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读后感 篇一:感受人间百味的真实与善良
《西窗法雨》是中国著名作家白落梅的小说,通过对一个普通家庭的描写,展现了人间百味的真实与善良。读完这部小说,我深受触动,感受到了生活中的温暖和美好。
小说以一个普通的家庭为背景,描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友情和爱情。故事中的父亲是一个温和而善良的人,他一直默默地为家庭付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父爱的伟大。母亲则是一个慈祥而勤劳的人,她用自己的双手守护着家庭的温暖。两位父母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让我感受到了家庭的力量和温馨。
小说中的女主角小梅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她虽然生活在贫困的环境中,但却始终保持着乐观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她用自己的努力和善良,影响着身边的人。她不仅帮助了邻居的孩子,还尽力帮助了一个被社会遗弃的老人。小梅的善良和正直让我深受感动,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真正的美德。
小说中还描绘了社会的黑暗面和人性的复杂。通过对邻居王大嫂和她的儿子小凤的描写,展现了人性的丑恶和贪婪。王大嫂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伤害别人,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放过。这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心的险恶,也让我更加珍惜身边那些真心对待自己的人。
通过阅读《西窗法雨》,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生活中的真实与善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真心对待他人、善良待人是多么珍贵而又重要的价值观。人们应该学会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用自己的行动传递温暖和正能量。同时,我们也要保持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用乐观和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西窗法雨读后感 篇二:探讨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西窗法雨》是中国作家白落梅的小说,通过对人物的生活描写,探讨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读完这部小说,我对人生的思考更加深入,明白了追求真理和善良的重要性。
小说中的女主角小梅是一个善良而乐观的人,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尽管小梅生活在贫困的环境中,但她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善良,帮助了邻居的孩子,也尽力帮助了一个被社会遗弃的老人。小梅的善良和正直让我深受感动,她让我明白了人生中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小说中的父母也是善良而无私的人,他们默默地为家庭付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父母之爱的伟大。他们用自己的爱和关怀守护着家庭的温暖,给小梅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通过对父母的描写,小说让我明白了家庭的重要性和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和理解的重要性。
小说中还描绘了社会的黑暗面和人性的复杂。通过对邻居王大嫂和她的儿子小凤的描写,展现了人性的丑恶和贪婪。王大嫂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伤害别人,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放过。这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心的险恶,也让我更加珍惜身边那些真心对待自己的人。
通过阅读《西窗法雨》,我思考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我明白了追求真理和善良的重要性,人生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个人的成功和成就,更在于对他人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传递温暖和正能量,与他人携手共进,共同创造美好的人生。同时,我们也要保持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用乐观和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生的旅途中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西窗法雨读后感 篇三
西窗法雨读后感范文
(一)
《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
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二)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苏格拉底是个着名的哲学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言论?),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因此,即使是恶法,苏格拉底依然选择了遵守。
赖特的英国前特工的故事讲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的关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权或者政府凌驾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国,政府远比人民和法律更亲密。人们常说,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法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说法一半对,一半不对。中国历史上都有法律,统治者都用过法律来约束被统治者,但统治者自己却不在法律的约束之中,这是中国古代“法家”所说的那一类法治。在西方,从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与统治者的关系也和中国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后,统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法治。所以应该说历史上的中国是个半法治。我们不必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还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见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很适合我们阅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