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实用3篇】

时间:2014-02-07 02:31: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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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 篇一

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是指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涉及到进口原材料加工后再出口的业务。这种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较为常见,主要适用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这些地区通常拥有丰富的原材料资源,但缺乏加工能力和市场销售渠道。通过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这些地区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将原材料加工成成品,然后再出口到国际市场,从而获得更高的附加值和利润。

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涉及到多方的合作与交流。首先,合同的签订方通常是原材料供应方、加工方和最终产品购买方。原材料供应方将提供所需的原材料,加工方将负责将原材料加工成成品,最终产品购买方将购买加工后的成品并进行销售。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还涉及到加工工艺、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的约定。加工工艺是指将原材料加工成成品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包括加工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等。质量标准是指对加工后的成品质量的要求,包括外观、尺寸、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指标。交货时间是指加工方将成品交付给最终产品购买方的时间要求,通常需要保证按时交货,以满足购买方的市场需求。

此外,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还需要涉及到价格、付款方式、保险、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价格是指加工方对加工服务的收费,通常根据原材料的种类、加工工艺的复杂性、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付款方式是指购买方对加工服务的支付方式,通常可以选择预付款、分期付款或信用支付等方式。保险是指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的赔偿责任,通常由购买方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违约责任是指各方在合同中所承诺的责任履行,如未按时交货或未按质量标准加工等情况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涉及到多方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可以实现原材料的加工和复出口,从而实现资源优势的转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各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责和义务,并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双方的共赢。

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 篇三

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应商全称) (以下称“料件商”) 购进本协议项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装配成本协议项下的整机,并代乙方出口销售给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机收购商全称)(以下称“整机商”)。对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进口料件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

  数量:

  规格:

  单价:

  总价

  二、 出口整机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

  数量:

  规格:

  单价:

  总价: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分担:出口整机包装由乙方根据其指定的整机商的要求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交货及运输: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费用承担:________至_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机: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费用承担:由_______至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单证: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机后,应于相应整机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交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来整机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即开出相应的进料抵扣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机并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整机货款中的退税部分。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七、付款条件:

  1、进料款:甲方代乙方购进料件并对外付汇,相应进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付款金额按照实际收货数量及在海关备案的进料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计算。

  2、整机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机并对外收汇,对应的人民币按照美元对人民币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机商开来的金额为出口发货总价的正本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的,信用证已经开证行承兑)、货物出口报关、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后3天内,在扣除进料款及甲方手续费后付给乙方。

  3、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进口料件总价的_______ %,以人民币支付,按美元兑人民币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上述进口料件由甲方进口并交给乙方后,若出现质量,规格,数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五天内(逾期视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关清单,证据与说明,由甲方负责对外交涉,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托单位专门负责上述货物的进出口报关及合同核销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上述货物帐册的'登记,进口货物的统计,有关单证的追还和保管,随时准备接受海关的检查,并随时协助甲方报关人员办理有关海关报关手续。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单证以供甲方办理报关手续或由于甲方不及时办理报关手续而被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3、 上述货物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海关手续前,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转让,虚报.如有逃税和违章行为,责任由违者承担。

  4、 按照海关规定,协议期满必须及时向海关核销.因此,本协议期满前15天内,乙方应当持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本协议的延期、终止或核销手续,且该手续只能办理一次,逾期不办而受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5、 因整机产品质量不符、数量短缺及不能及时交货等问题而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复出口的,由乙方根据中国法律及海关的有关规定承担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处罚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 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从境外购进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协议加工装配后所形成的整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专利及/或专有技术及/或其它知识产权;同时,乙方保证整机的产品质量符合整机商的要求;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处理: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凡协议的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须在两天以内以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取得有关机构的合法有效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协议修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协议文本:本协议正

  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海关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协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特别条款:(与本条款不符的协议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

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合同【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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