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初一的作文600字 篇一
我的初一朋友小明
我有一个初一的朋友,他叫小明。小明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他总是充满了正能量。
小明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他在班级中总是名列前茅。不仅如此,他还非常热爱运动。每天放学后,他都会主动参加学校的各种运动俱乐部,比如篮球、足球、田径等。他不仅喜欢运动,而且在运动方面也非常出色。他曾经代表学校参加过多次比赛,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除了学习和运动,小明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那就是音乐。他会弹奏吉他,每当他弹奏的时候,我们都会聚集在一起,陶醉在音乐的海洋中。小明的音乐天赋非常出众,他可以凭借自己的感觉和直觉弹奏出美妙的乐曲,让人们感受到音乐的魅力。
小明还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孩子。每次我们一起做项目或者组织活动,他总是积极参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他总是能够带领我们一起完成任务,让我们感到非常的敬佩。
总的来说,小明是一个多才多艺、阳光积极的初一学生。他在学习、运动和音乐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才能和魅力。他的存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和丰富。我很庆幸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我的朋友初一的作文600字 篇二
初一朋友小红
我有一个初一的朋友,她叫小红。小红是一个非常可爱和善良的女孩。
小红是我们班级的班长,她总是保持着一颗责任心和积极的态度。她总是会帮助其他的同学,并且总是将班级的事情放在第一位。每次有活动或者班级会议,小红总是能够组织得井井有条,让大家都感到非常的满意。
小红的学习成绩也非常好,她是班级里的一颗明星。无论是语文、数学还是英语,她总是能够取得好成绩。每次考试后,她总是会主动帮助其他的同学复习和提高成绩。她总是相信,只有大家一起进步,班级才能变得更好。
虽然小红在学习上非常出色,但她也非常注重身体健康。她每天都会做一些运动,保持良好的体魄。她喜欢跑步和做瑜伽,这些运动不仅能够让她保持健康,还能够让她更加自信和快乐。
小红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那就是绘画。她喜欢用画笔创作出美丽的画作。每当她展示她的作品时,我们都会被她的才华所折服。她的画作总是充满了艺术的气息,让人们感受到美的力量。
总的来说,小红是一个非常优秀和热心的初一学生。无论是学习、领导能力还是兴趣爱好,她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她的存在让我们的班级更加团结和和谐。我感到非常幸运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我的朋友初一的作文600字 篇三
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是一位看了37年的风景,却依然显的年轻的人,她无时无刻不和我黏在一起,她对我来说还有另一个称呼,那就是“妈妈”。
我的妈妈和普通人一样,身为人母,照顾孩子。也有望女成凤的想法,但不是每一位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是我的妈妈,我的母亲当然也有于别的妈妈不同的特点,不管外形还是性格方面,使我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能找到她。
母亲的身高中等,长像平凡,但奇特的是她的头发,终年都是那般长度,丝毫没有长长的意愿,这让想烫波浪卷的母亲甚为烦恼,但我却很高兴,因为母亲的头发似丝绸润滑,要是烫了,就没有那种柔顺的感觉了,母亲的头发不是完全乌黑的,而是黑中略带点金色,因此她总是抱怨,而我却认为黑中透点黄在太阳的照射下犹为闪亮,不觉让人产生头发上生产金子的错觉。
或许是因为头发接受大量的阳光,所以性格才会这般火爆,不觉让我联想到她是在火山旁生出来的。你听,火山又喷发了,就因为起床没有叠被子,吃完饭没有收碗,因此就在我耳旁喋喋不休的唠叨起来:“你都长这么大了,女孩家怎么连这些都不会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一般等母亲要发脾气时候,我都会端上一杯热水递到她面前,然后自觉去听英语词带了,每当母亲看到这一切后都不自觉的微笑起来,或许这也是流露出母亲望女成凤的想法所在。
其实母亲这一切的行为,都是对我的期望,从小讲到大,小时候听起来也许会感到厌烦,甚至顶嘴、久而久之长大了也就成了习惯了,有时把这些所为的唠叨当做一首歌来欣赏,从那儿我听懂了母亲对女儿的关爱和期望,因此在我无聊时总要跟她玩闹一翻,说说笑话,唱唱歌,而母亲就当一位忠实的听众,仔仔细细的听着,有时突然一变,就变成了评为,忍不住的'点评几句,我总哼哼的点头,然后以一个“王儿麻子boy”收场了,逗的我俩大笑。
从小到大,我和母亲在一起的时间是最长的,我对她是那样的崇拜,而有时我却于她是那样的嬉戏,一份母女感情,在时间的流逝中不觉渗入了一份朋友的情感,在那里我体验到的不仅仅是一份关爱,还有一份友谊,因此我想说:“我爱我独一无二的妈妈”。
我的朋友初一的作文600字 篇四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童年的天真与烂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仰望星空,他不禁浮现在我眼前……他个子比我高,小脑袋,一双机灵的大眼睛,透着一股顽皮劲,他就是我的朋友——乐于助人的小奇。
一阵门铃声,我猜想着肯定是小奇。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连忙给他开门,只见小奇左手拿着陀螺,右手拿着绳子,一身运动装,两手扶着膝盖,弯着腰,一字一顿气喘吁吁地对我说:“我们下去——玩陀螺。”我不假思索,满口答应。于是,我穿上鞋,带上陀螺,跟着他下去了。我们找了个宽阔的场地,开始了这场扣人心弦的陀螺比赛。
一切准备就续,他简直是笔杆子吞下肚——胸有成竹,仿佛在和我挑衅。我也不甘示弱,随着一声“发!”我们俩同时抽打着陀螺,长长的鞭子在空中划过,画出一道道美丽的弧线,此时的小奇轻车熟路地挥舞着鞭子,仿佛陀螺听得懂他的调遣,心领神会,跟旋风一样快。他的技艺非常高:既在原地转,又一直在拼命地向我的陀螺袭卷而来。我心里不禁一怔,感慨万分: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呀!这时,我的陀螺像一只斗败了的小公鸡一样,任他摆布。渐渐地,我的陀螺真有点儿拿豆腐挡刀——招架不住。我心里不停地叨念着:千万不要停下来呀!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两只陀螺生生地撞在了一起,这如同给了我一个晴天霹雳,让我手足无措,由于我的动力不足,速度过慢,它歪歪斜斜地倒在了地上,滚动了一米多远后,它停下了。唉!他赢地真是不费吹灰之力。不言而喻,我一败涂地而小奇的陀螺在撞击后,继续高速运转,俨然一个胜利的大将军。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真是一着不慎——全盘皆输。小奇看到我垂头丧气的样子,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心平气和地跟我说:“别灰心,你只要多练习,一定回超越我,加油!”是啊,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此时,一种力量在我心中潜滋暗长。
小奇,是那么善良,那么勇敢,令我敬佩。此后,我俩不断切磋技术,形影不离,成为了生活中的知己。
我的朋友初一的作文600字 篇五
青春,怎能少了朋友。我的朋友,说得通俗一点,就是猪朋狗友。
首先,给大家介绍介绍我的“猪朋友”。
说到我的这个猪朋友,让我实在为难。
——我实在找不着适合的词来形容她,只得借他人之言——Pig!
