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用户:
为了保障您的用电安全,维护供电设备和电网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用电协议书,希望您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用电设备安全使用
1. 请勿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以免引发电线过载、短路等安全事故。
2. 严禁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通风良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电线、插座、开关等部件,如发现损坏或老化及时更换,以免引发电器故障和触电事故。
二、用电用量合理控制
1. 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避免高峰期集中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造成电网负荷过大。
2. 注意节约用电,避免将大功率电器长时间待机或空转,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3. 定期清洁电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能效,降低用电成本。
三、安全用电常识普及
1. 定期参加供电部门组织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电器使用知识和安全防范措施。
2. 学习掌握正确的用电知识,如何处理电器故障、如何正确使用插座等。
3. 禁止儿童在无成人看护的情况下接触电器设备,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1. 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等待处理结果后方可继续使用。
2.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线发热、电器冒烟或发出异常声响等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进行检修。
五、合作共建安全用电环境
1. 配合供电部门的巡检工作,确保供电设备的良好运行,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2. 积极参与社区或单位组织的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提高大家的安全用电意识。
请您务必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用电环境,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协议。
供电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用户:
为了保障您的用电安全,维护供电设备和电网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用电协议书,希望您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用电设备安全使用
1. 请勿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以免引发电线过载、短路等安全事故。
2. 严禁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通风良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电线、插座、开关等部件,如发现损坏或老化及时更换,以免引发电器故障和触电事故。
二、用电用量合理控制
1. 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避免高峰期集中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造成电网负荷过大。
2. 注意节约用电,避免将大功率电器长时间待机或空转,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3. 定期清洁电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能效,降低用电成本。
三、安全用电常识普及
1. 定期参加供电部门组织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电器使用知识和安全防范措施。
2. 学习掌握正确的用电知识,如何处理电器故障、如何正确使用插座等。
3. 禁止儿童在无成人看护的情况下接触电器设备,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1. 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等待处理结果后方可继续使用。
2.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线发热、电器冒烟或发出异常声响等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进行检修。
五、合作共建安全用电环境
1. 配合供电部门的巡检工作,确保供电设备的良好运行,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2. 积极参与社区或单位组织的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提高大家的安全用电意识。
请您务必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用电环境,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协议。
供电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分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
、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4、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三、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农村用电管理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护农村用电户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书如下:
一、产权界定
近年来,供电企业对农村配电网设备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和改造,根据《农村电网改造集体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的要求,在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之前,改造后的农村高低压线路产权暂时维持不变,归属村委会所有。未改造的农村配电网设备产权归属暂时维持不变。
二、村委会应配合电力部门对产权暂属本村的10KV进村分支线及以下的农村配电网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尽快向供电所报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三、农村的广播线、电话线、有线电视闭路线(签有合同者除外)等严禁与电力线同杆架设,为避免人身触电、财产损坏等事故,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电力线与弱电线不准混合进入室内。否则,供电企业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供电。
四、村委会应保证电力线廊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建筑房屋、种植危及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
五、村委会应经常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形式,组织群众学习《电力法》、《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及各种电力法规,使群众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电,并自觉遵守和执行。
六、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做好家用漏电保安器的安装、投运管理工作,保证家用漏电保安器安装率、投运率达100%。
七、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必须到供电所办理有关手续,由供电所具体承办临时用电有关事宜,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安器。
八、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做好农村配电网整改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项工作;并按照供电所要求,对本村自筹配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九、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应承担其拥有供电设施发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供电所、村委会各持一份,上交支公司农电股(县农电总站)存档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供电所、村委会双方同意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为止。
供电所: (盖章) 村委会: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五
单位名称:
施工队: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处理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六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 责人:
乙方名称:
负 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