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大全【实用3篇】

时间:2018-06-01 04:27:3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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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大全 篇一

《福尔摩斯》是一部经典的侦探小说,由阿瑟·柯南·道尔创作。这部小说以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独特的主人公形象而享誉世界。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受其启发和感动。

首先,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推理能力所折服。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侦探,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和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他能够根据细微的线索和不经意的细节推断出真相,解决一系列看似无法解决的谜团。福尔摩斯的智慧让我深感敬佩,也让我明白了智慧和思考的重要性。

其次,我对福尔摩斯的坚持和毅力印象深刻。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但他从未放弃。他总是坚持不懈地追求真相,即使面对最困难的案件,他也不屈不挠地寻找线索和证据。福尔摩斯的坚持和毅力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努力,就能克服一切困难。

此外,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也令我难以忘怀。他是一个非常特立独行的人物,对于常人来说有些古怪。但正是这种与众不同的个性让他成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幽默常常令人捧腹大笑,他的独特魅力让我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和好感。

通过阅读《福尔摩斯》,我不仅享受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还深深地思考了一些人生的哲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让我意识到只要勇于思考和努力,就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同时,福尔摩斯的个性魅力也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闪光点,只要敢于展现自己,就能够吸引他人的注意和赞赏。

总之,阅读《福尔摩斯》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这部小说不仅给了我精彩纷呈的故事,还让我收获了很多关于智慧、坚持和人格魅力的启示。我相信这些启示将继续影响和指导我的人生,让我不断成长和进步。

福尔摩斯读后感大全 篇二

《福尔摩斯》是一部我非常喜爱的侦探小说,它以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独特的主人公形象而备受赞誉。阅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深地被其中所蕴含的智慧和推理能力所折服。

首先,福尔摩斯的智慧令人惊叹。他能够通过细微的线索和不经意的细节推断出真相,解决看似无法解决的谜团。他的观察力非常敏锐,能够洞察人物的内心和行为,从而揭示出真相。福尔摩斯的智慧让我深感敬佩,也让我明白了智慧和思考的重要性。

其次,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让我叹为观止。他能够根据一连串的线索和证据,将所有的信息整合在一起,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他的推理过程清晰而有条理,每一步都充满了逻辑和思考。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让我明白了要解决问题,需要冷静的头脑和深入的思考。

福尔摩斯的独特个性也让我难以忘怀。他是一个非常特立独行的人物,对于常人来说有些古怪。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与众不同,但正是这种与众不同的个性,让他成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幽默常常令人捧腹大笑,他的独特个性让我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和好感。

通过阅读《福尔摩斯》,我不仅享受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还深深地思考了一些人生的哲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推理能力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让我明白了只要勇于思考和努力,就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同时,福尔摩斯的个性魅力也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闪光点,只要敢于展现自己,就能够吸引他人的注意和赞赏。

总之,阅读《福尔摩斯》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这部小说不仅给了我精彩纷呈的故事,还让我收获了很多关于智慧、推理能力和个性魅力的启示。我相信这些启示将继续影响和指导我的人生,让我不断成长和进步。

福尔摩斯读后感大全 篇三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因此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在这个暑假里老师给我们留了好多作文,我的头都大了,但是有一篇是要求写必读书目的读后感,其中有一本是《福尔摩斯侦探集》,我笑了,这个好写,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那波折的故事激发了我的兴趣。

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位大英雄——福尔摩斯,他的智慧,冷静、沉着、勇敢,让我佩服,让我崇拜。我多么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

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总是能用他那像鹰一样尖锐而又专注的眼镜和像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找出真正的罪犯,我最喜欢第一集中他竟然能在各个蛛丝马迹中联想到犯人的特征,他能从墙上的字能判断犯人身高、体重。从墙上的单词当中的一个字母就能判断出他装成德国人,而实际不是德国人。

还有在《四个签名》中一张细条条对于福尔摩斯来说都是重要的证据,他说任何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可能暴露凶手的身份、地址、同伙等。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大侦探是有道理,我总结了一下,你看我说的对吗?首先,福尔摩斯的心里非常细腻,全方位的观察犯罪现场,在精确的分析,然后再有丰富的联想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这就是他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理由。

福尔摩斯的整个破案过程,不仅适用于破案,它也同样适用于我的学习,我以后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心细、智慧、坚韧不拔。请爸爸、妈妈、老师监督!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

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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