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安全意识的提高,保安服务在各个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保安服务的质量和双方权益的保护,签订一份详细的保安服务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就保安服务合同的内容进行探讨和解析。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保安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甲方(雇主)和乙方(保安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此外,还应包括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期限。
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保安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这包括保安人员的岗位、工作时间、职责和权益等。同时,还应规定保安人员的工作服装和装备要求,确保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的要求。这包括保安人员的培训要求、工作纪律要求以及服务质量指标等。同时,还应规定保安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方式和应对措施。
四、保密协议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包含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密信息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双方应明确保安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机密信息的处理方式,并保证信息不会被泄露。
五、费用和支付方式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费用和支付方式。包括保安服务的费用标准、结算周期以及支付方式等。此外,还应明确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双方违约的情况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和补救措施,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七、争议解决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可以约定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以保证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八、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保安服务合同应明确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方式。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双方应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并约定提前通知的期限。
保安服务合同的签订对于雇主和保安公司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规范服务过程,保障服务质量,还能够保护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时,双方应认真审慎地商讨合同的内容,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保安服务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利益。
保安服务合同 篇二
保安服务合同是保安公司与雇主之间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期限和终止等方面探讨保安服务合同的要点。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安公司有义务提供合格的保安人员,保证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以履行好保安服务的职责。雇主有权利监督和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保证保安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保安服务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的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续约或终止的方式,则默认为继续履行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可以约定提前通知的期限,一般为30天。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违约责任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如保安公司未按时提供保安人员或保安人员不符合要求,雇主有权要求保安公司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同样,如果雇主未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或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保安公司有权要求雇主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四、保密协议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包含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密信息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双方应确保保安人员不泄露雇主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同时雇主也应保护保安人员的个人隐私和安全。
五、费用和支付方式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费用和支付方式。保安公司应提供明确的费用标准,包括基本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如加班费、差旅费等)。双方可以约定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费用,也可以约定其他支付方式,如线上支付或现金支付。
六、争议解决
保安服务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可以约定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以保证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双方也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适用,以便在争议解决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合同的签订对于雇主和保安公司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时,双方应认真审慎地商讨合同的内容,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保安服务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利益。
保安服务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保安公司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2)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4)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2)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3)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4)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5)乙方指派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6)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第四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底于肆百元。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______元,合计为每月
______ 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
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3万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安服务合同 篇四
聘用单位(甲方):
地址:
服务单位(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聘用户卫人员的主要任务:
1、 护卫人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根据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定岗定位部署。
2、 乙方在甲方护卫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执行防火、防盗、门卫、巡逻等项安全防范工作。
3、 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拟定门卫、巡逻等到保卫工作实施细则,经乙方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 聘用护卫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甲方聘用护卫人员 名。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服务地点
三、 礼仪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1、甲方付给乙方服务费每人每月 元,每月合计 元。
2、甲方付乙方护卫人员保险费每项人每年70元,合计 元,一次性付清,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3、服务费实行予付制,两项之合计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予付护卫员上半年服务费及全年人身保险 元,下半年劳务费甲方要在 年月日支付给乙方。
四、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应为护卫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就餐、文化活动等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就餐,甲方应付给乙方每人每天伙食费元。
2、 甲方负责护卫人员在工作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甲方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3、 甲方有权对护卫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调节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护卫人员。
4、 因乙方护卫员工作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要求赔偿。
5、护卫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包括训练和学习),每周最多不超过40小时。每月休假按照,〈〈劳动法〉〉和乙方具体规定执行。外地护卫人员实行轮流探亲制,护卫人员探亲均填写〈〈护卫人员探亲批示表〉〉,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字经公司批准执行。护卫人员在正常体假、探亲期间乙方别补人。若甲方因工作需要护卫人员加班时,由甲方安排时间补体或给护卫人员付加班加时费。但加班加时不得超过〈〈劳动法〉〉有关规定。
(二)乙方:
1、 乙方负责护卫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提供护一人员服装。
2、 乙方负责护卫人员的业务、思想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 乙方负责护卫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纪失职行为的处理。
4、 乙方有权对甲方保卫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甲方认真研究改进。
五、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签:
1、 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变更合同部分条款。
2、 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可协商终止或解除合同。
3、 若续定合同或终止合同,一方应于合同期满三十日前提出。
六、 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管理部门或由人民法院裁定。
七、 其它:
1、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 如遇国家物价调整,服务费按物价上涨指数调整。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终止20_年9月19日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即重新商定保安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安服务的形式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选派的保安员,乙方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咨询、培训服务。
第二条受聘于甲方的保安员,统一由甲方负责管理,包括人员的选聘、任免、调配、奖惩、考核等,乙方不予干预。
二、聘用保安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保安员10名,数量、来源及具体人员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服务合作期限自20_年9月19日至20_年9月19日止。
第五条服务地点:荆州市江津西路288号投资广场及附属公寓楼(具体地点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保安员的工作由甲方根据《劳动法》和甲方实际工作统一安排。
第七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对安排保安员节假日或其它时间加班,无特殊原因保安员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应给予支持。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甲方聘用保安员的工资由甲方负责按工资标准直接发放给保安员。除此之外,在合同期间,甲方按每月壹千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在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切实履行其合同约定,甲方于次月起,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于每月五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管理费壹仟元整。
第十条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甲方一般安排保安员补休,不能给予补休的,由甲方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补贴。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和具体工作安排,包括人员的选聘、定编、定岗、定薪、任免、调配、奖惩、考核;有权要求保安员统一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有权对违规违纪的保安员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调换和辞退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并与保安员签定责任合同,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向当值保安员提出赔偿,乙方应负责协助解决。
第十三条甲方聘用的保安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穿着保安公司的保安服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应确保所推荐保安员政审合格,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达到甲方录用要求。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保安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第十五条乙方有推荐人员和组织培训的义务,对保安实行专业指导并传达国家和地方对保安工作的指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教育甲方在职员工安心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保安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纪律规范,甲方有权对违反纪律的保安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九条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向对方负责赔偿。
八、合同解除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五个工作日内仍不能采取
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如甲方不按规定期限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的,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支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安服务(按合同标准)且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服务管理费。
十、其他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变更合同生效,则原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予以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保安服务合同 篇六
甲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 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
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