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精选4篇)

时间:2014-01-02 04:33: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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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双公示工作成为了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双公示工作的目的是通过透明公开的方式,让公众了解到政府或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决策过程,促进公众对政府或单位的监督和参与。然而,由于一些原因,双公示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更好地改进双公示工作,我们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首先,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自查。我们发现,有些重要信息在双公示过程中被遗漏或者没有及时更新。这可能是由于信息来源不准确或者信息收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我们意识到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出现漏报或者滞后报告的情况。

其次,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形式进行了自查。我们发现,目前我们主要采用纸质公告和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双公示工作。然而,纸质公告的传播范围有限,而网站公示受到网络覆盖范围和使用习惯的限制。为了更好地推进双公示工作,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的公示形式,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进行公示,以便更好地覆盖公众群体,并提高公众对双公示信息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再次,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反馈机制进行了自查。我们认识到,目前我们的反馈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对于双公示信息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有限。为了更好地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我们将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的反馈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建立网上留言板等,提供更多便捷的反馈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双公示工作,促进双公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最后,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宣传工作进行了自查。我们发现,目前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很多公众对于双公示工作的了解程度较低。为了提高公众对双公示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我们将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如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材料等,向公众普及双公示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双公示工作,推动双公示工作的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双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将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改进双公示工作,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和可信的信息,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双公示工作在我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中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推广。双公示工作的意义在于,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公众了解到政府或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决策过程,增强公众对政府或单位的监督和参与意识。然而,由于一些原因,双公示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更好地改进双公示工作,我们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首先,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自查。我们发现,有些重要信息在双公示过程中被遗漏或者没有及时更新。这可能是由于信息来源不准确或者信息收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我们意识到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出现漏报或者滞后报告的情况。

其次,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形式进行了自查。我们发现,目前我们主要采用纸质公告和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双公示工作。然而,纸质公告的传播范围有限,而网站公示受到网络覆盖范围和使用习惯的限制。为了更好地推进双公示工作,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的公示形式,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进行公示,以便更好地覆盖公众群体,并提高公众对双公示信息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再次,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反馈机制进行了自查。我们认识到,目前我们的反馈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对于双公示信息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有限。为了更好地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我们将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的反馈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建立网上留言板等,提供更多便捷的反馈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双公示工作,促进双公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最后,我们对双公示工作的宣传工作进行了自查。我们发现,目前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很多公众对于双公示工作的了解程度较低。为了提高公众对双公示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我们将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如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材料等,向公众普及双公示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双公示工作,推动双公示工作的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双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将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改进双公示工作,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和可信的信息,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近日,河南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推送和符合标准的“双公示”信息数量均居全省第一。根据市领导批示,我们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梳理汇总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应开展“双公示”工作的市直部门41家,实际开设“双公示”专栏的部门29家,10个县(市)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除马村区、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外均开设了“双公示”专栏,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全市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1222条,行政处罚信息3678条(具体情况见附表),其中:市政法委、司法局所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依法不予公开;市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近三年未作出过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马村区、修武县政府,市工商局、质监局、民宗委、残联、公安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农业局、财政局13家单位没有报送。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双公示”工作未实现全覆盖,仍有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尚未在网上开设“双公示”专栏;部分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虽开设了专栏但并未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或推送信息数量较少;还有部分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开设了专栏但并未与市政府网站建立链接。二是“双公示”信息达标率不高,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的通报结果,截止2016年4月18日12时,我市在信用河南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30236条,达标率65.1%。与其他省辖市相比,达标率较低。

  三、有关要求

  近期,国家将对各省(市、区)“双公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已开设“双公示”专栏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再接再厉,开展上传信息“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漏补缺,完善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内容,提升信息质量,提高达标率。仍未开设专栏和没有按要求开展“双公示”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开通“双公示”专栏并按要求上传信息,同时做好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工作,争取我市尽快实现“双公示”工作的全覆盖和上传信息达标率达到100%目标。同时,还要对新作出的“双公示”信息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上传至信用河南网站。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怀化市工商局对照省局和市政府2015年度工作要求,共有两项工作,现将前段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打算汇报如下:

  一、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十二项工作:

