,所以尊老其实是种生存的取舍。而墨家的观念正好打破这一切,这对于注重经验的农耕文明无疑造成巨大危机,所以被孟子骂作“无父无母的畜生”。好吧,物质决定意识。
其次,对于中国人自古少有“公德”心的问题,我觉得还是一个社会安全感的问题。一个社会法治完备,人们安居乐业,自然会道德上水平上升,正所谓“达则兼济天下”。但是中国古代往往难以给底层老百姓以安全感,人们在政府和暴力的压迫下只能退而求次,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而要想活下去就得抓住一切救命稻草,“穷则独善其身”,自我中心观念自此形成。
当下中国正朝着工业文明大步迈进,这是与传统农耕文明大相径庭的。当下所有问题其实都是在于传统社会的农耕思维与工业文明的难以适应造成的。社会需要发展,但是却不是将农耕文明赶尽杀绝。纵观各国发展,在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开始厌恶冰冷的钢筋水泥城市,向往山清水秀的农村,美国的“田园牧歌”运动就是发生在工业突飞猛进时。
中国现在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社会躁动不安,矛盾此起彼伏,就是长期的工业发展所引发的的社会并发症,这时就需要农村这幅镇定剂。现在政府开始引入“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怎么保留好生态已经是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什么时候中国农村能有日本那副样子,社会每个个体在现实中能走进这样一个的“梦里故乡”,相信中国社会一定会大不一样。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