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经典6篇)

时间:2016-08-01 02:34:4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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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再审申请的途径为被认为受到冤枉的人提供了希望和正义。再审申请书是向法院提交的一种申请,旨在请求对原判决进行重新审查。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再审申请书的重要性以及撰写再审申请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再审申请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为被判决错误或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提供了一种争取自己权益的方式。再审程序可以纠正错误的判决,恢复被冤枉的人的名誉和利益。通过再审申请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或理由,证明原判决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的地方。再审程序的存在保证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实施。

撰写再审申请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人应当明确指出对原判决的异议。具体来说,申请人应当列举原判决的不合理之处,包括法律适用错误、证据不足或不合法等。在指出异议的同时,申请人还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可以是新的证据,也可以是对原有证据的重新解释和分析。

其次,再审申请书的结构要合理。申请书应包括标题、引言、正文和结尾几个部分。标题应明确表明申请的性质,如“再审申请书”或“重新审查申请书”。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案件的背景和原判决的主要内容。正文部分是申请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的地方,要清晰、有条理,并配以充足的证据。结尾部分应总结申请人的主张,并表达对法院重新审查的期望。

最后,再审申请书需要依法提交给相关的法院。在具体操作上,申请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遵循法律程序的要求。同时,申请人还应注意申请书的格式和语言的准确性。申请书的格式应符合法院的规定,语言应简练、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词汇。

总之,再审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受到冤枉的人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在撰写再审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明确指出对原判决的异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申请书的结构要合理,格式和语言要准确。通过正确撰写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公正和正义的机会。

再审申请书 篇二

在司法实践中,再审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它为受到冤枉的人提供了申请重新审查原判决的途径。再审申请书的撰写是一项需要专业知识和技巧的任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撰写再审申请书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首先,撰写再审申请书的第一步是查阅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再审程序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所不同,所以申请人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同时,申请人还应研究相关的案例法和司法解释,以了解再审申请书的撰写标准和要求。

第二步是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再审申请书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申请人的主张。这些证据可以是新的证据,也可以是对原有证据的重新解释和分析。在收集证据时,申请人应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并确保证据与自己的主张相符合。

第三步是确定再审申请书的结构和内容。再审申请书应包括标题、引言、正文和结尾几个部分。标题应明确表明申请的性质,如“再审申请书”或“重新审查申请书”。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案件的背景和原判决的主要内容。正文部分是申请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的地方,要清晰、有条理,并配以充足的证据。结尾部分应总结申请人的主张,并表达对法院重新审查的期望。

最后,申请人需要审查和修改再审申请书。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应确保申请书的内容准确无误,语言简明扼要。同时,申请人还应检查申请书的格式和语法错误。如果可能,申请人还可以请专业律师对再审申请书进行审查和修改,以确保申请书的质量和合法性。

总之,再审申请书的撰写是一项需要慎重对待的任务。申请人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和规定,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确定再审申请书的结构和内容,并审查和修改申请书。通过正确撰写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公正和正义的机会。

再审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39岁,兰州市人、住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某号某室。

  委托代理人:苏钰人,男,甘肃泫渊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被申请人:兰州某某银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某某号。

  法定代表人:某某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20日作出(20xx)兰法民三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理由如下:

  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兰州某家银行于20xx年12月28日下发“停职通知”,决定对被上诉人刘某某停职查办,之后被上诉人刘某某再未到上诉人处上班。20xx年2月起,上诉人兰州某银行停止发放被上诉人刘某某的工资。被上诉人刘某某此时应当知道其权利已被侵害,已经发生劳动争议。但被上诉人刘某某未依法在其权利受到侵害后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是直到20xx年9月4日才向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并非如此:20xx年12月兰州某银行总部办公大楼竣工、职工住宅楼竣工交付职工入住,基建工作基本结束,工作重心转入后期物业管理,申请人原来所在的基建办公室也被撤销,人员分流待岗;就在这时,申请人接到通知要求在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移交手头工作。申请人按照兰州某银行的要求办理工作移交,并且在20xx年12月31日当天会同兰州某银行稽核监察部、计划财务部、基建办公室三个部门七位职工共同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交接完手头工作后,申请人就在家耐心等待兰州某银行的岗位安排。此后数年来,申请人多次找单位安排工作,被申请人均称暂无岗位安排,也从未向申请人告知或送达过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书面通知。直至20xx年***月***日,申请人从《甘肃日报》上得知兰州市某银行更名为兰州某银行,申请人去单位了解是否对岗位安排某调整有影响,被申请人才告知我已与单位无任何关系。

