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合同 篇一
第一篇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二、协议背景
甲方是一家企业,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法律顾问机构,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三、服务内容
1. 法律咨询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就甲方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解答和建议,并为甲方制定相应的法律风险控制方案。
2. 法律文件起草和审核: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起草或审核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诉讼文书等。
3. 司法代理服务: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争议,乙方可代表甲方进行法律程序,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
4. 其他法律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还可提供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培训、法律风险评估等。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次接受乙方服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费用,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应对彼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法律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该等信息。
2. 保密义务期限为协议终止后的三年。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的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可解除合同。
八、协议生效和终止
1.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两年。
2. 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如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意愿,协议自动续签一年。
3.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以上为甲方和乙方达成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合同内容,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合同 篇三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合同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乙方: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