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XX年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五规章为主线,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和基层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推动用人单位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全力抓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按照总局和省、市局部署,以“先重点后一般,先大后小”的原则,指导帮扶用人单位规范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培训教育、危害申报、警示告知、健康检查和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重点解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二是重点推进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新增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必须申报。同时今年全区的申报工作将逐步向中小企业展开,力争累计完成230家的申报总数。
二、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一是对近年来开展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继续以防治粉尘、高度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木制家具制造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整治效果较好的企业,要加强日常检查,巩固治理成果,为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许可试点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二是有针对性拓展重点治理行业的范围。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化工、建材、冶金、机械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抓住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改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等针对性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三、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
按照省局和徐安监〔2012〕17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要结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法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告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增强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守法意识,提高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加强现场指导。结合外单位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帮助企业对照标准尽快进行整改。三要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滤布企业经过中介机构评价达标的,各单位要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安监局监管科进行初审核实后报送市局进行复核和发证。符合一批,审核一批,发证一批,力争年内全区所有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完成许可证发证工作。
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基层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20XX年,所有的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的协作,强化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执法之中,与安全生产执法统一计划、统一落实、统一考核。
五、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今年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夯实基础最重要的一年。一是要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提高全社会关注度。4月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联合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知识下企业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要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技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局、市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监管部门执行力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继续开展职业卫生事项告知活动。将《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的企业职业卫生法定义务及职业卫生监管的相关内容,以告知书的形式向辖区内企业实行告知制度,并督促企业落实好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贯彻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各项工作要求,从而促进企业主动承担职业卫生义务,自觉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