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作为一所知名高校,一直致力于为优秀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帮助。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武汉理工大学特别设立了高校专项“励志计划”,为有志于攻克困难、追求卓越的学生提供更多的资助和支持。
一、招生对象
本次招生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特别是那些在学习上表现出色但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继续深造的学生。
二、资助内容
1. 学费资助:被录取的学生将获得全免学费的资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进入武汉理工大学学习。
2. 生活补贴:每位学生将获得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以缓解他们在校期间的生活压力。
3. 学习支持: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学习辅导和学术指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困难,提高学术成绩。
4. 就业指导: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实习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三、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有意申请的学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笔试面试:经过初步筛选后,学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环节,以综合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
3. 录取公示:录取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高中毕业证书,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
2. 申请截止日期: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逾期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3.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业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费用:本次招生不收取任何申请费用,申请过程全免费。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过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的实施,武汉理工大学将为更多家庭经济困难但有潜力和积极进取心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让他们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实现自己的梦想。
篇二: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是学校为了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攻克困难、追求卓越而设立的。该计划不仅提供全免学费的资助,还为学生提供生活补贴、学习支持和就业指导,旨在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通过“励志计划”,学校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全免学费的资助,确保他们不因经济问题而放弃深造的机会。对于那些因生活费用而犹豫是否继续学业的学生,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将是他们在校期间的重要支持。此外,学校还将提供学术指导和学习辅导,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提高学术成绩。对于毕业后就业的问题,学校也将提供就业指导和实习机会,帮助学生顺利就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对于有意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初步筛选后,学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环节,综合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录取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申请条件包括高中毕业证书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逾期申请的将不予受理。申请过程全免费,不收取任何申请费用。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我们希望通过高校专项“励志计划”,为更多家庭经济困难但有潜力和积极进取心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让他们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实现自己的梦想。
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篇三
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导读: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面向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计划为185人,全部为理科计划,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增加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入学深造机会,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励志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以下均称为“励志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计划为185人,全部为理科计划。招生专业为:交通运输类、机械类(机电)、土木类、采矿工程、电子信息类(工学)、计算机类、自动化、数学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和我校公布的2017年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农村“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初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的范围为准。
报名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程序
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采用考生个人申请,经学籍所在中学审核后集体推荐的方式申报。考生获得中学推荐资格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我校不接收考生个人纸质报名材料。各中学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推荐考生,并在校内公示推荐学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学于5月10日之前统一寄送(或传真、电子邮件)《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中学推荐汇总表》。每所中学推荐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请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4月15日至3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系统提示将报名材料拍照或电子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可见,材料包括:
1.《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打印后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在申请表上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3.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考核与资格认定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中学和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务必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农村学生“励志计划”录取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填报我校及农村学生“励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具体填报方式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将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公布的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经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2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我校将参加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电子邮箱:whutzsb@whut.edu.cn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八、其他
1.本简章
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附: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中学推荐汇总表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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