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申请人,就原告提起的本案一案,我对贵法院的管辖权存有异议,特向贵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
一、异议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贵法院对本案是否具备管辖权应予审查,以下是我对贵法院管辖权的异议事由:
1.案件本质不符合贵法院管辖范围
根据我对原告起诉状的审查,原告所提起的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案件。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贵法院仅对特定的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而据我了解,本案所涉及的纠纷并不属于贵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因此贵法院不具备审理本案的管辖权。
2.管辖权转移未经合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贵法院在接到案件后,应当在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管辖权。然而,在本案中,贵法院并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管辖权,而是擅自受理了原告的起诉状。因此,贵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二、请求处理
基于上述事由,我特向贵法院申请撤销贵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将本案移送至符合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同时,希望贵法院能够依法处理本次管辖权异议申请,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审理。
特此申请
被申请人:[姓名]
日期:[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申请人,对原告提起的本案一案,我对贵法院的管辖权存有异议,特向贵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
一、异议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贵法院对本案是否具备管辖权应予审查,以下是我对贵法院管辖权的异议事由:
1.管辖权选择错误
根据我对本案的了解,本案属于跨地域的民事纠纷案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跨地域的案件,应当根据涉案当事人的住所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基本原则进行管辖。然而,贵法院在受理本案时,并未根据被告的住所进行管辖权选择,而是选择了与原告住所相同的地区法院。因此,贵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选择存在错误。
2.被告住所不在贵法院辖区
根据我对本案的了解,被告的住所并不在贵法院的辖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住所不在贵法院辖区的情况下,贵法院不具备审理本案的管辖权。因此,贵法院对本案的受理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二、请求处理
基于上述事由,我特向贵法院申请撤销贵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将本案移送至符合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同时,希望贵法院能够依法处理本次管辖权异议申请,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审理。
特此申请
被申请人:[姓名]
日期:[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三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00字
申请人:张锦屏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
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