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篇一
尊敬的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
为了提升我市法律职业人才的素质,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经潍坊市司法局批准,现决定开展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工作。特此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潍坊市户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人必须是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潍坊市届本科生;
3.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按照要求复印并装订成册,然后亲自前往潍坊市司法局窗口递交申请。申请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考试安排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审核情况,潍坊市司法局将在6月初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五、费用说明
1.申请费:每人收取50元申请费,缴费时请携带现金;
2.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缴纳考试费用,具体费用将在笔试通知中公布。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如有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体格条件,不得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
3.申请人需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做出相应处理;
4.申请人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潍坊市司法局提出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敬请各位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潍坊市司法局。
潍坊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
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篇二
尊敬的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
为了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潍坊市法律服务水平,经过多方研究和论证,我市决定开展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此举旨在为广大本科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也为我市法律服务行业输送更多优秀人才。特此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潍坊市户籍;
2.申请人必须是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潍坊市届本科生;
3.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将上述材料按要求复印并装订成册,然后亲自前往潍坊市司法局窗口递交申请。申请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过期将不再受理。
四、考试安排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审核情况,潍坊市司法局将在6月初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五、费用说明
1.申请费:每位申请人需缴纳50元申请费,缴费时请携带现金;
2.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缴纳考试费用,具体费用将在笔试通知中公布。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如有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体格条件,不能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
3.申请人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做出相应处理;
4.申请人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潍坊市司法局提出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请各位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潍坊市司法局。
潍坊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
潍坊市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篇三
潍坊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潍坊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如下,申请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7月20日起。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潍坊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潍坊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员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潍坊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潍坊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分数线的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法律职业职业资格事宜,具体事宜见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地点
在潍坊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于7月20日、21日、24日、25日办理现场审核,每天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审核地点为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
(二)携带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3.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有其它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
5.放弃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提供放弃声明。
工作人员对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审验拍照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审核流程
1.申请人在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按照叫号机操作提示,选取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初审”业务,打印号码纸,按号码顺序到指定窗口递交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验、扫描,打印发放《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等材料;
3.申请人对法律
职业资格申请表中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粘贴照片后交给工作人员审核;4.审核通过后领取受理通知单。
四、注意事项
1.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按最新信息填写;
2.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递交材料,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审核必须本人到现场申请,他人不可代办;
4.办理叫号时要正确选择业务名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初审”,如果选择错误需重新叫号排队;
5.政策咨询电话:0536-8090210(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场审核预约电话:0536-8080948(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潍坊市高新区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参考公交路线为:20路、55路、环65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站, 16路、21路、50路、76路“阳光大厦”站,52路、72路 “东方大酒店”站。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