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 篇一
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考试是我们衡量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有时候一些人可能会试图以不正当的方式来获取好的成绩,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公平,也是对其他同学的不公平。为了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我们需要遵守考试纪律并签署考试纪律承诺书。
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的意义非常重大。首先,它能够保证考试的公平性。每个人都应该有相同的机会来展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而不是通过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获得好成绩。只有遵守考试纪律,才能确保每个人在相同的起跑线上竞争,让真正努力学习的人获得应有的回报。
其次,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是人们共同的价值观之一,也是我们作为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签署承诺书意味着我们承诺在考试中不作弊、不抄袭,并且尊重其他同学的努力和成果。通过遵守考试纪律,我们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诚实守信的品质,这对我们的未来发展将有着积极的影响。
此外,遵守考试纪律还能够提高我们的学习效果。通过诚实地参加考试并按照规定完成考试内容,我们能够真实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不足之处。只有通过正当的方式获取成绩,我们才能真正获得学习的收益,找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如果我们通过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好成绩,最终只会欺骗了自己,对自己的学习没有任何帮助。
最后,签署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也是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的一种保障。在现实生活中,诚信和遵守规则是职场中不可或缺的素质。如果我们从小就能够养成遵守考试纪律的习惯,那么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也能够更好地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这将使我们在职场中更受欢迎,更有竞争力。
总之,签署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是我们作为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它不仅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培养了我们的诚信意识,还提高了我们的学习效果,为我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让我们共同遵守考试纪律,共同创造一个公平、诚信的学习环境。
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 篇二
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遵守考试纪律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签署考试纪律承诺书不仅是为了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还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首先,遵守考试纪律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性。每个人都应该有相同的机会来展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而不是通过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获得好成绩。签署承诺书意味着我们承诺在考试中不作弊、不抄袭,并且尊重其他同学的努力和成果。只有遵守考试纪律,我们才能保证每个人在相同的起跑线上竞争,让真正努力学习的人获得应有的回报。
其次,遵守考试纪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诚信是人们共同的价值观之一,也是我们作为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签署承诺书意味着我们承诺在考试中遵守规则,不通过作弊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好成绩。通过遵守考试纪律,我们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诚实守信的品质,这对我们的未来发展将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遵守考试纪律也需要我们具备自律的能力,只有自律才能让我们在考试中保持冷静和专注,发挥出最佳水平。
此外,遵守考试纪律也能够提高我们的学习效果。通过诚实地参加考试并按照规定完成考试内容,我们能够真实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不足之处。只有通过正当的方式获取成绩,我们才能真正获得学习的收益,找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如果我们通过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好成绩,最终只会欺骗了自己,对自己的学习没有任何帮助。
最后,签署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也是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的一种保障。在现实生活中,诚信和遵守规则是职场中不可或缺的素质。如果我们从小就能够养成遵守考试纪律的习惯,那么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也能够更好地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这将使我们在职场中更受欢迎,更有竞争力。
总之,签署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是我们作为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它不仅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培养了我们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还提高了我们的学习效果,为我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让我们共同遵守考试纪律,共同创造一个公平、诚信的学习环境。
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 篇三
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课本和稿纸(除政治、历史学科以外),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电子词典、mp4等)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橡皮擦等。
2、考生必须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交换座位视作舞弊行为)。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若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3、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4、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答案。
5、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7、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不准将答题卷带走。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等。对于违反纪律者和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试卷记零分、取消考试资格和纪律处分等处理,同时取消舞弊学生本学期的评先评优、入团、升学推荐资格;综合素质评价不能取得5a。
学生遵守纪律承诺书_学生_600字
本人郑重承诺:在桐城中学学习期间认真学好各门文化课程,努力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外,还必须做到以下方面:
1.严格遵守《安徽省桐城中学学生守则》,服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不服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违反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学校将作出勒令退学处理。
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学校,确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学校的,必须向班主任当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在校期间,遵守交通规则;不到河、湖、水库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4.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惹事生非,不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5.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不打架斗殴,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尊敬师长,不顶撞老师。
6.严格遵守《安徽省桐城中学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的规定,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和本承诺书相关承诺造成自身伤害及学习问题由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学校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学校还将作出严肃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学生、学生家长及担保人签字,政教处盖章后生效。学生家长保留一份,学校政教处保留一份。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电话: 担保人签名: 电话:
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维护和执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散漫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下纪律执行。
1.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若有事公出,必须先报值日人员记录备案方可公出。
如迟到、早退在30分钟,自愿接受10元罚款;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扣除当天工资;无故旷工一天,自愿接受扣罚3天工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2.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间不上网聊天,听音乐,玩游戏和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再次则自行离职(离岗期间停发工资)。
3.值日和假日值班时,负责搞好办公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来信来访、会议通知,工作人员去向记录等日常工作。重要事情及时向领导报告。
值日和假日时,如有重大失误。愿接受离职处理(离职期间停发工资)。
4.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必须先请假,经批准再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5.保证上班时间通讯畅通,如果上班电话联系不上,则按旷工处理。
6.自觉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不干有损单位利益之事,听从领导安排,团结同志,自觉协调好各方关系。
以上是我承诺,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如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15年9月 30 日
关于遵守考核检查纪律的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在参加调查期间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这些纪律的现象和行为,愿意接受即日取消调查资格、并向委党组进行检讨,由委党组将相关情况在全市进行通
报批评等处理。一、不事先向被调查单位和未参加调查的任何人透露调查地点以及调查时擅自透露调查信息;
二、不接受被调查单位的宴请和钱物(包括发一包烟和任何土特产)
三、不在执行调查公务期间饮酒;
四、不在调查期间在调查单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娱乐活动;
五、不在被调查单位报销应当由调查考评工作组织者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不作出失真或显失公平的调查结论;
八、不在执行中擅自改变调查程序、内容和标准。
承诺人: 日期:
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为全身心投入学习,确保学习效果,现就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作出如下承诺:
1、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带着问题参训,联系实际研讨,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热情,做到好学、勤学、善学,做学习型干部。
2、自觉锤炼党性。自觉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群众观教育,积极参加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端正道德品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3、严守培训纪律。不搞特殊化,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厉行勤俭节约;不带人陪读;不公车伴读;不请人代写学习笔记或论文;不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随意请假,私自离校;不请客吃饭,培训期间禁酒;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待探望;不找人代训。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同志们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班次名称:嘉兴市第48期县处班
培训时间:2015年9月16日— 11月18日
承 诺 人(签字):
2015年9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