  因此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事实认定不清:

  首先,申请人待岗在家,并非由于所谓“停职查办”,而是因为被申请人单位机构改革,原工作部门被撤销,人员待岗分流,申请人才按照单位要求,办理了工作交接并在家等待另行安排工作岗位。而更为重要的是,在20xx年6月25日之前,被申请人从未向申请人口头或书面告知、送达过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通知,申请人对此始终并不知情,而申请人数年来未能参加工作,更是由于被申请人始终不安排工作岗位所致,并非申请人本人有意“再未到上诉人处上班”。

  其次,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为20xx年6月25日,而非二审判决认定的20xx年2月,故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应从20xx年6月25日开始起算,而非20xx年2月。

  第三,二审判决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4日才向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事实是申请人在20xx年8月25日便向仲裁委递交了申请(见第一组证据3)。

  综上,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并未超出仲裁申请时效,二审判决对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存在事实认定不清。

  二、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而20xx年5月1日起生效执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申请人认为对于本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时效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自20xx年***月***日从《甘肃日报》看到被申请人单位更名,去单位要求安排工作被告知无任何关系,并于当天查询自己工资账户得知权利受到侵害,申请人随即于20xx年8月25日向兰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并未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一年的仲裁时效。

  同时,由于20xx年8月23、24两日为法定休息日(周六、日),时效自动顺延,所以申请人提起仲裁的时间同样也未超过60日。

  因此二审法院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判决申请人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超过60日,属适用法律不当。

  三、二审判决证据不足

  首先,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单位机构改革、部门撤并、工作交接都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且手续齐全可查。而被申请人所谓“申请人旷工导致停职查办”是被申请人一面之词,并无证据支持。

  其次,被申请人无证据证明自20xx年至20xx年6月25日,期间曾向申请人告知、送达过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通知或材料。

  因此二审法院对于申请人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缺乏证据支持。

  1998年4月申请人从甘肃*********公司以全民职工身份调入当时的兰州***银行(后更名为兰州***银行,现更名为兰州某银行)工作。1999年6月14日,申请人经被申请单位考核取得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上述事实见第二至第四组证据),且至今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尚在被申请人单位留存,因此申请人于被申请人在事实和法律上,均存在确实的劳动关系。

  而被申请人单位充分利用强势地位,借单位机构改革之机,撤销申请人供职的基建办公室,命令申请人移交工作待岗,长期不给安排工作岗位,进而发展到拒不承认双方劳动关系;更有甚者,被申请人单位停发申请人工资,利用银行掌控申请人工资账户的便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悍然冻结申请人工资,公然拖欠劳动报酬。同时因被申请人控制着申请人的档案及养老医疗手续,申请人的养老医疗没有着落,就连去当地社区申请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都因为被申请人至今不给手续而无法办理。申请人至今待岗在家,没有收入生活贫困,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申请人认为而二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再审,恳请贵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撤销二审判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以维护申请人的劳动权利,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致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某某

  20xx年5月28日

再审申请书 篇四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此处应当准确列明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电话:邮编: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电话:邮编:(必须写明电话,以便法院通知对方。)

  再审申请人因不服XX省人民法院院于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申诉。(此处应注明原审判文书的案号。)

  再审事由:

  XX省人民法院(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的基本证据缺乏证据支持,且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XX款之规定,请求再审。(必须列明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每几款的规定。)

  再审请求:

  1。撤销XX省人民法法院(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第XX项;(可以要求撤销全部判决,也可要求撤销判决中的某一项或几项。)

  2。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下列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即要求再审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立即支付XX款XX元及XX款利息XXXX元;(必须写清再审的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许多申请人疏忽这一点。)

  3。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

  此致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XX年XX月XX日

再审申请书 篇五

  再审申请人:

  被申请人:

  原审其他当事人(若有):

  再审申请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作出的 民 ( )字第 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几项或多项(或二百零一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书 篇六

  再审申请人:

  年 月 日

再审申请书(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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