  1.市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怀化市工商局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怀化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采取举办电视讲话、组织在线问答、手机短信、12315电话平台等形式,印制10000余份宣传资料、年报操作指南,积极与怀化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其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群发告知短信100000余条等,多角度、全方位对年报公示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在《怀化日报》、《边城晚报》连续刊登《条例》、公告等向社会介绍,还在市区内主要街道的LED电子显示屏中滚动宣传企业年报相关要求和方式。在怀化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连续发布企业信息公示公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利用微信、QQ平台对年报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此外,我局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提醒和指导服务,不断扩大宣

  传面,提高宣传覆盖率。

  4.举办培训大会,集中宣传。为更好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我局先后三次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培训大会。参训人员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技能。

  5.开展全市系统总动员,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分别将未年报企业、个体户名单按照每人100户的任务分配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头上,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告知,取得了较好效果。

  6.每周一次例会,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查找不足和商讨对策,抓好时间节点,逐步提升年报率。

  7. 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向相关部门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并每半月发布一次年报率通报,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开展对县级局督查工作,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的'专项工作督查,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对策,督促落后县级局加快进度提高年报率。

  9.在工商系统各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年报公示信息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全程指导,设立三个年报公示全岗工作人员,专项处理联络员备案、年报及换照工作。

  10.要求各县市区局将未年报企业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分配到工商所,协助机关做好企业年报工作。

  11.督促各县市区局将专项工作及经费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全员工作意识。

  12.为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后续的抽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基于目前处于商事制度改革期间,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和印发文件较多的实际,从2012年开始,逐步收集整理相

  关公示资料,并按照“由远及近、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对企业信息予以公开。具体公开工作由企监科、个监科、法制科、信息中心、登记分局牵头组织,其他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已将共计21期3301件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案件向省局申报并公示,其中2016年48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优秀案例。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应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4000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2060户,公示率为86.14%,应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为95937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的个体户为84072户,公示率为87.63%。全市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7336户,已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4731户,公示率为84.97%,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为116370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的个体户为101747户,公示率为87.43%,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958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561户,公示率为86.58%。怀化市2015、2016年企业年报率均列全省工商系统第三名,怀化市2015年个体年报率列全省第五名,怀化市2016年个体年报率列全省第六名,怀化市2016年农专年报率列全省第六名。

  二、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和总局《关于开展2015和2016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5〕93号)要求,2015年7月15日,全市正式开始了对已公示2015和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的随机抽查。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抽查工作见实效。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工作分工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及时召开分工部署会议。组织相关科室干部认真学习、解读抽查方案及抽查工作的目的,并详细讲解抽查工作流程,合理组织调配监管口抽查人员,安排具体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对省局随机抽查的478户企业,按照要求由市本级和各县局对抽查企业进行初审,企监科(股)、个监科负责审核,分管领导最后进行公示。

  2.加强宣传,扩大抽查工作影响力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抽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抽查监管的震慑意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3.严格执行,确保抽查结果准确

  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通过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被抽查企业公示的2015年、2016年的年报信息;以及企业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对企业公示的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

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属实等进行仔细核查。

  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抽查方式主要为书面检查。企业抽查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没有审计报告的提交会计报表)、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以及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做好抽查档案规整,及时记录抽查结果。

  4.注重抽查结果公示,总结抽查经验

  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抽查中发现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例》进行公示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收集抽查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成册,汇总抽查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措施,总结抽查经验。

  全市工商系统2015年度共年报11965户企业,2016年度共年报14671户企业,共抽查478户企业,其中外资企业11家,13年抽查比例3.9%,14年抽查比例3.1%,其中19户为内资企业,有373户抽查结果正常,未发现有异常情况,60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但该类企业全部都是因第一次年报,联络员将万元单位看错、财务报表数据未精确以及从业人员数据无法准确填写每月数据错误等原因填错年报数据),7户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即时信息,1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15家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5家企业已注销,共有70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其中7家未按规定报送和公示年报,51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共有48户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其中45户企业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改正并移出异常名录,3户企业公示了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下阶段工作:我局将做好下一步年报后续工作,即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以及抽查工作,及时汇总未年报企业、个体、农专数据,建立花名册,以备2016年工作使用。工作将按照市政府、市商贸办的工作部署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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