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

时间:2011-09-09 06:45:1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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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创建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培训人员750人,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职业农民培训550人。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人。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并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率达到60%以上。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三)奖补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人均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均按人均1000元,电商人才培训按人均2000元。奖补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实施范围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县各乡镇实施,重点培训范围是美丽乡村中心村、贫困村的新型职业农民。各乡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1、职业农民。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涉及茶叶、猕猴桃、中药材、高山米、蔬菜、笋用林、畜牧等七个产业;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工人和雇员;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统防统治植保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有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生产规模(见附件3)。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农发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发委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2014、2015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培训对象遴选由县农发委按照职业农民遴选程序择优确定。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不得重复。

  (二)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市2016年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择优确定县农广校作为全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见附件2),同时将职业学校作为职业农民培训理论教学基地,共同组织培训。县农广校负责学员整个培训期间教学实践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职业学校负责制定学员理论教学期间管理办法,全程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三)明确培训内容

  按照农业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培训内容要符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鼓励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

  1、职业农民培训。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内容。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信农机农艺融合、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技术技能。

  2、电商人才培训。公共基础课参照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安排。专业课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

  (四)创新培训方式

  1、职业农民培训。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2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培训手段相结合。

  2、电商人才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5天、参观学习2天。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五)做好考试考核和认定发证工作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农发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照省农委皖农科[2015]125号文件要求,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进行统计造册。

  三、进度安排

  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按照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一)精心制定方案(3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2016年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及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围绕创建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由县农发委牵头组织县农广校和产业专家等共同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方案要按规定时间(15天或7天)和分阶段(7次或3次)培训要求制定,主要明确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及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以便培训机构实施。分专业培训方案及培训机构承担任务情况报省市农委备案。三是制定教学管理方案。县农广校、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管理方案。方案主要反映组织领导、学员名单、教学计划、培训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县农发委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案”。

  (二)认真开展培训(3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县农广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管理方案开展培训,严格培训时间进度和质量。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一名省级专家。电商人才培训师资主要聘请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讲师团成员,并根据需要扩大聘请师资范围。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和专业技能课教材3-5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每期培训班县农委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最后一堂课,县农委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实施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底)。抓好验收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要及时向县农发委提出验收申请,县农发委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抓好认定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为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档案,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抓好总结工作。县农发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财政、人社、教育、职业学校等

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领导组(见附件4),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发委,统筹协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落实解决培训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培训质量。依托与安农大的`校县合作平台,聘请安农大、省农科院、合师院、合工大等相关专业教师为外请专家,职业学校、县农发委中级职称以上在职人员为培训骨干老师,县内乡土人才和龙头企业负责人作为培训辅导员,共同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支持培训机构将实训基地建设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基地等结合,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增强实践实训能力。

  (三)强化监管督查。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考评内容,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确保按照、按质和按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课堂培训、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和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同时,建立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

  (四)建立政策机制。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职业农民制度,将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科技示范户,实行农技人员与其对接服务,跟踪服务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3年,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均为1年。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补贴保险、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经营实体。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现实意义和政策举措,及时宣传培训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深入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经验,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政府支持、农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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