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篇一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是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评估的工作。通过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我公司日前对某高层住宅小区进行了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该小区共有10栋住宅楼,每栋楼高度约为30层。我们的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的评估。
首先,我们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我们发现,该小区的消防设施齐全,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消防卷帘门等。这些设施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够满足小区居民的消防需要。同时,我们还对消防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了评估。我们发现,该小区的消防设施得到了定期的检修和维护,保证了设施的正常运行。但是,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消防栓的标识不清晰,需要进行更新;消防水泵的使用说明书丢失,需要重新补充。
其次,我们对建筑物的消防管理制度进行了评估。我们查阅了小区的消防管理制度文件,并与物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我们发现,该小区的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包括消防演练、消防知识宣传等方面。物业公司也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高了居民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但是,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小区的消防演练频率较低,需要加强演练的频次;物业公司对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需要加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综上所述,该小区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总体上是良好的,能够满足居民的消防安全需要。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建议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消防演练的频次,提高居民的应急能力;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小区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篇三
根据xx办[20xx]号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项目部x月x日下午召开了项目部安全会议,现场负责人佚名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主要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二、脚手架工程情况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三、办公场所、集体宿舍消防情况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
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篇四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xx]16号),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指属于火灾高危的单位对防范火灾能力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的自我客观综合评定。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在本年度12月30日前完成,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评估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
(一)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位于建筑首层、二、三层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或位于建筑其他楼层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
(三)超过25层的高层公共建筑;
(四)储存物资价值3亿元以上可燃物资的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五)总储量大于1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或总储量大于3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
(六)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规模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七)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八)四星级以上酒店;
(九)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单个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m2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食品、药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一)其他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的单位。
第六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方面
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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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
1.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2.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3.单位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5.火灾公众责任险投保情况。
(三)建(构)筑物防火设施方面
1.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2.建筑室内防火分区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3.建筑安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畅通情况;
4.建筑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设臵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
5.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
(四)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臵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2.设臵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情况;
3.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
5.消防控制室设臵及正常运行情况。
(五)落实消防管理方面
1.单位组织开展定期防火检查、日常防火巡查情况,消除火灾隐患情况;
2.单位职工上班前、下班后检查消除本岗位火灾隐患情况;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4.明火作业审批、现场看护情况。
(六)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方面
1.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情况,开展训练和队员能力情况;
2.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情况;
3.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
(七)消防教育培训方面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消防人员接受消防培训情况;
2.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培训、演练情况;
3.职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情况;
4.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情况。
(八)消防工作报告备案方面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人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
2.消防安全评估及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
(九)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方面
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第七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整理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各种资料、数据;
(二)通过实地抽查、测试提问、问卷调查等方式,逐项检查评估内容,按照评估标准进行打分;
(三)结合检查打分情况分析确定存在问题和危险程度,分析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情形;
(四)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灾风险的安全对策与防治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二)评估要求
(三)评估人员组成
(四)评估的具体项目、部位及其评估结果;
(五)存在的问题;
(六)根据评估情况做出好A、B、C三种评估结论,其中90分及以上为A,80分~89分为B,79分以下评为C。
(七)结合单位实际提出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第九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及时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对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对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积极运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并抄告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二)依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7号),积极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单位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单位“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红、黄、蓝三色预警监管,调整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救援预案,加大对消防管理差的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2、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篇五
为深刻吸取12月17日荔湾区站前路建筑工地违规用电引发宿舍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xx年1月6日上午由街道办事处李嘉斌主任带队,联合区安监局、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出租屋、安监中队对辖内位于广州市北较场路五号的广州市第一幼儿园文体综合楼工程工地进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在听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详细地查看了单位消防工作。对工地内的消防通道、灭火设备、照明设施、工地厨房等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工地杂物存在乱堆放现象,工地安全指示牌存在破损不清晰等情况。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本次检查对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工地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了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篇六
根据XX市公安消防支队博山区大队的工作指示,为落实酒店的安全工作,切实消除火灾安全隐患,酒店组织了工程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管理人员对全店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安全管理情况:
1、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完备齐全;
2、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并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
3、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硬件设施:
1、检查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全部畅通;
2、检查配置灭火器、情况良好,无过期失效现象;
3、厨房用火责任到人,并有值班人员负责收档检查。需改进问题:
1、厨房部分电器线路需固定,加设顶棚;
2、灭火器放置处需加设底座(防潮)及使用方法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