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服务合同(经典6篇)

时间:2017-06-03 05:48:4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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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服务合同 篇一

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保修服务合同越来越成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重要文件。保修服务合同是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就产品的质量保修以及售后服务事宜所达成的协议。本文将介绍保修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性。

保修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品信息、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售后服务、维修费用、解决纠纷等。首先,产品信息是保修服务合同的基础,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保修期限是指企业对产品提供的保修期限,一般根据产品的性质和质量而定。保修范围是指在保修期限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企业对于产品的维修、更换或退货的范围和责任。售后服务是指企业对于产品的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维修服务等。维修费用是指在保修期限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由消费者承担的费用。解决纠纷是指当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纠纷的方式和程序。

保修服务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首先,保修服务合同明确了企业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消费者可以通过合同了解到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内容和期限。其次,保修服务合同规定了双方在保修期限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产品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维修、更换或退货服务。最后,保修服务合同为双方解决纠纷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程序,减少了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然而,保修服务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企业在制定保修服务合同时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如将保修范围限制得过窄,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其次,一些消费者对于保修服务合同的内容并不了解,容易被企业的宣传误导,从而对自己的权益缺乏保护意识。因此,企业应当制定合理、公平的保修服务合同,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保修服务合同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重要文件,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制定合理、公平的保修服务合同,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保修服务合同的内容,并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健康、稳定的消费环境。

保修服务合同 篇二

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保修服务合同成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约定。本文将从两个方面阐述保修服务合同的重要性: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提升企业形象。

首先,保修服务合同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修服务合同规定了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的承诺,明确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享有的权益和服务。例如,合同中规定了产品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消费者可以据此要求企业在保修期限内提供产品的维修、更换或退货服务。此外,合同还规定了消费者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向企业投诉或索赔的途径和方式,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其次,保修服务合同对于企业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合同明确了企业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提高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会考虑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如果企业能够提供有力的保修服务合同,消费者会更加信任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合同规定了企业在保修期限内的责任和义务,帮助企业合理安排和管理售后服务工作。合同明确了维修费用、维修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减少了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

然而,保修服务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一些企业在制定合同时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如将保修范围限制得过窄,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对于保修服务合同的内容并不了解,容易被企业的宣传误导,从而对自己的权益缺乏保护意识。因此,企业应当制定合理、公平的保修服务合同,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保修服务合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提升企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制定合理、公平的保修服务合同,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保修服务合同的内容,并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健康、稳定的消费环境。

保修服务合同 篇三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机身号码

  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___市内2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___市郊区8个工作小时到位维修,长途客户双方协定上门时间;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___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

  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 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___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___‰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保修服务合同 篇四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X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

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 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XX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XX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保修服务合同 篇五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元;

  2、甲方需乙方到____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保修服务合同 篇六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

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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