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精选6篇)

时间:2019-09-06 08:25: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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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一

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设计的一套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它旨在通过全面、科学、公正的考核方式,确保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评价,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首先,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备科学性。科学性是指考核方案应当基于教育教学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充分考虑教师的教学环境、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保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

其次,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备全面性。全面性是指考核方案应当从多个方面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包括教学能力、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课堂管理、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以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和综合性。

再次,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备公正性。公正性是指评价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评价标准应当公正、公平。评价者应当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判断力,评价结果应当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实绩。

最后,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备激励性。激励性是指考核结果应当与教师的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等密切相关,能够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备科学性、全面性、公正性和激励性。只有设计出这样的考核方案,才能确保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评价,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二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成为了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一个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方案能够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也能够为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首先,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重视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是评价教师绩效的核心,也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考核方案应该设置合理的评价指标,如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科知识掌握程度、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以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其次,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注重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是评价教师绩效的重要方面,也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目标。考核方案应该从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学习情况等多个方面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再次,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成长。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成长是评价教师绩效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关键。考核方案应该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活动,以及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最后,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的作用。考核方案应该将评价结果与教师的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等紧密结合,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应该对绩效不佳的教师进行相应的约束和改进指导,以提高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科学、全面、公正、激励的考核方式,才能够真实、准确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三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 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 (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 (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 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 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 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 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 (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

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选拔优秀教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出勤率(5分)

  内容:是否遵守《寿县一职高出勤管理条例》。

  考核方法:查阅签到记录和请假记录

  得分:出满勤5分;出勤率达80%得3分;出勤率达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请假手续的不计入出勤率;没有履行手续的每天扣0.5分。旷课每节扣0.5分;迟到、早退、正课看自习累积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内容:全校课时量的平均数为教师基本工作量。

  得分:满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无课时计分分别为5、3、2、0;超课时加1分;教研组长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师兼其它社会工作的加0.5分。总计分不超过5分。

  (三)师德(5分)

  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课、旷岗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是否由违规违纪行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结合平时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

  (2)政治学习每缺1次扣0.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0.5分;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扣2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主管部门的扣1分;乱收费、乱订资料扣1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1分;参加封建迷信、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强调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职责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扣2分。

  (3)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每项加0.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师德标兵的加2分。

  (四)教学考评(共55分)

  1、常规工作(3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5分)

  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评课是否讲究实效;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是否完成校本培训任务;是否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培训或进修。

  考核方法:查备课笔记、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公开课教案、评课记录、教学月查记录及学校教师培训、进修、转岗计划执行情况。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无0分。

  ②各项记录每缺1项扣2分。

  (2)、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内容:完成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存在早退迟到、私自调课现象,是否存在旷课现象;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是否按规定完成公开课、观摩课、制卷、阅卷、考试分析报告等教学任务;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学生满意程度如何;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统计实际完成课时量、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及实验实习记录、学生民主测评、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值班人员的查堂记录;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3)、作业(5分)

  内容: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是否按时批改;是否按时到班辅导;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是否及时送教务处检查。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和教务处月查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无0分。

  (4)、制卷阅卷(5分)

  内容: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及时;分数能否及时上报;评讲是否认真及时,学生学分报表是否及时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分数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

  (5)、辅导(5分)

  内容:是否按时辅导、是否不迟到不早退、是否不调课、是否空堂,是否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记录、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班务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旷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学实绩方面(25分)

  内容: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成绩的名次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予相应考核分。

  考试: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及技能证书通过率,实习任务的完成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和学分统计表。

  (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或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

  考试:

  (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实验实习完成率和学生的满意率,最后确定综合名次。

  (4)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5)各种比赛、竞赛情况。

  得分:

  (1)(综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导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和个人论文刊物级别质量论文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3)指导兴趣小组:有计划、有活动记录和教案。坚持经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况加分:

  ①、规程落实好,创造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名次的班级,每次每项给班主任加0.5分。

  ②、学生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秀队员、班干或受到上级表彰,给班主任加0.5分。

  ③、学生在社会上表现优秀,给校集体争光,给班主任加0.5分。

  ④、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好,学期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伤害事故的班级给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减分,满分5分)

  ①、评为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等加分。校、县、市、省各为1、2、3、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②、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组长,加1分。

  ③、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0.2分。

  ④、有课题报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师按等级加分。(同本条①项)

  (6)、先进个人表彰(只加分,满分10分)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标准加分:受到县、市、省、国家表彰的:部门表彰分别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绩突出,圆满或超额完招生任务的教师,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学校检查评比、班级量化考核不达标,给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

  ②、班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积计算。

  ③、辍学率超过5%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④、拒不参加学校举办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学生出勤率达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积计算;

  (五)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考试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六)教研组(同行)考评(1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试: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平时教研活动记录及成员表现,在组内同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

  得分: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1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等级者,学校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考核倒数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备选。对连续两学期考核倒数5名者,实行转岗待聘,因不适应职业教育,建议个人申请调离。

  第六条组织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由各部门分项负责。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定量和定性等多个评价主体,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校的绩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县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等。

  四、考评时间

  每年6—7月份进行。

  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屯昌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孙成银(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蒙运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俊洁(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公宝(县教育局局长)

  卢晓莉(县人劳保局副局长)

  王莲(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令亲(县监察局执法工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评专门工作小组,吴公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专门工作小组由吴公宝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卓荣、刘宏晖、王雄富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劳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准备。各学校要进行全面动员,对照考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撰写学年度工作报告。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校长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对学校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然后全校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校长在述职后自评打分,()对照《校长自评分数表》逐项说明自评分数情况。

  (三)社会测评。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社区领导、社区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12名,听取学校工作述职,结合平时对学校工作的了解进行考评。

  (四)查验。考评组在认真“听”述职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采取“看”、“查”、“问”等方式,深入接触有关人员,对被考评学校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评议准确、保证质量,达到发扬成绩、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评分并定等次。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组满分为80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社会测评满分为10分,三个考评综合之和即为学校的考评得分。全县各学校按中学和小学分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学校考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写考评报告。由考评组撰写考评材料,内容包括该校及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考评等次等。考评报告经考评组初审后报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学校考评等次。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学校绩效工资和对学校领导使用、调整和晋升的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小组应由若干正直、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观实施考评工作。

  (三)引导学校教职工正确对待考评,以考评促进学校发展。

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六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通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三、绩效考核周期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助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意义。第三,学生与教师保持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建议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七、具体实施: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2.平级互评

  3. 学生评价

  部门: 参评职工姓名: 职位: 日期:

  八.分数计算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达到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必须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优秀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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