“Pig”是我的
猪朋友的外号(我想,也算得上是她的乳名吧)。自七年级某位才华横溢之大才子赠她美名曰“Pig”之后,“Pig”便成了她的囊中之物,发展成了她的专有名词(尽管她没有申请专利)。
瞧,她让我为难了吧,介绍她时,我总不能对别人说:我认识一头猪!
再说,说她是“猪”,别人总会问道:“这是啥猪?这不是好端端的人吗?你这话说得太武断了,从猪进化为人,也算个人啊;尽管猪模猪样,好歹也是用两只脚走路。”
可是,说她不是“猪”,在她身上又不能寻觅出人的迹象。打个比方,她每天要睡足十个小时(这是个中学生该做的事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习精神哪儿去了?);她“饿”时,会饥不择食,什么漫画书、笑话书、言情小说不在话下,更不用说什么肥皂剧了。
更要命的是,她有着猪那般魔鬼身材,时不时扭动,令人不得不发挥想象力,把她与那无忧无虑的动物混为一谈。
说完我的猪朋友,也该我的狗朋友出场了。
也许是因为大家都是动物,有着血缘关系的缘故吧。我发现,我那猪朋友爱睡懒觉的毛病在我的狗朋友身上得到了发扬。
六年级时,我与我的狗朋友是同桌(也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狗有了特别的认识)。
对于她爱睡觉的习惯,我也习以为常,且慢慢发展成我的习惯。
每当上第三节课时,我都会主动把我的右手伸给她,当她的免费枕头(我可不想得狂犬症)。
狗睡觉时喜欢流口水——这是我的狗朋友在睡觉时给我的启发。可能是她梦到了骨头,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也是我担心得“狂犬症”的原因之一。
我一直不明白,狗怎么和猪一样贪睡呢。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凌晨四点才睡时,我心中的迷团解开了。
原来还是头顾家的狗啊!我敬佩地点了点头。
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你是否发现,我的朋友是名副其实的“猪朋狗友”?
我的朋友初一的作文600字 篇六
我曾感叹这个茫茫世界,当我在迷雾之中一步步摸索着的时候,是你轻轻地牵起了我纤细的手,带着我穿越古今,领略人世间的千姿百味,寻找那一片崭新的天地。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金英雄,都说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而品三国不得不感慨孟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豪迈气魄;诸葛亮赤壁之战火攻曹操,兵败之时空城退敌的雄才大略;品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气概;品赵子龙单骑救阿斗的忠心为主……读三国,品人物,数那数不尽的英雄事,思来,让我新潮滚动。品三国,我懂得,人生需德豪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唐是诗的故乡,而李白是诗的巅峰。在那“烟花三月”的年代,唐玄宗亲手把大唐从乱世拉向盛世,再从盛世推向乱世。经历了“开元之治”的繁荣的李白,又怎能忍受这腐朽的朝政。于是,桀骜不羁的他成了一抹刺眼而不协调的光芒,他飘逸的才华,如同一束绚烂的光辉,刺痛了小人的眼。在唐玄宗渐渐冷却的目光中,他长笑着,吟唱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远离了这座繁华的都市。这不清明的官场,早已不是诗仙的归宿,何妨自作一个对月独酌,且歌且行的游者。又何妨每日与月同饮,与影共舞,吟诵那一句“仰天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读唐诗,品李白,悟“人不可有傲气,然不可无傲骨”。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袖香断有谁怜,
她是曹雪芹笔下最经典的的人物,她是《红楼梦》中最让人爱怜的女主角。她花容月貌,满腹才华,却不得不寄人篱下。她洁身自傲,锋芒毕露,于是便遭人白眼指责。愈加孤独的她,也只能葬花独吟“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就是林黛玉,她用她悲惨的人生,折射出一个庞大家族的兴衰。读《红楼》,品黛玉,看大清王朝的衰败。我们懂得,世事更迭,荣华富贵如浮云。
书,我的好朋友,是你拨开重重迷雾,让我看到了一个美妙的天地,我愿意一生一世与你相伴。轰轰烈烈的走完这部不短暂的一生。